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市建立公共資源交易聯動監督管理機制

近日,煙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等13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煙台市公共資源交易聯動監督管理機制的通知》(煙發改公管〔2022〕309號)。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機構、行政監督部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服務機構及紀檢監察機關、公安部門、審計部門的聯動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建立了多部門聯合檢查、調查、協查、移送和聯動協作機制,形成各部門既互相協作又互相監督的聯動監管工作模式。

建立公共資源交易聯動監督管理機制,是貫徹落實《中共煙台市委關於爭做清廉建設標杆城市的意見》,持續優化公共資源交易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有效解決了各部門間信息共享不暢、協同配合不好,重管理輕監督、重檢查輕處理等問題,營造了齊抓共管的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態勢,助力打造公共資源“陽光交易”品牌。(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董卿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