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其實已經不是簡單的醫療問題了,而是個社會問題。正常邏輯下,病人來做腸鏡,除了排除腸癌之外,更多的是發現息肉,然後把這個癌前病變的禍根摘除了,那他以後就不會得癌了。
所以如果能在腸鏡檢查過程中順手切除了息肉,那至少病人可以少吃一次瀉藥,少受一次腸鏡的,這不是挺好的嗎?但問題並沒有那麼簡單,因為在順手切除腸息肉的過程中,會隱含兩個問題。
第一是治療風險。醫生在做治療的時候肯定會把相應的安全措施跟進的,但畢竟是治療,總有相應的出血,穿孔等等併發症的存在,如果你把這個責任全部推給醫生來承擔,只怕承擔不起呀。
第二就是費用的問題,治療就會產生幾百到幾千不等的治療費。在公立醫院,我們一定會按照規則收費,很少會有亂收費的情況發生,但有一些病人,不管我們收多少錢,都覺得我們在讓他過渡消費,信任的出現危機。
我年輕時候第一個醫療投訴就和這事兒有關。病人來做腸鏡,發現了息肉,由於病人是在清醒狀態下,我問他需不需要做治療,病人說沒問題,一切聽你的,整個治療費用3000,都是醫保範圍的,但治療後病人拒絕付費,不停地投訴,而且投訴的原因只是因為他的心理價位是2000,當然這是個無效。最後總結一下,腸鏡檢查的同時,醫生沒有義務一定要給你做順手的治療,如果你希望或者醫生也願意為你做治療,請提前表態,表示感謝之後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