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時間報名,但不得兼報?2023年3+證書考試相關通知已公布

據昨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佈,2023年3+證書安排在2023年1月7-8日進行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報名時間為11月1日-10日(與普通高考報名為同一天),接下來一起來看看原文!

現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3+證書」考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取得相應專業技能證書(含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X證書制度試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證書要求附後)並已取得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應往屆畢業生。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層次專業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要求考生中職階段就讀專業與報考的本科層次招生專業對口,具體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網站公布。

(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及以上學校畢業證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能正常參加學習的退役士兵。

(三)我省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含青海藏區生源)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

「3+證書」考試報名與普通高考報名同期進行,但不得兼報。報名要求詳見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退役士兵考生須持身份證、退役證原件及複印件到安置地地級市招生辦(考試中心、考試院)領取考生號後進行網上報名。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含青海藏區生源)應屆畢業生由學生就讀學校聯繫地市招辦報考。考生體檢時間、體檢要求與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考試和證書要求

(一)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考生參加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文化科目考試,考試時間為2023年1月7-8日。

參加「3+證書」考試本科層次招生的考生還須參加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考試說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網站公布。考生「3+證書」考試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成績須達到省招生辦公布的本科資格線,並在志願填報系統填報本科院校專業志願。招生院校須對考生中職就讀專業是否對口、是否符合相應的證書要求進行審核。具體報名、資格審核、職業技能測試等安排詳見有關招生院校的招生網站。

(二)證書要求

1.報考考生須獲得下列證書之一:

(1)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考和頒發的14種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2)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原教育部考試中心)組考和頒發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證書。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公布的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機構頒發的汽車維修工、電工等52種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1+X證書制度試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5)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護士執業證書

證書目錄詳見附件1。

2.各高校可根據人才培養需要和各專業學習情況,提出各招生專業的具體證書要求,並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

3.退役士兵考生報考高職院校「3+證書」考試,參加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不設證書要求。

(三)考試費用

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收費標準參照普通高考報名的有關規定。本科院校自行組織職業技能測試參照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收費標準(粵價函〔2003〕12號和粵價函〔2003〕63號)執行。

四、招生計劃編製

各院校「3+證書」考試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低於本年度申報的省內招生總計劃(不含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中高職三二分段轉段及五年一貫制轉段,下同)的25%。

各院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編製系統」,按照院校專業組編製招生計劃,招生計劃需具體公布到各專業,由省招生辦匯總後在《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專業目錄(中職生版)》(簡稱「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

院校根據招生專業的證書要求、招生特徵等,分成若干專業組。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證書要求、招生特徵須相同。同一專業只能在一個院校專業組中。

高職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計劃單列、單獨劃線、單獨錄取。順德職業技術學院等28所高職院校(詳見附件2)安排招生計劃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高職院校招收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含青海藏區生源)應屆畢業生,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

五、志願填報

2023年我省繼續實行考後知分填報志願,志願填報具體時間和要求另文通知。志願填報設本科院校及專科院校兩個批次,兩個批次志願同時填報。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中職學段三年級學生,只能填報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層次的志願。

考生填報志願時,須仔細查閱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刊登的招生院校專業信息,詳細了解該院校擬填報專業的證書要求、中職階段就讀專業要求,以及招生特徵等條件要求,選擇合適的院校專業報考。因考生不符合填報志願專業的條件要求被退檔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六、投檔錄取

(一)最低控制分數線

省招生委員會以統一文化科目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總成績,按招生計劃一定比例確定各批次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錄取批次和投檔原則

1.「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分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專科批次才開始投檔錄取。

2.本科批次院校投檔。在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省招生辦根據考生填報的志願,將符合招生專業對應的證書要求且中職就讀專業對口、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檔給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成績佔50%、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成績佔40%、技能證書折算成績佔10%)合成總分(滿分450分),擇優錄取。技能證書折算成績佔總分的10%(即滿分45分),證書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3.專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按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合成總分投檔排位從高到低檢索,排位高的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願依次逐個檢索投檔。投檔後由招生院校依據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志願和相關證書情況分檔錄取。

4.退役士兵考生、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含青海藏區生源)應屆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分別單獨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各高職院校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分數線上考生中,根據院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5.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文化課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三)徵集志願

對專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省招生辦組織徵集志願錄取。本科批次院校不進行徵集志願錄取。

七、時間安排

註:根據工作實際,以上時間安排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本文來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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