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預囑入法:不是安樂死,卻能讓患者帶着尊嚴離開,你會選擇嗎

“我好想死......”

老劉是晚期癌症病人,這是他躺在病床上清醒時反覆念叨的一句話,他躺在ICU的病床上,四周都是冷冰冰的機器,他只能靠着氧氣罩呼吸,喉嚨被開了一個孔,一根管子和呼吸機相連,進食只能通鼻飼

他已經陷入昏迷三天,沒有人理會老劉清醒時的意願,醫生無能為力,子女不忍老父離去,在中國太多子女認為讓老人多活一天就是孝順,不然就是不孝。他們掙扎着想用最先進的醫療儀器維持父親的生命,哪怕剩下的只是一具沒有靈魂的肉體。

301解放軍總醫院的劉端祺教授,一直積極推動生前預囑,即患者通過留下囑託在生命的最後階段和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不進行過度搶救,不進行給帶來痛苦的有創治療,而是讓死亡以最有尊嚴的方式來臨。

作為腫瘤科醫生,劉端祺教授常常對一些晚期的癌症患者說:“買張船票去全球旅行吧。”,結果換來的是家屬的不理解與投訴。在沒有生前預囑的情況下,他看到了太多病人,因為家屬的堅決要求又或者醫生的思想過於陳舊,導致在ICU里承受過多的痛苦而離開人世。

近日,法學界傳來了好消息,生前預囑在深圳實現了首次入法,臨終搶救不再由家屬決定,而是由患者在意識清醒時留下囑託來決定是否繼續治療。

一、把選擇死亡的權利還給患者,什麼生前預囑?

6月23日,《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做出了大膽創新而又富有人性化的改變,修訂稿第七十八條規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提供具備條件的患者生前預囑的,醫療機構在患者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實施醫療措施,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意思表示。這意味着,患者在臨終前擁有“決定權”,如果有遺囑在前,可以不做“無謂的搶救”。

據了解,這份生前預囑是在人們事先,即意識清楚時簽署的,可說明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是否選擇接受哪種醫療護理

部分人把“生前預囑”誤讀為“放棄治療”,其實生前預囑並不是消極放棄治療,也不是安樂死,醫生也不會因為患者簽署了生前預囑,在患者仍有生命希望的前提下,隨意的放棄積極的治療手段。

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老年科醫生李瑛解釋,只有在病人經過醫療後,對癥狀仍無法逆轉,才會按照預囑執行。假如生命支持措施對緩解癥狀有好處,患者仍可繼續一切挽救生命的措施。

李瑛表示,生死是非常複雜的問題,生前預囑可以根據病人意願,隨時改變。以尊重患者的選擇為前提,讓患者坦然接受死亡。

二、反思:首家實行“生前預囑”的醫院,已經擱置

杭州市的一項調查顯示,64.9%的人願意使用生前預囑,77.8%的人支持生前預囑的推廣,但是現實卻很殘酷。很多地方都沒有推廣生前預囑,2019江蘇省老年病醫院就已經首先開始試行“生前預囑”,但是現在已經處於基本擱置的狀態。

為什麼生前預囑難推行?

1、法律不完善

在我國大部分地區,生前預囑都屬於一種民間倡導,在《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前,並沒有其他法律支持和保護,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2、子女傳統觀念強

患者家屬是生前預囑的一大難題。儘管老人處於彌留之際,但子女若不“儘力搶救”,難免會留下遺憾,自責沒有“盡孝”,而對外,則擔心留下把柄,被人說“不孝”、“不捨得花錢”。

3、有可能被惡意利用

考慮到醫療開支很大,以及可能存在騙取健康商業保險的行為等,生前預囑有可能被有心之人惡意利用,這也讓最早的“生前預囑”試行艱難。

三、知道癌症終末期有多痛苦,才會懂得適時放棄的重要

在什麼時候,患者寧願選擇“死亡”也不想苟延殘喘?那一定是面對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而癌症終末期患者要面對的痛苦,恰恰就是如此“痛不欲生”。

1、無時無刻的癌痛,就像吃玻璃渣一樣

2014年全國腫瘤中心登記記錄顯示,晚期癌症患者疼痛發生率約60%~80%,其中4成患者為嚴重疼痛。有患者形容,那種疼痛感覺像是吃玻璃渣子,從喉嚨到身體每一處都在被割裂,疼痛反反覆復,一刻也不消停。

2、不能吃喝,也不能正常排泄

癌症晚期的營養狀況也非常讓人擔憂 。晚期階段,患者被疼痛折磨得沒有胃口,食不下咽非常常見。而營養跟不上,免疫力也隨着下降,讓腫瘤更佔上風。對於腫瘤導致的腸梗阻,泌尿系統堵塞等,患者可能由於無法順利排出身體“廢棄物”,造成細菌在體內發酵,可導致嚴重感染。

3、夜不能寐,不能正常睡眠

失眠是腫瘤患者常見的癥狀之一,由於疼痛患者無法擁有優質的睡眠,而睡不夠,患者又會處於焦慮、抑鬱的狀態,精神壓力更加沉重,加重病情,造成惡性循環。

4、感染、大出血,各種併發症

腫瘤終末期,患者免疫力低下,再加上經過一系列治療手段,免疫力被破壞,白細胞數量下降嚴重,非常容易感染,這也是腫瘤患者多死於併發症的原因之一。另外,隨着腫瘤的不斷增大,侵犯血管,患者腫瘤破裂,造成大出血,出血過程往往兇險異常,可在短時間造成死亡。

小艾之所以寫這篇文章,並不是想告訴大家癌症晚期很痛苦,無法忍受就要放棄治療,有些癌症晚期還是有機會長期生存的,只不過是在不可治癒的情況下,要以人為本,不要陷入過度醫療,尊重患者的臨終前的意願,給予病人最後的尊嚴,實現生死兩相安。#健康真知計劃#

參考資料:

[1]《國內首個!深圳立法:病人如立生前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北青網.2022-07-04

[2]《生前預囑首次入法:臨終搶救該由患者說了算》.北青網.2022-07-04

[3]邢冰玉,繆群芳,李紅娟,舒婉,谷柏毅.杭州市居民對生前預囑的認知現狀調查及影響因素分析[J].健康研究,2022,42(02):15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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