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考取北大獲200萬獎金,如果是你,你願意嗎?

近幾天廣東省的一名考生連續三年參加高考都達到了北京大學的錄取分數線,學校三次給了200萬的獎金,這個是不是事實?如果說是事實200萬的獎金違法嗎?我估計沒有觸犯法律的條款,學校在這方面應該是英明的,只不過說想借取考取北大的名義來宣傳學校的招生罷了,但是此消息一出,各種網絡平台掀起了一輪議論高潮,小編摘錯了部分觀點如下:

觀點1

大家沒有意識到,這個事件火了,本身帶來的影響,很可能是以後高考不給復讀了,就像中考一樣,一考定終身,你以為看着別人考高分,跟着炒作,殊不知以後斷了自己孩子的前途。以後高考不僅考成績,還考運氣和心理素質了。

觀點2

我覺得,他的行為不觸碰法律法規,沒啥可指責的。但是孩子,你這個行為有點得不償失。因為你這麼有能力,就算早點步入社會,你掙的錢,怎麼能是200萬啊?你三年200萬,可是如果你早畢業了,未來你可以無數200萬等着你啊。別再耽擱自己了,你的未來絕對不是幾十萬一年的成績啊。加油,我相信你能更好

觀點3

我覺得讀書就是為了出來工作,好好賺錢。竟然讀書就是為了賺錢,那高考能賺到錢,何樂而不為?不是每個孩子都能考的很高分的。能連續每年都能考得高分更是難。學校有一個能考得北大清華的高分生,對同學們也是一種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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