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北汽集團發佈聲明稱,收到人民法院就某汽車企業不正當競爭案件作出的一審勝訴判決。

聲明內容顯示,法院認定,該企業使用「北汽」及含有「北汽」字樣的標識,損害了北汽集團的競爭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依法判決其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北汽」字樣的企業簡稱,並需公開登報聲明以消除不良影響,同時向北汽集團支付經濟損失賠償及維權合理開支。
判決書明確指出:北汽集團長期在交易文書、媒體報道、自媒體宣傳等各類商業活動中持續、廣泛使用「北汽」「北汽集團」作為企業簡稱,並持有多項「北汽」「北汽集團」相關商標。經過數十年發展,「北汽」「北汽集團」企業簡稱已在相關公眾中建立起較高的知名度與影響力,具有明確的商業標識意義,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並形成了穩定的市場關聯關係,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具有一定影響的企業簡稱」。
聲明同時表示,北汽集團始終尊重知識產權,重視市場規則,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未經許可使用「北汽新能源」「北汽越野車」「北汽製造」「北汽王牌」等均屬嚴重侵權行為,北汽集團將以法律手段持續維護企業合法利益。希望廣大媒體朋友在宣傳報道時甄別稿件來源。我們願與業界夥伴一道,積極響應國家政策,共同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致力於推動中國汽車產業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北汽集團將持續聚焦技術創新與產品升級,努力為消費者提供綠色、安全、智慧、卓越的汽車產品與服務,為中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貢獻力量。
資料顯示,北京汽車製造廠成立於1951年,是繼長春第一汽車製造廠後興建的第二家大型汽車生產企業,由新中國第一元帥朱德親筆題寫廠名。1983年,北京汽車製造廠達成合資經營協議,組建了我國汽車工業歷史上第一個中外合資企業——北京吉普汽車有限公司。2001年,經歷重組改制,北京汽車製造廠成為北京汽車控股集團(以下簡稱「北汽控股」)子公司。2010年,北汽控股以包括北汽製造51%股權在內的資產出資成立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汽車」),北京汽車製造廠由此成為北京汽車子公司。

2015年,應北京國資委的要求,北汽集團將所持的北京汽車製造廠股權全部掛牌轉讓給富路集團,北京汽車製造廠徹底脫離北汽集團,成為民營企業。2020年,北京汽車製造廠有限公司將總部從北京落戶至青島。2023年,魏橋集團收購北京汽車製造廠。 儘管北京汽車製造廠在2015年脫離北汽集團後成為民營企業,但其仍然使用「北汽」「北京汽車」等名稱,這在一定程度上對消費者造成了誤導。北汽集團與北京汽車製造廠之間的糾紛也因此不斷。
目前,北汽集團已經通過法律手段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審勝訴。然而,不排除北京汽車製造廠進一步上訴的可能。如果北汽集團最終勝訴,那麼北京汽車製造廠可能需要改名,並賠償相應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