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壓診斷只需測 2 次

簡 單 來 說, 妊 娠 高 血 壓 就 是 指 妊 娠 和 高 血 壓( 收 縮 壓≥ 140 mmHg 和 / 或舒張壓≥ 90 mmHg)同時並存。在我國,每 100 位孕婦,大概有 5 位患有妊娠高血壓。而且調查發現,我國女性高血壓患病率隨年齡的增長而增高。事實上,我國孕產婦初次生育年齡已延遲到 26.2 歲(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由此可推測我國妊娠高血壓患者將會不斷增多。

根據妊娠高血壓的定義說明,一些患者在懷孕前就已經患上了高血壓,而另一些患者在懷孕前血壓正常,而懷孕後血壓升高。

這是為什麼呢?

懷孕生產是女性的一個特殊生理時期,隨着小寶寶的逐漸長大,孕婦的內分泌也會發生改變,並且對代謝和血液量的需求也隨之增加,這會給孕婦的身體機能帶來沉重的負擔。

妊娠高血壓的發病原因目前尚未明確,可能和胎盤缺血及孕婦免疫低下導致的胎盤功能障礙有關。另外,還可能受到家族遺傳的影響。

妊娠高血壓診斷只需測 2 次

有人可能會問,妊娠高血壓不就是懷孕加上普通高血壓的診斷嗎?

實際上,妊娠高血壓的診斷限值與普通高血壓一樣,都是140/90 mmHg。不過,妊娠高血壓不用看非同一天測量 3 次的結果,只需要孕婦在 4 小時後複測血壓,如果 2 次結果中血壓均高於 140/90 mmHg,即可診斷為妊娠高血壓。如果收縮壓在160 mmHg 以上,或舒張壓在 110 mmHg 以上,屬於重度高血壓,間隔幾分鐘再複測即可診斷並應立刻採取措施。

如果懷疑是“白大衣高血壓”、隱匿性高血壓或者一過性高血壓,需要進行 24 小時動態血壓監測來評估;如果血壓低於140/90 mmHg,但是比基礎血壓升高 30/15 mmHg,雖然還不能診斷為妊娠高血壓,但也需要密切觀察,注意血壓變化。

如果孕婦發現血壓升高,即使在初期沒有任何癥狀,也一定要進行正規治療。如果出現頭暈、頭痛、水腫、眼花、噁心等癥狀,可能提示血壓已經重度升高,必須儘快到醫院診治,不可任其發展。

孕前評估不可少

要預防妊娠高血壓,必須未雨綢繆,在備孕的時候就應該進行孕前血壓評估。

如果沒有高血壓病史,而且血壓、體重都正常、沒有家族史或者懷孕禁忌,可以正常備孕;若有不可糾正的危險因素,應到產科進行孕前諮詢;如果 BMI ≥ 24,或者血壓在臨界值範圍(130 ~ 139/80 ~ 89 mmHg),可以考慮備孕,但需要採取嚴格的生活方式干預,如限鹽、減重等。

如果存在高血壓病史,需要進一步評估:

——如果已經出現冠心病等心、腦、腎等器官損害,應到高血壓專科治療;

——如果未出現靶器官損害,但血壓在 140/90 mmHg 以上,應該改善生活方式或加用藥物干預,使血壓降低到 140/90 mmHg以下才可以備孕;

——若血壓在 160/90 mmHg 以上,則不建議備孕,應先控制好血壓,3 ~ 6 個月後再重新評估。

本文內容來自書籍《拯救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