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招生能否執行教育部的兩個規定?

教育部早已明確: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類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日前,教育部又公布了2022-2025學年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名單,共有「全國青少年人工智能創新挑戰賽」等44項競賽進入名單。 入圍競賽的舉辦時間原則上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間每學年舉辦不得超過1次,累計不超過3次。競賽以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不得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和高考加分項目。以下是44項競賽名單:

我感到懷疑的是,個別大學能否真正執行教育部的上述兩個規定(包括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強基計劃招生)進行招生?如果不執行,上述兩個規定是否有意義?難道國家教育部的規定是廢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