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投案的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搞團團伙伙、私下拉票

撰文 | 熊穎琪

落馬10個月後,雲南省消防救援總隊原黨委副書記、總隊長趙文生被雙開。

通報顯示,趙文生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中私下拉票。

首個主動投案的省級總隊長

趙文生,出生於1967年11月,福建福州人,大學本科學歷,198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他曾在福建省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工作,歷任秘書科副科長、科長、區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支隊政治處主任、副支隊長等職。

2008年,趙文生任龍岩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2013年4月調至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歷任副參謀長、參謀長、副總隊長等職。

2017年9月,趙文生跨省調整,調任雲南省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

2018年機構改革後,公安消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改革方案顯示,公安消防部隊轉到地方後,現役編製全部轉為行政編製,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

官方簡歷顯示,2019年1月,趙文生套改為雲南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級正職。2020年2月,趙文生任雲南省消防救援總隊黨委副書記、總隊長,至2022年6月主動投案。

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中私下拉票

政知君注意到,趙文生在任內多次要求保持個人清正廉潔作風。

2021年7月,趙文生曾以《砥礪初心使命 奮進嶄新征程 凝聚推動雲嶺消防高質量發展的磅礴力量》為題,為雲南全省消防救援隊伍講授黨史學習教育專題黨課。

當時,他還表示,要努力做一個遵章守紀的“帶頭人”,算好廉政“七筆賬”,“幹事”必須“乾淨”、“敬業”不離“敬畏”、“任職”不能“任性”,必須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然而,他卻沒有做到自己所說的要求。

4月19日,趙文生的雙開通報顯示,其毫無政治意識,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參與迷信活動;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將個人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長期違規佔用住房;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中私下拉票,利用職務影響在幹部選拔錄用、消防員職務晉陞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在工作中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影響;生活腐化,貪圖吃喝享樂;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在消防裝備採購、消防工程項目承攬、建審驗收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賄賂。

通報中稱,趙文生“五毒俱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和消防隊伍轉制後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嚴重破壞消防救援隊伍政治生態和社會形象。

老領導“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封官許願”

政知君注意到,趙文生的老領導——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原黨委副書記、總隊長王文生,已於2021年9月落馬。

王文生2015年3月出任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彼時趙文生是其下屬,任職參謀長、副總隊長,兩人共事兩年多。

2021年,王文生任上被查。2022年4月27日,其被雙開。

通報顯示, 王文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操辦女兒婚宴之機斂財,長期無償佔用下屬車輛;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封官許願;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臨退放縱,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在戀親濟親中棄守紀法底線,將組織賦予的消防裝備採購、建審驗收、監督執法等權力當做攫取巨額利益的工具,罔顧職責,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王文生還有個問題與趙文生一致——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

資料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南方都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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