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今天又有大事發生了,那就是京東和阿里長達七年的訴訟終於宣判了。當然,有的童鞋要說了,不就是官司嘛,這些個互聯網公司天天打官司,有啥可關注的呢?八姐覺得吧,這個官司還是真的值得關注——一是這標誌着“二選一”在電商司法領域的落幕,二是金額足夠大,阿里被判向京東賠償10.1億元啊,驚呆八姐這樣草根。

好啦,咱們先來了解一下案件。
根據披露,今天,針對備受關注的京東訴阿里巴巴“二選一”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認定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為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侵害,並判決向京東賠償101073萬元。
終於獲勝的京東也激動地第一時間在“京東黑板報”發布公告,並稱:“此次判決於法有據、於理應當、於情相容,不僅是京東反抗'二選一'的商業霸權的一次公正裁決,更是以法治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標誌性時刻,也將是中國反壟斷法治進程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有法律界的盆友認為,這並非是這一案件的終結,相信後續阿里會提請二審。不過,八姐也注意到,阿里公開回應了尊重判決,所以大概率不會上訴。
俺覺得吧,這次這一判決還是相當重要的,畢竟,這是一次歷時接近十年的糾紛。
根據公開報道,2013年,京東就曾公開表態商家被阿里巴巴強迫“二選一”。
2015年,因“二選一”政策,京東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2017年,京東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式起訴阿里巴巴“二選一”;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阿里關於“管轄權異議”的請求,認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並直到今年這次的一審判決。
而歷時如此之久,法院作出此等判決,也表明,在司法層面進一步對電商“二選一”否定。
其實,早在兩年多以前,政府部門已經從行政層面對阿里的“二選一”的行為做出了處罰。2021年4月10日,阿里巴巴因“二選一”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行政處罰182.28億元,創下歷史記錄。當時,其依據的是《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同時,這次司法判決也表明,電商“二選一”已經從司法和行政等各方面變成了過去時。
當然,這也可能將有利於其他電商平台,比如京東。
比如,“二選一”最嚴重的2017年,曾有上百家服飾美妝品牌商家一夜之間集體退出京東,京東正在快速發展的上述業務遭受重大打擊。而法院此次顯然也認為,從2013年到現在,10年之間京東的損失巨大。除了對京東的傷害,“二選一”更嚴重限制了商家的自主經營權和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值得注意的是,雙11之前,京東采銷便和大主播李佳琦杠上了,京東采銷人員在朋友圈公開質疑頭部主播李佳琦存在“二選一”行為。不知這種司法層面對“二選一”的處罰,是否也會影響的大主播。
當然,當下電商已經進入了競爭新格局,在後“二選一”時代,是否會出現另外的類似的競爭方式,市場格局又將發生怎樣的改變,我們就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