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孔澤思 每經編輯:張海妮
2025年是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5周年、綜合改革試點實施5周年。
6月10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 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推進金融、技術、數據等賦能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健全科學化、精細化、法治化治理模式。
6月12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新聞發布會,介紹《意見》有關情況。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覃偉中在會上介紹,4年多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先後分3批次向全國複製推廣深圳48條創新舉措和典型經驗。
“這次《意見》再推出一批改革措施、落地一批創新試驗、深化一批開放舉措。接下來,我們將以綜合改革試點為契機,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主動謀劃實施更多創造型、引領型改革,努力取得更多標誌性制度創新成果,為全國全省創造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新鮮經驗。”覃偉中表示。

近五年深圳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5.5%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春臨介紹,《意見》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一個總體要求、四方面重要舉措、一項保障措施”。
一個總體要求,就是明確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思想,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頂層設計同基層探索有機結合,在破解教育科技人才領域體制機制障礙、強化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拓展粵港澳合作新途徑新場景新載體、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等方面先行先試,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四方面重要舉措:一是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加強產學研高效協同、深度融合。二是推進金融、技術、數據等賦能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創新支持新興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三是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貨物貿易優化升級,創新提升服務貿易,完善便利人員流動的配套機制。四是健全科學化、精細化、法治化的治理模式,提升民生保障服務水平,健全土地等自然資源管理機制,深化司法改革和交流合作。
一項保障措施,就是明確深入推進綜合改革試點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狠抓改革措施落地,強化試點經驗複製推廣。
李春臨表示,《意見》亮點突出在三個方面:“首先,突出了改革的系統集成和協同高效。從改革舉措之間的內在關聯性出發,注重經濟領域改革和教育、科技、人才等其他相關領域改革的協同聯動,推出取向一致、相互配合的舉措。其次,突出了改革的問題導向和落地見效。聚焦制約高質量發展的卡點和堵點,推動關聯環節協同放權和協調支持。最後,突出了改革的先行先試和示範引領。深圳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我們充分考慮深圳發展先行一步、改革場景豐富、率先突破條件好等特點,在制度型開放、科技創新、人才發展、治理模式等方面,推出了一批探索性舉措。”
覃偉中表示,4年多來,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從無到有、積厚成勢,首批授權事項清單落地成效持續深化,政策紅利不斷釋放、創新活力持續凸顯、示範效應逐步顯現,國家發展改革委先後分3批次向全國複製推廣深圳48條創新舉措和典型經驗。深圳的地區生產總值從2020年的2.78萬億元增至2024年的3.68萬億元,年均增長5.5%。全社會研發投入從2020年的1510.8億元增加至2023年的2236.6億元,年均增長13.9%。深圳規上工業總產值、工業增加值連續3年實現全國城市“雙第一”。
廣東將再下放一批省級行政職權
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虎在會上介紹,廣東省將全力以赴推動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的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張虎表示,2021年以來,廣東省已調整117項省級行政職權下放到深圳實施,近期廣東又梳理了一批省級行政職權共20項,將調整由深圳來實施。廣東還研究了四個方面的支持舉措。
一是支持深圳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支持深圳建設一批高水平高校,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創新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模式,促進場景創造開放和規模化應用。
二是支持深圳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進金融、技術、數據等要素賦能實體經濟發展。支持深圳培育發展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深化數據交易規則以及場景探索,完善便利人員流動的配套機制。
三是支持深圳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新體制,打造全球優質要素資源的引力場和集聚地。支持深圳加強與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對接,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支持前海高標準建設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支持河套建成深港科創綜合服務中心。
四是支持深圳對標全球最佳實踐,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支持深圳推進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加強外商投資保障,完善外籍人員入境居住、醫療、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科技部全力支持深圳建設科技和產業創新高地
科技部副秘書長苗鴻表示,將全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支持深圳建設科技和產業創新高地。
苗鴻表示,一是強化原始創新策源功能。加強國家實驗室等戰略科技力量布局,支持深圳牽頭或參與建設20家全國重點實驗室,發展一批瞄準國家戰略和深圳產業發展需求的新型研發機構。2023年深圳全社會研發投入經費超過2200億元,佔gdp的比重達到了6.46%,位居全國前列,呈現出強勁的創新發展動力。
二是強化產業創新引領動能。支持深圳各類創新主體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部市聯合實施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等,將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示範應用同部署同推進。鼓勵深圳在培育科技型企業、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方面先行先試,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高效協同的創新體系。深圳企業研發投入佔全社會研發投入的比重保持在90%以上,2024年深圳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突破2.5萬家。
三是強化科技體制改革和制度環境建設示範功能。支持深圳深化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表彰獎勵等人才評價各項規章制度。支持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2項試點任務在深圳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落地實施。深圳科技體制改革取得一系列好經驗好做法,為全國提供了示範和借鑒。
下一步,科技部將加大力度,繼續支持深圳深度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更好發揮科技創新支撐引領作用。
一是強化戰略科技力量。支持深圳持續建好用好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等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健全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政策措施,更好承擔國家科技重大任務。鼓勵和規範發展新型研發機構,探索薪酬市場化等管理制度。
二是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改革。支持深圳強化科教協同育人、產學研融合用人,探索一體發展的體制機制。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實施“預算+負面清單”管理。探索實施科研項目經理人制度,賦予其更大管理權限。探索基礎研究長期穩定高效投入新機制。強化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改革,完善海外人才引進支持保障機制。
三是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支持深圳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轉化等機制,對轉化形成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試行長周期考核。健全科技型企業信貸、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交易等規則,優化債權和股權融資協同銜接機制,為塑造深圳發展的新優勢新動能提供科技支撐。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