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4日印發的《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以21項硬核舉措對涉企行政檢查進行進一步的全面規範,通過清單化管理、數字化監督、流程化改革等方式,劍指“多頭檢查”“重複檢查”“無事擾企”等長期滋擾企業的痼疾,為優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這一政策有兩大亮點:一是以清單確定“檢查什麼”,二是企業在清單之外可以“說不”。彰顯了政府刀刃向內的改革決心,推動了“無事不擾、有求必應”的政企互動新模式的構建,也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新範式。
第一,以清單化管理理清政企邊界,清單之外無檢查。由山東省司法廳牽頭組織梳理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加強與權責清單、監管事項清單、“雙隨機、一公開”事項清單等的銜接,形成全省統一的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這不僅將原本分散於多部門的監管要求系統化、透明化,讓監管有章可循,以達到從源頭上遏制部門“多次檢查”“重複檢查”等擾企行為的目的,創造了透明的營商環境,更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明確的經營規範樣式。其實,類似舉措山東早有試水,此前,沂源縣發布《行政合規指導清單》,涵蓋22大類186條建議,幫助企業梳理“什麼行為違法、怎樣不違法”,以此幫助26家企業通過整改免於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山東還圍繞重點行業編製跨部門依法經營指引,整合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用修復等關鍵信息,全面推行“一業一冊”行政指導清單。精細化指導將“事後處罰”變為“事前服務”,為企業發展創造了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第二,以數字化監督保障檢查的規範化,企業清單之外可“拒檢”。“21條”的另一大亮點是全流程數字化監督,依託全省涉企行政檢查平台實現涉企行政檢查“事前備案、計劃匹配、掃碼入企、全程留痕、事後評價”。也就是說,執法人員在入企前需通過平台進行“雲匹配”,為避免重複擾企,同一時間段對同一企業的檢查需進行合併開展;檢查時需掃碼核驗身份,並通過“雲錄入”實時記錄檢查內容。企業也可以通過“愛山東”APP等渠道對執法行為進行評價,由此形成“事前備案—事中留痕—事後反饋”的閉環。這不僅降低了現場檢查頻次,也讓涉企檢查變得更加透明、高效,更讓企業面對“多次檢查”“重複檢查”等難題時敢於說“不”,將更多精力放在抓生產經營上。其實,“掃碼入企”效果早有顯現。據統計,上海市交通運輸執法全領域自正式啟動檢查碼應用工作以來,涉企檢查頻次同比下降了近30%。
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檢查扎堆”問題,“21條”不僅提出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打造“進一門,查多項事”場景,深化分級分類監管改革,對低風險企業“無事不擾”,對高風險領域精準發力,還鼓勵進行“非現場監管”,通過數據分析、圖像識別等技術手段替代現場檢查,在線發現問題後,根據需要再進行掃碼入企檢查……這種差異化監督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為企業創造了更加寬鬆的營商環境,真正做到給企業“行方便”。
“21條”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出台似一場“及時雨”,直擊企業發展面臨的問題,給企業更多生長的空間,真正迎合了市場發展的需要與企業發展的需求,從而激活各類市場主體的發展活力。
(大眾新聞記者 張銘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