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民美國的道路上,每一步都充滿了艱辛與挑戰。其中,“遞解令”便是讓許多外籍人員深陷困境的棘手問題。那麼,對於身負遞解令的外籍人員來說,他們該如何通過身份調整,獲得美國綠卡呢?
今天的這篇文章我將和大家詳細解析“遞解令”、“身份調整”、“重新開案”這三個問題,希望可以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幫助。
身負遞解令,如何進行身份調整申請綠卡?
許多外籍人員在面對身負遞解令的困境時,他們通常會認為,想要獲得合法身份,必須先通過I-212申請,豁免遞解令,然後,再經過境外領事館程序重返美國,才可以申請綠卡。
實際上,身負遞解令的外籍人員,完全可以在美國境內重新開啟案件審理程序,撤銷或“打掉”遞解令,再通過I-485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獲得綠卡。
申請重新開案的特定情況及時間限制
有些外籍人員在面對遞解令的時候,可能會擔心自己已錯過了重新開案的時間。其實,只要滿足某些特定情況,即使上庭時間已過,仍然可以通過正規的法律途徑重新開啟案件審理。具體情況及時間限制如下:
1、因律師或中介失誤而導致的未上庭
倘若外籍人員能夠證明自己未上庭的原因,是由律師或中介的失誤而導致自己未收到上庭通知,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下達遞解令,那麼他就有權申請重新開案,不受時間的限制。
2、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未上庭
倘若外籍人員因自身或家庭成員遭遇的不可抗力因素(如暴力傷害、嚴重疾病、直系親屬去世等)而無法上庭,他可以在事件發生後的180天之內申請重新開案。
3、政府關押或拘留導致的未上庭
倘若外籍人員能夠證明自己在被聯邦或州政府關押或拘留期間,對遞解令的審理過程一無所知,無論距離上訴日期多久,他都有權申請重新開案,不受時間的限制。
4、形勢變化導致的重新評估
倘若外籍人員所在的國家或地區形勢發生更改,導致他現在符合之前案件的通過資格,那麼他同樣可以申請重新開案,不受時間的限制。
結語
當外籍人員觸發遞解令時,無論是上庭、上訴、翻案或重新開案等法律程序,都是比較複雜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建議當事者尋求專業移民律師的幫助,踏踏實實的做好案件的每一步,爭取反敗為勝的機會。
如有其他移民方面的疑問,歡迎隨時留言諮詢。祝大家順利獲得合法身份,開啟美國的全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