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峰的建議,並不平等地適用於每個普通家庭的孩子

每每高考填報志願之時,都會把張雪峰推上風口浪尖。

甚至在今天,他的熱度可以和「頂流」蔡徐坤相媲美。

肉眼可得,在網絡上支持張雪峰的人不在少數。


01



肯定一點,正是大家所謂的:

他給普通家庭的考生帶去了最實用的建議。

哪些屬於普通家庭的考生,就是大家口中的小鎮做題家

可能有人覺得「小鎮做題家」這個詞不太準確,因為印象中小鎮做題家都是成績比較好的考生,其實不然。

我們可以看看現在的中考,已經將一半的學生推向了「職業高中」,能讀上普通高中的已經算是同齡人中相對比較出色的了。

上了普通高中的這一批人,在高中階段又會經歷一波「輟學潮」,一小部分人走向了單招,這一部分將來的出路也是「職業院校」,去學一門手藝。

所以,剩下的,那部分參加高考的足以被稱為「小鎮做題家」。

這些小鎮做題家呢,來自不發達的城市和地區,信息閉塞。

給大家舉個例子。

現在大家在電視劇里經常看到的男主女主去參加什麼數學競賽、物理競賽,還有自主招生考試和夏令營、冬令營。

在我的高中階段對這些東西毫無概念,我所在的高中壓根沒有人能夠去參加這些項目,或者說,我們沒有渠道去獲取相關的信息。

甚至在我讀高中的時候,走藝術也是被不齒的一件事,但那個時候恰恰是藝術類考生可以用相對低的分數上好學校的時候。

(沒有說學藝術不好的意思,藝術生從來不是捷徑,只是看起來像捷徑而已,但我們身邊也不乏一些有天賦的人。)

張雪峰,恰恰是為像我當年一樣的高中生服務。

接下來再說,什麼是「最實用的建議」?

通俗來說,就是好就業,能賺到錢。

在就業形勢嚴峻的今天,這一點就是將張雪峰推向「流量」高峰的關鍵要素。


02


不得不說 ,張雪峰老師確實有着毒辣的眼光。

就拿他說的,「師範類專業不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來舉例。

在我的IP地,幾乎所有女孩子,從小被灌輸的觀點就是「當老師好,工作體面,有寒暑假,好找對象」。

但現在,是什麼情況呢?

出生率下降,教師成為了一個相對飽和的職業,考編的難度相當高,沒有個研究生學歷想要考上差不多的中小學編製很難。

附圖一張,這是昨天,我舍友給我發了東北地區某中學招老師的條件,要博士。



教育學考研有多卷呢?滿分400,沒有380/390都沒有學上,二區的學科教學調劑都要370分以上。

這時很多人可能想反駁我了,其他專業更難。

或許吧。

比如被張雪峰老師推向風口浪尖的打暈都不能報的專業——新聞學。

作為一個曾經的新傳人,先給新傳類專業正個名。

最重要的一點,我認為:

新聞學或者說整個新聞傳播大類它和所有的人文社科專業一樣,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思維方式,而是這種思維方式是理性與感性相結合的、辯證的思維方式。

起碼這種思維方式對我本人來說,是終生受益的。

(雖然賺不賺得到錢不好說。)

為什麼說新傳類現在不受歡迎呢,其實就是大眾傳媒「革新」的結果。

簡而言之,新媒體、自媒體太多了,而且門檻較低。

但大家恰恰忽略了一點,就是門檻低的行業,也是一個競爭力強、很難做出成績的行業,這或許也是張雪峰覺得新聞學不好的原因吧。

但我覺得也不是說所有人都不能學新聞,雖然現在新聞理想很難實現,但確實,在這個行業內還有很多有良心、專註於做深度報道的媒體人。

不過,想要做有價值的社會新聞確實有極高的門檻。

大家可以看一下人民日報或者自己所在省份的官方媒體的招聘條件,大多都會要求是碩士以上。

而且,新聞傳播類是在文學大類下邊的,考研的國家線向來是最高的,只是英語單科就能卡掉相當一部分人。

從張雪峰對於教育學和新聞學這兩個專業的建議來說,觀點是比較犀利的,不過也說出了部分客觀事實。


03


其實,所有的專業都是有利有弊,沒有絕對好也沒有絕對差的專業。

就算是張老師極力推崇的法學。

法學,在很多人眼中,是人文社科類中最具有專業壁壘的專業。

但在我看來呢,這也是個和師範類一樣是個社會需求相對飽和的專業。

那我的母校,某某政法高校,舉例。

我們學校每年有四五千的法學專業畢業生,找不到工作,或者說找到工作工資不高的大有人在。

這不得不說我的一個學長,本科畢業後去了上海一家全國前十的律所,拿着月薪5000的實習工資,最後熬不住考了個碩士。

本科畢業去高級律所實習已經算是比較出色的了,但為什麼這麼慘呢?

這就是初入律師行業不得不面對的問題——沒有案源。

現在大多數的律所的都是合伙人制,授薪律師一個律所總共沒有幾個,或者說實習律師就夠了。

先說一下啥叫「實習律師」,就是你要通過一個考試,它叫法考,這個證其實是叫「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出來的證書叫「法律職業資格證」。

有了這個證就能當律師給人打官司了嗎?

當然不是。

還要在律所實習一年,才能拿到律師執業證,到這個時候才能獨立辦案。

其實律師這行道道挺多的,就是一般的律所接不到什麼大案子,一般就是民事案件,以交通肇事這種較多,刑事案件較少,企業糾紛也很少。

說白了,可能也賺不到什麼大錢。

當然了,我了解的並不全面,因為我的同學裏還沒有做到法律界大牛的。等他們成為業界大亨的時候我再來補充。

張老師推薦法學專業的另一個原因是「便於」考公。

這是一個極具誘惑力的偽命題。

我們可以看看身邊,有多少普通家庭的學生花着高額的培訓費,畢業之後不就業脫產考公。

能考上的本身就是極少數,應屆考上的更是少之又少。

其實呢,這就說明了一個問題。

大概就是,張老師在給學生推薦專業的時候假定了一個前提,就是這個學生會在這個專業有所建樹,不管是當律師也好、考公務員也好,前提是你有能力去做這些。

由此可以看出,這些建議並不平等地適合每一個人。


04


還有一點,張老師的建議忽略了個體的差異

什麼叫個體差異?簡單來說,就是考生本人的個性。

比如說,性格內向的人不適合去當律師。

比如說,性格太急躁和性格太溫柔的都不適合當老師。

比如說,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體制內的工作。

而我認為,這是在擇業中最重要的一點。

個性幾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一個人前途,

如果說是一個性格內向的人去做銷售,他大概率什麼都賣不出去,他會在這個崗位上非常挫敗。

現代社會,抑鬱症頻發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人過得都不快樂。

在這個時代,有這麼一願意為考生「指點迷津」的人,的確難得。

但真的,並不適合每一個人。

選擇專業是一輩子的事情,做出選擇之前一定要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