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國《世界日報》報道,泰國國務院副發言人戴素麗於近日表示,內閣會議批准關於長期居民簽證的一項提案,即針對持有該類簽證、有意申請在泰國境內務工的外籍人士,在入境時無需再出示醫師證明,且入境後須親自前往註冊官處領取工作許可。
這是為有意來泰投資或居留的外籍人士提供便利,減少政府部門冗餘程序,也是對政府經濟和投資刺激措施的回應,吸引高潛力外國人到泰國。
此外,國務院副發言人緹帕喃表示,內閣會議原則上批准財政部提出的部級條例草案,即根據稅法典頒布的免稅規定(支持外國電影在泰國拍攝的稅收措施),吸引外國電影製作在泰投資至少35億泰銖,刺激經濟和為電影業、旅遊業相關的企業增加收入,支持發展軟實力並促進旅遊業發展吸引世界各地的影迷和演員粉絲來泰遊玩。該部級條例草案的重要內容是,在泰國拍攝由公司或有限合伙人企業根據外國法律和泰國電影和錄像法製作的外國電影的外國演員可豁免個人所得稅,而該部級草案在政府公報網站上公布之日起180天後生效,有效期為5年。
原標題:《泰國:持長期居民簽證入境者無需提供醫師證明》
編輯:曾小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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