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公務接待當中違規飲酒,還是在上班時間違規喝酒,都是黨紀黨規嚴禁的,這是每一名公職人員不可踩到的紅線。
但還是有不少幹部沒有入腦入心,依然我行我素,這樣的幹部必然會被處理。
近日,貴州省紀委監委就通報了一起影響很壞的幹部違規飲酒典型案件。
2024年11月21日,貴州燃氣集團畢節燃氣公司為了豐富職工業餘生活,提升職工業務能力,組織開展了知識競賽活動,這本身是一件好事,可是這家燃氣公司還邀請了相關單位的人員參加活動,按照我們中國人的禮節,既然邀請人家來了,肯定要以禮相待,吃飯喝酒是免不了的。
競賽活動結束以後,燃氣公司原黨支部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肖劍就代表公司接待外單位的人員就餐,這種接待是否合規呢?一般來說,同城不接待就餐,黨紀早有明確規定,而且公司辦一個內部活動,是否有必要邀請外單位人員參加嗎?這其中是否存在四風問題?我們姑且不談。
這位黨支部書記、總經理安排了10個人就餐,還上了白酒,在餐桌上,有8個人飲酒,酒後自然是洋相百出,後來這是被曝光出去,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紀委也介入了,並且做出了嚴肅處理,肖劍本人被撤銷黨內職務,黨支部沒得當了,同時總經理職務也被撤職了,原來還是正科級,現在已經被降為普通員工。
我認為,他這是活該!
中央三令五申不準違規接待,更不能違規飲酒,這是反覆強調的禁令,沒有想到,他作為黨支部書記,對黨紀沒有牢記於心,說明他對黨紀國法,沒有絲毫的敬畏之心,這樣的公職人員,一旦有了權力,是非常危險的。現在撤銷他的職務,或許對他來說,是一件好事,是對他的警戒,至少保住了公職,要不然以後犯的事情更大,那時候就追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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