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消息,6月7日零時起,鐵路部門對南京、南昌、廣州南、上海虹橋、石家莊、濟南等99個車站的車票起售時間點進行優化調整。
目前,鐵路車票可提前15天購票,旅客可根據上車站的車票起售時間點準時購票。全國3000多個車站的車票起售時間點,按批次以30分鐘為間隔,在8時至18時間分布。例如,北京西站車票起售時間點為8時,北京南站為12時30分。
本次調整,將車票起售時間點間隔由30分鐘調整為15分鐘,仍在每日8時至18時間分布。由此,車票起售時間點由21個增至41個。例如,南京站車票起售時間點由8時,調整為8時15分;南昌站車票起售時間點由9時30分調整為9時45分;上海虹橋站車票起售時間點由13時30分調整為13時45分。
據悉,此次起售時間點優化調整的車站,多為旅客發送量較大、購票需求相對集中的車站。隨着車票起售時間點的增多,有利於旅客購票需求的均衡提報,可以有效釋放高峰時段鐵路12306系統處理能力,進一步提升旅客購票體驗。
這99個車站具體車次對應的起售時間點可通過鐵路12306網站、客戶端和車站公告等渠道查詢,請旅客朋友及時關注起售時間點變化情況,以便安排購票事宜。除這99個車站外,其他車站的車票起售時間點不變。
在校大學生羅某某
本應盡情享受自己的大學生活,
誰料只因一時貪念
竟使自己也成為了
犯罪的幫凶!
2024年3月,在校大學生羅某某在觀看學校組織的演講比賽時,發現前排的幾位同學正圍在一起“搶紅包”。出於好奇,羅某某進一步詢問得知這幾人正在進行一種無需門檻且返利較高的“兼職”活動。羅某某明知該活動返利情況異常,但出於一時貪念,還是抱有僥倖心理參與其中。
這種“兼職”活動需要進入特定的微信群,等候群主發出支付寶口令,隨後通過口令在支付寶領取紅包。當累計到一定金額後,再以單筆或多筆的形式轉移到群主發送的支付寶小荷包賬戶中,最終由群主根據完成情況計酬。
承辦檢察官經審查查明,所謂動動手指就能賺錢的“兼職”實際上卻是犯罪分子為了轉移違法所得而編織的謊言。羅某某等一眾大學生因法律意識淡薄而抱有僥倖心理,間接成為了犯罪分子的幫凶。經核查“兼職”短短三天時間,羅某某就以這種方式協助犯罪分子轉移違法所得共計2萬餘元,獲利僅200元。羅某某心生疑惑,覺得自己幾乎沒有獲利,怎麼就成了犯罪幫凶?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認定不以獲利多少為成立要件,而根據其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窩藏、轉移來判斷。
因此,獲利少≠無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此
溫馨提示廣大學生朋友
切勿相信非正規兼職組織!
切勿相信高薪兼職!
切勿相信快速賺錢!
來源: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