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高中生交通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涉及學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6月24日晚,潼關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宣傳科民警和交警夏陽深入潼關中學,開展以“知危險、避危險”為主題的,針對學生騎行電動車不佩戴頭盔逆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開展交通安全宣講活動,通過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宣教方式,為孩子們送上暑期前的“安全大禮包”。

活動中,夏陽精心準備了交通安全課件,結合近年來發生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圖文並茂的形式向學生們展示了闖紅燈、超速行駛、違規載人、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帶來的慘痛後果。一幀幀觸目驚心的畫面、一個個真實的事故案例,讓學生們深刻認識到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
“這些事故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有的甚至是因為一個不經意的違規行為就釀成了悲劇。”民警在播放案例時強調,交通安全無小事,任何疏忽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在互動環節,同學們踴躍提問,“多大年齡可以騎電動車?”“騎電動車需要駕駛證嗎?”面對學生們的疑問,民警耐心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年滿16周歲可以騎行電動自行車;年滿18周歲且考取摩托車駕駛證(E證)後,方可駕駛電動摩托車。同時,民警還提醒大家,騎行電動車時不得違法載人、逆行或追逐競駛,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在有獎問答活動環節,現場氣氛熱烈,同學們爭先恐後地舉手回答問題,展現出了對交通安全知識的濃厚興趣。對於回答正確的同學,民警為他們送上了交警小熊和安全頭盔作為獎勵,鼓勵他們在今後的生活中繼續學習和傳播交通安全知識。
下一步,潼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持續深化“警校家”聯動機制,通過“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輻射效應,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為學生的平安成長保駕護航。
來源:潼關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