哭有用規則就尷尬了,一女生國考面試遲到30秒,痛哭哀求進去被拒

3月5日,在山東濰坊市省稅務局國考面試考場,一位女生因為遲到了30秒,被攔在了門外不讓進考場;隨後女子痛哭哀求相關工作人員,給她一次機會,放她進去面試,被現場人員拒絕了,引起廣泛關注。

根據本場考試規定,9點鐘開始面試;要求考生在8:30進入考場備考,超過時間就不能再進入考場了;並且考前相關單位對面試考生進行了2-3次的提醒。

這位女生不知道什麼原因,還是遲到30秒到了考場,被拒絕進入考場;最後在痛哭;但是工作人員還是沒有敢放其進去。

看到這樣的情況,很多人會想到高考考場遲到的問題,每年都有發生,超過時間一樣不能進入考場的。道理是規則面前,人人平等,誰都不能例外!

一場關係到個人前途的考試;這位考生為什麼不能提前到達考場呢?是真的突發原因,還是個人態度問題呢?原因只有自己知道,結果只有一個,你確實遲到了30秒時間。

有人說女生僅遲到了30秒,正式面試還沒有開始;從常理上說,放女生進去,不算破壞規則,應該放考生一碼,給她一次機會,也可以理解的,畢竟機會難得。

還有人說,如此重要考試,為什麼不能早準備早出門,提前來到考場呢?偏偏卡着時間來,最後被30秒耽誤了;只能說女生做事過於精打細算,被拒是不值得同情的;考試組織單位做的沒有錯。

退一步說,即使放其進去,只要她被錄取了,一定會有人舉報這位考生遲到進考場違規問題的;相關工作人員,也會被嚴厲問責的,這是很多人想不到的地方。從規則上說,遲到30秒確實違規了!這件事,女生只要遲到了,不管時間長短,都已經註定出局了。

考生奮鬥一年來的機會,僅遲到30秒,就被拒之門外,感情上確實值得同情,但是規則是死的;放其進去,實際後面的爭議非常大,一不小心就是一個輿論深坑;唯一的做法,就是按照考試規則執行,才會沒有爭議!

筆者觀點

由於考試組織者考前已經多次提醒考生,要按照規定時間進考場;所以這件事怨不得別人,自己犯錯只有自己來承擔後果。女生的教訓確實慘痛,不管其在網上怎麼曝光,都不會得到支持的;規則需要人人遵守的。

這件事提醒其他考生,做事態度一定要端正,切不可想當然,自認為可以做成。實際社會生活千變萬化,不管做什麼事情,都會有意外發生的。這位因遲到30秒被拒絕考生,要是早出門10分鐘,就不會出現痛苦哀求的情況了。

做事做人哀求痛哭有用,那麼規則就非常尷尬了;誰還去遵守呢?組織者一旦網開一面,讓這位女生進去,就是對其他考生的最大不公平了。所以大家做事,還是要遵守規矩,切不可想當然的「我認為我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