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這一世,該爭取什麼



佛經說,佛陀入滅後的第五個五百年,是鬥爭堅固時期。其實,自從有天地以來,宇宙間就不斷瀰漫著戰爭,人與人爭,人與土地爭,人與動物爭,人與海洋爭,人與氣候爭,甚至人與大自然爭。


鬥爭好像是人與生俱來的性格,從鬥爭的性格一直延續到現在,就算沒有戰爭,整個國家、社會,乃至個人、家庭,也無有不爭。



曾經社會上流行着一句這樣的話:「會吵鬧的孩子有糖果吃。」所以當官的人平時大多不做事,就是等着你來爭取;官員希望百姓要接受他的支配,這樣才能顯示出他的權威。


爭取,爭取,現在整個社會到處都在看誰的聲音大,看誰的拳頭粗,看誰的關係好,看誰的本領強,如同達爾文說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就是人間發展的必然規則了。



爭取並非不好,只要是能為大眾爭取,為歷史爭取,為爭議爭取,為弱勢團體爭取,為偏遠山區爭取。做了八年領導的人,一方面爭取自己的薪水待遇,可是又發出不當的高論,這種爭取就是大大的不當了。


爭取,應該爭取自己的形象,爭取開發自己的智慧,爭取樹立自己的道德人格,爭取對社會的服務,爭取利益群生,爭取促進世界和平,爭取謀求人民安樂,那才是我們應該儘力爭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