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今年以來,為了進一步推進“強基層”,在醫保領域改革中,各地有了不少新動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發揮醫保支付槓桿作用促進基層醫療衛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大醫保基金對基層支付的傾斜力度等實際舉措;
上海市醫保局會同上海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上海市醫保進一步支持社區衛生服務能力提升的若干舉措》,針對性出台醫保賦能基層15條措施,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山東省醫保局、衛生健康委等5部門公布《關於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保障服務水平的若干措施》,引導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
這些政策的出台,回應了當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所急,進一步保障了民生所需,也將進一步鋪實“強基層”之路。
“強基層”是深化醫改的重點工作,國家一直在持續推進。加大對基層的支持力度、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設等工作,提升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防病治病能力,讓居民在家門口就能獲得便捷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
與此同時,醫保政策也始終明確,積極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通過提高基層就醫報銷比例和降低基層就醫起付線等舉措,引導患者在基層就醫並獲得健康管理服務。然而,以報銷比例、起付線為主要支持手段的醫保管理,已不能適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的實際需求,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亟待破解。
其一,醫保基金總額預算指標限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的開展。一些地方醫保部門分配給基層的“基金盤子”偏小且沒有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基層緊盯着年度預算指標開展工作,在儘力避免超標的同時也可能出現工作積極性下降的問題。
其二,醫療付費“同病不同價”影響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整體而言,基層在醫療服務價格、DRG(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IP(按病種分值付費)同病組付費標準上,均低於二級、三級醫療機構,這儘管減輕了患者自費負擔,但也讓基層醫務人員對自身勞動價值產生疑問,進而影響專業人才的就業選擇。
其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新業態納入醫保難,影響基層活力進一步展現。比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已經推行多年,極大提升了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但仍有很多地方未將其納入醫保支付;符合基層特點的安寧療護、家庭病床、康復護理等工作由於醫保“缺席”,在一些地方也進展緩慢。
當前,我國人口年齡結構改變、居民健康需求提檔升級等現實情況,迫切需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得到進一步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在基本醫療、疾病預防、健康管理等方面打通堵點、破解痛點。“強基層”既要關注人、財、物的投入保障,也要深化激發基層迸發活力的外部政策改革。其中,醫保管理髮揮着撬動醫療資源配置的槓桿作用、引導參保人員就醫選擇的指揮棒作用,關係著醫保基金整體使用效能的發揮。圍繞“強基層”,醫保改革及時跟上,是順應新時代發展的要求。
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分別要求,“加大醫保基金支持力度”與“逐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服務在醫療服務總量和醫保基金支付中的佔比”。總的方向是明確的,更要抓好具體落實。
總結各地做法,以基層為重點進行醫保政策調整,主要包括加大醫保基金傾斜力度、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報銷比例、推進基層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實行DRG/DIP同病組同一付費標準、將符合條件的基層新業態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等。深化這些改革工作,可能面臨基層現有人才儲備、管理水平、服務能力、監管手段有待進一步優化等難題。對此,更需要看到,這些難題往往是與既往政策牽涉在一起的,以發展的眼光實現政策的動態調整和協同推進,也是改革的應有之義。
文:葉龍傑(媒體人)
編輯:管仲瑤
校對:楊真宇
審核:徐秉楠 王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