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3月29日之前 購買泰國航空機票,並計劃於3月28日至4月10日期間 出行的乘客,可選擇以下方案:
1. 免費改期
- 國際航班
:乘客可免費更改出行日期,新出發日期需在4月11日之前,並符合原機票的使用條件。 - 國內航班
:同樣可免費改期,新出發日期需在4月11日之前。
所有改簽費用全免,包括未登機(no-show)罰款及代理手續費。但若因艙位差異產生票價差額,乘客需自行補足(國內航班無此限制)。
2. 機票退款
若航班仍正常運營,乘客可根據原機票規則申請退款,或選擇取消行程並將機票金額轉換為旅行積分(travel credit),該積分有效期365天,可用於未來購票。 若航班取消,未使用的機票可全額退款,無任何退票或取消手續費,包括yr費用(附加費)。 部分使用的機票 也可申請退款,未使用部分將獲得退款,且無額外手續費。
如何辦理?
乘客可聯繫以下渠道辦理改期或退款:📞 泰國航空客服中心(thai contact centre):02-356-1111🌍 全球客服中心(global call centre)🏢 泰國航空售票處及授權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