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祭祀燒紙引發山火,一男子被刑拘!

據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官方微信“北京應急”通報:2025年3月22日上午11時許,房山區張坊鎮發生山火,並蔓延至該區大石窩鎮。經全力撲救,明火已於當日16時55分被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調查,山火系村民盧某某(男,37歲)野外祭祀燒紙引燃周邊雜草引起。目前,犯罪嫌疑人盧某某已被房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普法課堂

失火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構成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構成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安全提示

●隨着氣溫回升和清明節的到來,森林防火區農事活動、民俗祭祀、施工生產、踏青旅遊等戶外活動將大幅增加,天乾物燥、火險高危,請嚴格遵守森林防火有關規定,不要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森林防火區。

●嚴禁在林區吸煙、燒荒、燒紙、燎地邊、燃放煙花爆竹、野炊、施放孔明燈等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區內的單位和居住人員,要嚴格管理生活用火,防止跑火進山入林。

●引發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外,還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牢記森林防火“十不準”

來源 | 北京應急、平安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