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實習生 姚媛媛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提到“依法妥善審理涉人工智能糾紛案件,支持人工智能依法應用;懲治利用人工智能技術侵權行為,促進規範有序發展。”
隨後,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則關於“人工智能糾紛案件”典型案例,提到了全國首例“ai文生圖”著作權案。3月11日,封面新聞記者對話到了該案原告李昀鍇,他認為,在當下ai急速發展的時期,這個案例給ai行業開發者創作者表達出一種司法態度,即法院也積極推動用法律,為新技術新成果保駕護航。
回溯:
因為一張ai生成的圖片 他告到了法院
李昀鍇是一名ai技術關注者,2023年,他發現自己用ai軟件製作的一張圖片被博主劉女士擅自使用了,還截去了署名水印,於是將劉女士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
2023年2月24日,李昀鍇使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通過在模型上輸入數十個提示詞,設置相關迭代步數、圖片高度、提示詞引導係數以及隨機數種子等,生成了數張人像圖片,並以“春風送來了溫柔”為名,發布在社交平台上。
李昀鍇在社交平台分享ai製作的圖片(受訪者提供)
2023年3月2日,一自媒體賬號發布《三月的愛情,在桃花里》文章,使用了李昀鍇製作的圖片。李昀鍇認為,對方在未獲得他的許可的情況下截掉他在小紅書平台有署名的水印進行發布,侵犯了署名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劉女士在平台發文時配圖
2023年5月,李昀鍇起訴被告劉某侵害作品署名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在北京互聯網法院立案。
2023年11月27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判定被告侵害原告就涉案圖片享有的署名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2024年1月9日,李昀鍇選擇放棄法院判決的500元賠償。
記者獲取到的判決書內容顯示,法院認為,人們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圖片時,不存在兩個主體之間確定誰為創作者的問題,本質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進行創作,即整個創作過程中進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鼓勵創作,被公認為著作權制度的核心目的,只有正確地適用著作權制度,以妥當的法律手段,鼓勵更多的人用最新的工具去創作,才能更有利於作品的創作和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
爭議:
ai作品被他人私自使用,算不算侵權?
封面新聞曾對這起ai侵權的案件進行了關注報道。記者了解到,此案的最大爭議點在於ai生成的圖片是否構成作品,李昀鍇透露,按《著作權法》規定,是不是構成作品主要看有沒有相應的獨創性,而獨創性的判斷標準是看作者是否為作品投入了足夠的勞動,能不能體現出創作者審美情趣,“只要創作者為作品投入了足夠的智力因素,能體現出創作者獨特的視角或觀點,基本上就可以認定構成作品。”
庭審現場畫面(圖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圖片雖為ai軟件生成,但創作者在設計和製作時花費了不少小心思。設計人物呈現方式、調整各種畫面參數、設定提示詞、選定圖片......法院審理後認為,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涉案圖片以線條、色彩構成,有審美意義,可以認定為作品,且具備“智力成果”和“獨創性”要件。
關於ai作品權利歸屬問題,著作權法規定,作者限於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而該案承辦法官也指出,“人工智能模型不是法律上的主體,不能成為我國著作權法上的‘作者’。”法院綜合考量後認定,李昀鍇作為圖片的作者,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劉女士未經許可將其作為配圖使用且抹去水印侵害了他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署名權。
2023年11月,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李昀鍇享有該圖片的著作權,並認定侵權行為成立,判決劉女士賠禮道歉,並賠償李昀鍇500元。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據了解,李昀鍇最終放棄了賠償,在他眼中,相比於判決結果,法院對於ai創作是否構成作品的判定標準,更為重要。
關註:
當事人稱此案例體現了司法態度
記者了解到,這起案件是全國首例“ai文生圖”著作權糾紛案,首次從司法裁判的角度確認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具有作品屬性,併入選2024中國數字經濟發展與法治建設十個重大影響力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轉發全國首例“ai文生圖”著作權案
2025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提到“依法妥善審理涉人工智能糾紛案件,支持人工智能依法應用;懲治利用人工智能技術侵權行為,促進規範有序發展。”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轉發了這起案例,接受採訪的專家表示,該案的分析和裁判,對推動我國ai法律體系建設、對全球人工智能法律治理提供“中國方案”都作出了重要貢獻。
對此,3月11日,全國首例“ai文生圖”著作權糾紛案原告李昀鍇也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他也感到非常榮幸,有這個機緣巧合為中國法治事業作貢獻,“這個事情,核心還是給ai行業的開發者創作者表達出一個中國司法態度,即法院是願意也傾向於去保護新技術新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