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華人在線布宜諾斯艾利斯6月22日訊 阿根廷著名連鎖超市家樂福(Carrefour)因銷售過期食品被消費者保護和商業誠信副秘書處處罰,聯邦行政爭議法院第五庭的法官們駁回了該公司的申訴,支持了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
這一判決再次強調了食品安全日期標識的重要性,引起了消費者和業界的廣泛關注。
事件起因於2023年3月27日,檢查人員在家樂福某門店發現其貨架上擺放着已過期的食品。
具體來說,兩包6個裝的Noly牌熱狗麵包已於前一天(3月26日)過期,而另外三包同樣產品的過期日期更早,為3月22日。檢查人員在31369號檢查報告中明確指出,這些產品已超過適宜消費期限。
針對這一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對家樂福處以1.6個基本家庭消費籃子(CBT)第3類的罰款。根據阿根廷國家統計和人口普查研究所(INDEC)的數據,目前一個CBT第3類價值1045.93比索,因此總罰款金額約為1673.488比索。
此外,監管部門還要求家樂福在其Instagram賬號上連續三天、每次持續72小時公布處罰信息,這對注重社交媒體形象的家樂福來說無疑是一個直接打擊。
面對處罰,家樂福方面提出申訴,認為檢查人員未進行食品安全檢測以確定這些產品是否真正危害消費者健康。
家樂福辯稱"最佳食用期或過期日期並不意味着產品在那一天就變成有毒的",並強調沒有證據表明公司實際銷售了過期產品,因此對消費者權益並未造成實際損害。
然而,聯邦法院的三位法官豪爾赫·阿萊馬尼(Jorge Alemany)、吉列爾莫·特雷西(Guillermo Treacy)和巴勃羅·加列戈斯·費德里亞尼(Pablo Gallegos Fedriani)對此給出了明確而嚴厲的回應。
法院在判決中引用了《消費者保護法》24.240號法第5條的規定:"商品和服務的提供必須確保在可預見或正常使用條件下,不對消費者或用戶的健康或身體完整性構成任何危險。"
法官們強調,違規行為的構成並不需要對消費者造成實際損害,也不需要違規者從中獲益。正如法院此前判例所述,"鑒於違規行為的正式性質,不需要有消費者實際受到誤導、錯誤或欺騙,只要根據案件的客觀情況存在這種可能性就足夠了。"
關於家樂福反對在Instagram上公布處罰信息的要求,法院同樣予以駁回。
法官們指出,《消費者保護法》24.240號法第47條明確規定,在所有情況下,違規者應發布或監管部門可以以違規者的費用,通過最適當的傳播手段,根據監管部門指示的標準,發布定罪決議或引起該決議的事實摘要、所犯違規行為的類型和所施加的制裁。
這一案件雖然涉及金額相對較小,但其意義重大。在經濟衰退時期,各種規模的超市都可能出現銷售過期或即將過期產品的情況,這種現象在經濟困難時期尤其常見。然而,食品的過期日期對消費者健康至關重要,不容忽視。
營養專家接受iProfesional諮詢時一致指出:"食品的過期日期是保證安全消費的關鍵要素。雖然某些產品在標註日期後可能仍可食用,但按照規定不建議冒險。這是一個關鍵問題,因為過期日期不僅保護健康,還確保產品保持其特定屬性,如味道或質地。因此,對於消費者購買的產品質量來說,這是至關重要的。"
根據《阿根廷食品法典》(CAA)第五章的規定,保質期應使用以下表達方式之一進行標註:"在...之前食用"、"有效期至"、"有效性"、"有效"、"過期"、"過期日期"等。
這一判決的重要性在於,它明確了食品安全監管的嚴肅性,強調了預防原則的重要性。
無論是大型連鎖超市還是華人超市,都必須嚴格遵守食品安全規定,確保消費者的健康權益不受侵害。
對於在阿根廷的華人消費者來說,這一判決也提醒大家在購買食品時要仔細檢查保質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阿根廷iProfesional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