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身智能機器人應該被賦予權利嗎?

△ 在2024世界機器人大會現場拍攝的人形機器人。

在科技浪潮的迅猛推動下,具身智能機器人正從實驗室里的設想逐步邁向現實生活,成為重塑未來社會生產與生活模式的關鍵驅動力。無論是工業製造中精密的生產線,還是日常生活里的細微服務場景,具身智能機器人都展現出了極為廣闊的應用前景。然而,如同所有顛覆性技術一樣,具身智能機器人在發展過程中,既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也引發了人們對於安全風險、倫理困境以及社會文化影響等方面的深度思考。

加速機器人取代人類?

隨着具身智能機器人技術的日臻成熟,重複性、規律性的工作崗位正面臨著嚴峻挑戰。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在製造業領域,機器人憑藉其高精度和持續工作的特性,高效地完成了零部件裝配、焊接等一系列任務。以汽車製造工廠為例,曾經需要大量人工完成的組裝工序,如今已被高度自動化的機器人作業所替代,這使得眾多流水線工人不得不面臨崗位調整的現實。

“具身智能機器人或許會替代部分任務,但絕不可能完全取代人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機器人研究所名譽所長、中關村智友研究院院長王田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首先被替代的將是那些繁瑣、重複、單調且危險的工作。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人類需要工作,因此具身智能機器人應作為人類的得力工具,去承擔人類不願從事的工作,從而提高生產效率。

具身智能機器人的崛起的確使人類的部分工作被取代,然而,這並不意味着人類將面臨失業的困境,反而催生出了無數充滿潛力的新崗位。以製造業為例,機器人承擔了大量重複性、規律性的工作,如零部件裝配、焊接等,讓一些傳統流水線工人的崗位減少。但與此同時,機器人的研發、維護、編程等相關工作崗位需求急劇增加。工程師們需要不斷優化機器人的算法和性能,技術人員要確保機器人的穩定運行和及時維修。

面對不可逆轉的變革趨勢,不少業內專家及從業者強調,職業轉型已成為部分勞動者適應新時代就業需求的必經之路。他們需要提升自身技能,朝着技術研發、設備維護以及需要高度創造力和情感溝通能力的崗位轉移。政府與企業則應加大在職業培訓領域的投入,提供多樣化、針對性強的技能提升課程,助力他們從傳統的“藍領”轉變為掌握新技術的“新藍領”或知識型勞動者。

是否應被賦予權利?

當機器人的智能化程度不斷提升,一系列複雜的倫理問題也接踵而至。其中,機器人是否應被賦予權利成為核心爭議點。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北京理工華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偉民表示,具身智能機器人可以擁有權利,但前提是不能威脅到人類安全,確保安全可控需要人類制定並遵守設計、生產和使用機器人的規則。

張偉民提到了機器人三原則: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不可因為疏忽危險的存在而使人類受害;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的命令,但當命令違反第一條內容時,則不在此限;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在不違反第一條和第二條的情況下。

也有不少業內人士指出,賦予機器人權利也面臨諸多問題。若賦予其權利,如何界定權利的範圍和邊界?如何平衡機器人權利與人類利益之間的關係?這可能會引發一系列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

“在當前階段,具身智能機器人本質上仍然是人類設計和使用的工具,按照傳統倫理觀念,它們並不具備享有權利的基礎。”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電子信息研究所研究人員李牧原告訴《中國報道》記者,但隨着其智能水平的不斷提高,未來或許需要重新審視具身智能機器人的法律地位。不過,在現階段,構建完善的具身智能機器人安全管控機制更為關鍵。

人與機器人情感交流將成未來常態

具身智能機器人設計成人形,能夠更好地融入人類居住的環境,因為人居環境是按照適合人體的尺寸和形狀建造的,這樣機器人能更好地陪伴和服務主人。不少業內人士預測,具身智能機器人尤其是養老機器人與情感機器人,很快會大規模地出現在普通人的家居環境中。

“可以預見,人與機器人進行情感交流,將成為未來智能社會的常態。”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吳玉章講席教授劉永謀在接受《中國報道》記者採訪時說道。

劉永謀指出,巨大的市場需求,建立在伴侶機器人強大而多樣的功能基礎之上。首先,未來伴侶機器人在外形上會越來越逼真,達到科幻片中的標準,並且可以實現私人定製,甚至能夠複製某個真實存在過的人。其次,能夠承擔家務、駕駛汽車、修剪草坪,成為完美的居家幫手。它們體力充沛,不僅能代為接送孩子,還能兼做機器保鏢,不辭辛勞。再次,將全方位地滿足主人的情感需求,尤其可以緩解獨居老人的孤獨感。它們可以和主人聊天、玩耍、娛樂,還能陪主人出門旅行、聚會和運動。最後,還能兼作智能助手,回答主人的疑問,幫助收集特定資料,擬定度假方案等。

在劉永謀看來,隨着情感計算的不斷成熟,與人接觸的機器人或多或少都會具備一定的情感能力。因此,了解機器人情感,學會與情感機器人和諧相處,將是未來人類必備的技能。

與情感機器人和諧相處,涉及人類觀念的轉變。“毫無疑問,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坦然接受機器人的存在,接受機器人有意識的觀念。ai會促使ai泛靈論的復興,進而推動包括愛情觀在內的人類觀念朝着更加寬容的方向發展。”劉永謀告訴記者,因此,要實現與情感機器人和諧相處,必須採取一些實際行動。比如,未來情感教育的內容,應包括如何與機器人交往的教育。屆時,機器人不再是簡單的勞動工具,而是會在各種交往關係中扮演角色,與人類產生各種各樣的情感交流。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與機器人的情感關係,需要深入研究,並傳授給有需要的人群,尤其是年輕人。

“總之,對機器情感和ai陪伴進行人文審視,並非要反對新科技的發展,而是為ai發展保駕護航,使其能夠朝着以人為本的方向健康發展。”劉永謀分析道。

多措並舉確保機器人安全可控

具身智能機器人在為人類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其複雜性和自主性也可能引發多方面的安全隱患。確保機器人的安全可控,是另一個重要的倫理考量。

李牧原指出,具身智能機器人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物理安全風險,機器人的物理運動和操作可能對人身安全和環境造成損害;二是數據和網絡安全風險,機器人收集和處理的數據可能被非法訪問和利用;三是決策和控制風險,機器人的自主決策和行為可能產生無法預料的危害後果;四是倫理和法律風險,機器人的行為可能引發倫理爭議和法律責任。

為了確保具身智能機器人安全可控,李牧原表示,需要在機器人研發、生產、應用的全生命周期中融入安全理念和可控機制。同時,明確各利益相關方的責任邊界也至關重要。在此過程中,可以借鑒成熟的安全管理經驗,探索構建符合具身智能機器人各應用領域特點的治理體系。

“人類在設計、生產環節應確保避免風險,這也是機器人設計三原則中最重要的原則。”張偉民向《中國報道》記者表示。

當前,針對具身智能機器人的法律法規尚處於起步階段,存在諸多空白與模糊地帶。如何制定全面、細緻的法律規範,以引導機器人的研發、生產和應用,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張偉民建議,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需要社會各方和機器人從業者一起協商,具體執行層面,責任主體可以關聯機器人生產商。此外,構建人機和諧關係也是需要社會各方協調,規範機器人生產、使用。

李牧原表示,在制定具身智能機器人相關法規時,應遵循分級分類監管原則,對不同風險等級的具身智能機器人採取差異化管理措施。此外,法律法規還需保持適度的彈性,既要為規範具身智能機器人的發展提供法律依據,又要為技術創新預留空間。

具身智能機器人的研發與應用在全球範圍內引發了激烈的競爭與合作。各國紛紛加大在這一領域的投入,試圖在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上佔據領先地位。例如,美國在人工智能技術和機器人研發方面具有深厚的基礎,而日本則在機器人的精細化應用和服務領域表現突出。與此同時,國際間的合作也日益緊密,共同制定技術標準和倫理準則,以應對全球性的挑戰迫在眉睫。

撰文:《中國報道》記者 張利娟 實習生 王鈞蒔
責編:張利娟
編審:趙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