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政協原主席范小新,被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6月18日消息,湖南省長沙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范小新(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范小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范小新(資料圖)

范小新曆任長沙市正廳級幹部,長沙市政協黨組第一副書記,長沙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

2013年1月至2017年,范小新任湖南省長沙市政協主席。卸任長沙市政協主席後,他曾擔任長沙市老幹部大學第一校長。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今年1月7日消息,長沙市政協原主席范小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6月6日,湖南省紀委監委通報,范小新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經查,范小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親情錯位、家風敗壞,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踐踏幹部選拔任用原則,違規選人用人,違規為他人謀取政治身份並收受財物;縱容兒子“打牌子”承攬項目、與領導幹部子女相互請託辦事搞“衙內腐敗”、沉迷享樂,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及耗材採購、房地產項目開發、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范小新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范小新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極目新聞綜合最高人民檢察院網、湖南省紀委監委網站、紅網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