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提出了一個很多人感到困惑的問題:
以色列打伊朗,和俄羅斯打烏克蘭有什麼區別嗎?
按照之前擬定的查證和思考框架,我對這個問題做了分析,現在分享給大家。
1.戰爭之前,以色列與俄羅斯這兩個國家面臨的安全形勢是怎樣的?這種形勢與它們攻打的伊朗、烏克蘭有怎樣的關係?
俄羅斯與烏克蘭,以色列與伊朗之間,無論他們怎麼稱呼自己的行動,實質上都是處於戰爭狀態了。俄羅斯與以色列是攻打方,烏克蘭和伊朗是防守反擊方。熱戰,是國與國之間衝突最暴烈的形式,何以至此呢?
按俄羅斯官方的說法,發動對烏戰爭的原因是“北約東擴”,也就是包括烏克蘭在內的幾個東歐國家尋求加入北約的可能性會導致北約的軍事部署逼近俄羅斯邊境,進而威脅到俄羅斯的國家安全。
這個說法並非完全沒道理,但需要先把“國家安全”這個概念理清楚。
最狹義的、保守的國家安全,指的是一個國家的領土與國民不受外敵入侵的威脅。如果是按照這個定義,俄羅斯的國家安全是非常有保障的。即便按照普京所設想的最壞情況,東歐四國全部加入北約,繼而北約的防禦和進攻導彈部署到這些國家,攻擊範圍更容易覆蓋到俄羅斯重要城市。那北約會用這些武器來攻擊俄羅斯本土嗎?不會的。
俄烏戰爭之前,俄羅斯作為聯合國五常之一,有核大國,其實從來沒有面臨過被軍事侵犯的威脅。這是一個基礎的、堅固的判斷。
簡而言之,全世界沒有哪個或者哪些國家計划著跟主動找俄羅斯打一仗,以此侵佔一些俄羅斯的領土,包括美國,包括北約,當然也包括烏克蘭。

俄羅斯擁有的核導彈
我說不會可不是信口開河,而是被3年來的實踐所持續證明的。
自俄烏戰爭開打以來,俄羅斯與美國主導的北約事實上已經撕破臉,雙方的武器在烏克蘭領土內已經對轟了3年。然而,無論烏克蘭在戰場上打得頭破血流還是高歌猛進,北約從來都沒有同意過烏克蘭用北約支援的轟炸機和導彈攻擊俄羅斯本土。北約支援的武器自始至終都限定烏克蘭只能用於防守自衛,而不是進攻俄羅斯本土。
北約過去、現在和可見的將來都不願意與俄羅斯開戰,更沒興趣佔領一個平方的俄羅斯領土。這不是因為北約文明,而是因為打俄羅斯完全沒有意義還大概率惹一身騷濺一臉血,不划算。這個道理北約每個國家都明白,俄羅斯更加明白。
俄羅斯擔心被攻擊、被入侵,純屬睜眼說瞎話。
但是,如果把“國家安全”的概念擴展一些,把政權的安全包含進去,那俄羅斯的確需要警惕北約的逼近。
如果東歐幾個國家真的依次加入北約和歐盟,俄羅斯普京政權的威信將受到極大衝擊,而且面對歐美國家經濟制裁的時候會更加痛苦艱難。
簡而言之,任由東歐幾國倒向北約,會嚴重威脅普京政權的穩定性,這才是俄羅斯真正的安全關切。
再說以色列,作為軍事與經濟強國,作為有核國家,以色列其實同樣不需要擔心被哪個國家軍事侵略。歷史上中東地區的幾次戰爭結果都已經證實過,穆斯林國家加起來也打不過以色列,更何況這些國家並不團結。
即便伊朗真的造出了可用的核武器,憑伊朗空軍的實力與導彈的技術,想要“把以色列從地圖上抹去”也是遠遠做不到的。
那,以色列打伊朗的安全關切也和俄羅斯一樣是在找借口嗎?那還真不是。以色列面臨的安全形勢與俄羅斯有個根本的區別:
以色列國土太小,人口太少了,一次常規地區衝突、一場恐怖襲擊造成的損失,對以色列來說都是難以承受的後果。
你往俄羅斯扔一顆原子彈,當然也會給俄羅斯造成損失和傷痛,但從整體來看,對俄羅斯不至於構成沉重打擊,更不會是致命打擊。別說一顆核彈,就是10顆核彈,俄羅斯作為一個國家也扛得住(並沒有期待俄羅斯被扔核彈的意思)。
但以色列不一樣,就它那2萬多平方公里的領土面積,也就20個廣島市的大小,不到1000萬的人口,更是經不起折損。
一顆核彈的攻擊對俄羅斯這樣的龐然大物來說相當於長一個瘡,對以色列這樣的國家來說那可真是挖一塊肉,甚至會要了命。
以色列,承受不起這樣的風險,也絕不願意承受來自伊朗核武器的威脅,這是其攻打伊朗的根本原因。注意,這是對以色列攻打伊朗原因的客觀判斷,並不是論證其合理性。
2.發動戰爭後,以色列和俄羅斯的攻擊目標是哪些?攻打方式是怎樣的?戰爭中的行為底線在哪裡?
俄烏戰爭這三年來主要發生在烏克蘭境內,極少數發生在俄羅斯境內(例如今年烏克蘭對俄羅斯軍用機場的奇襲)。俄羅斯採用的是地面部隊和空軍相結合的進攻方式,一個城市一個城市向烏克蘭首都基輔推進。
在戰爭中,俄羅斯既打擊烏克蘭的軍事設施,也打擊過烏克蘭的歌劇院、醫院等民用公共建築,對烏克蘭平民造成了遠超“戰爭波及”之外的傷害。

戰後的烏克蘭頓涅茨克州
反觀烏克蘭深入俄羅斯境內的無人機反擊,如果烏克蘭有意,那一次完全有能力針對俄羅斯大城市的民用機場、露天集會等目標展開轟炸,對俄羅斯平民造成數以千計的傷害。但烏克蘭針對的卻僅限於俄羅斯的軍用機場,目標是削弱俄羅斯的進攻能力。
從國際法和樸素道德層面評價俄烏兩國在戰爭中的行為,其黑白善惡是一目了然的。
再看以色列攻打伊朗的戰爭行為,其攻擊目標主要有三類:
第一類是針對伊朗政權高官人身的定向轟炸,第二類是針對伊朗軍事設施與核設施的定向打擊,第三類是針對伊朗電視台等附屬國家機器的定向打擊。
在這些導彈和炸彈打擊中,以色列的武器的確造成了伊朗平民的傷亡。很難客觀判斷這些平民傷亡是不可避免附帶的還是以色列刻意追求的,我個人的主觀傾向是兩種都有。
伊朗的還擊,包括對以色列本土和美國卡塔爾軍事基地的導彈攻擊,既沒有火力全開,也沒有刻意針對平民,甚至在開打前還通知打擊目標,生怕造成美軍傷亡。很難客觀判斷伊朗是不願意還是不敢造成大規模殺傷效果,我個人的主觀傾向是不敢的成分居多。
拿俄羅斯打烏克蘭和以色列打伊朗的戰爭行為來比較,俄羅斯是明目張胆的流氓惡霸打法,以色列是相對克制的懲戒式打法。
3.以色列和俄羅斯發動戰爭想要達到的目標是什麼?想要得到的利益是什麼?
誅心的事情,永遠不會有明確的答案,只能是論跡不論心。
3年前這一輪俄烏戰爭中,俄羅斯攻佔烏克蘭的烏東四州之後,推動軍事操控下的“公投”,將攻佔的城市納入俄羅斯版圖。
11年前的上一輪俄烏戰爭中,俄羅斯攻佔克里米亞地區後同樣將其納入俄羅斯領土。

俄羅斯控制下的烏東四州“公投”
從行為結果來看,俄羅斯想要達到的目標還是比較清楚的,那就是把儘可能多的烏克蘭領土納入俄羅斯版圖。
再看以色列對伊朗的打擊,在清除伊朗政府高官、軍隊將領,重創伊朗核設施後,以色列一度接受停火協議。雖然目前戰爭態勢尚不算完全明朗,但總體上能看出來以色列伊朗雙方暫時都不再尋求擴大戰爭規模了。
從行為結果來看,以色列想要達到的目標更多是削弱伊朗敵對以色列的政權,摧毀伊朗製造核武器的可能性,並未展現出一定要推翻伊朗哈梅內伊政權的決心,更沒有隔空佔領伊朗領土的目標。
當然,假如伊朗與以色列相鄰,以色列會不會有侵佔其領土的主觀意願,這我說不好。
但歸根結底,無論以色列是主觀上不想佔領伊朗領土還是客觀上無能為力,事實上都沒有佔領,而無論俄羅斯主觀上是不是為了侵佔領土而發動戰爭,其事實上都侵佔了原屬於主權國家烏克蘭的大片領土。
4.世界上各個主要大國的主流輿論如何看待這兩場戰爭?如何評價俄羅斯與以色列?
在政府態度層面,針對俄羅斯攻打烏克蘭的戰爭行為,世界各主要大國絕大多數都是強烈反對和譴責,並且大部分都通過制裁俄羅斯和軍事經濟援助烏克蘭的行動來表明了立場。中國在這場戰爭中總體持有勸和促談的立場,在軍事層面上沒有公開支援任意一方,在經濟層面上同時與俄羅斯和烏克蘭保持着密切合作。
針對以色列攻打伊朗的行為,世界各主要大國大部分是不明確支持也不明確反對的態度。但最重要的三個國家卻都持有鮮明的立場:
美國是直接參与了對伊朗的轟炸,在行動層面支持以色列;俄羅斯是在輿論層面聲援了伊朗,譴責以色列發動戰爭,但行動層面目前未見具體措施;中國也一樣,輿論層面聲援伊朗譴責以色列,但並未付諸行動介入戰爭。
在國際輿論層面,譴責俄羅斯同情烏克蘭的媒體輿論和民間輿論是絕對主流,譴責伊朗和譴責以色列的輿論則是尖銳對立且總體旗鼓相當,還有相當一部分是認為伊朗該打但以色列也有錯。
5.在國際輿論中,反對俄羅斯、以色列的人到底在反對哪些行為?道義上支持和行動上支援它們的人是因為哪些原因?
反對俄羅斯的國家和輿論,一是反對其入侵主權國家的戰爭行為,二是反對其在戰爭中傷害平民的做法。支持俄羅斯的,比如中國,通常是認同其安全關切的合理性,但並不明確支持其通過戰爭方式來表達。而在行動上支援俄羅斯的朝鮮,則是非常明確的僱傭兵,與俄羅斯屬於利益置換。
反對以色列的國家和輿論,一是反對其繞開聯合國直接向主權國家伊朗開戰,二是基於以色列在加沙造成的平民傷亡對其戰爭道德底線持有嚴重的懷疑。支持以色列的,比如美國,更多是因為警惕和反對伊朗擁有核武器的可能性,認為以色列幫全世界幹了“臟活兒”。
6.總體邪惡的國家發動戰爭,有沒有可能帶有一部分正義的目的?總體正義的國家發動戰爭,有沒有可能採取一些邪惡的手段?正義與邪惡可以同時用來形容一個國家嗎?
這部分純屬是我的主觀意見,大家姑妄聽之,請多指正。
我認為:
俄羅斯總體上是一個邪惡的國家,其強烈的對外擴張慾望和極低的行事底線對全世界(包括中國)都是巨大的威脅。俄羅斯發動的對烏克蘭的侵略戰爭,主要是為了維護普京政權,而不是為了促進俄羅斯人民的福祉,更不可能是為了解放烏克蘭人民,正義是一丁點都談不上的。
以色列是一個具備狠辣暴戾邪惡與善良民主文明兩面性的國家,其由歷史宗教地理等原因導致的強烈不安全感本身也成為了中東乃至全國範圍的不安定因素。具體到針對伊朗的戰爭,要說以色列是為世界和平而努力我是完全不信的,但要說以色列不打伊朗就會面臨滅國危機我也是完全不信的。
總體上:
我對俄羅斯侵略烏克蘭持強烈反對的態度,對俄羅斯在戰爭中放任傷害平民的行為持強烈譴責的態度。
我對以色列發動對伊朗的戰爭持輕度反對、部分理解的態度,對以色列在打擊伊朗核設施和高官時造成伊朗平民傷亡持謹慎理解、道義反對的態度。
以上,謹供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