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鵬,被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12日上午消息,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曉鵬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此前通報,李曉鵬泄露尚未公開的幹部選拔任用事項,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長期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


李曉鵬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李曉鵬出生於1959年5月,在金融系統工作多年,曾任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監事長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


2017年12月,李曉鵬任中國光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後於2022年3月退休。


2023年4月5日,清明節當天,李曉鵬在退休一年後官宣被查。10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開除其黨籍和公職:


經查,李曉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利;


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


泄露尚未公開的幹部選拔任用事項;


治家不嚴,家風不正;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長期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