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的省和邦均是國內一級行政區,數量對半開,分為“七省七邦”,省是主體民族緬族的聚集區,也可以理解為緬甸的核心區;東、西、北三面的邦則是諸多山地少數民族的活動範圍,擁有極高的自治權,甚至部分邦還保有獨立的軍隊。
分布在伊洛瓦底江兩岸沖積平原上的省有六個,自北向南依次是實皆省、曼德勒省、馬圭省、勃固省、仰光省、伊洛瓦底省,再加上馬來半島上的德林達依省,是為“內緬甸七省”。分布在核心區域東側的邦有五個,分別是克欽邦、撣邦、克耶邦、克倫邦、孟邦,加上西側的欽邦和若開邦,是為“外緬甸七邦”。
緬甸這種“邦省並立”的格局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大清帝國,內緬甸七省就好比清朝的“漢地十八省”,外緬甸七邦則如同當時的東北、西北等設立將軍的地區。不過清朝對邊疆的管理可能比緬甸對各邦的控制更有力,清朝主要還是面對外敵。
明朝末年,清軍越過山海關,隨後一面向西追擊李自成殘部,一面向南攻掠江南諸省,至順治末期,清朝已領有東北、內蒙古和中原。康熙繼位之後,早期以平定三藩叛亂為主,隨後收復台灣並與西側的準噶爾汗國開戰,在此期間清軍統一外蒙和西藏。到雍正和乾隆年間,又先後統一青海和新疆,至此中華秋海棠葉初見成形。憑藉這樣的軍功,清朝在邊疆地區的威望極高,而現今緬甸的權威卻往往得不到偏遠各邦的認同,這也是緬甸內戰不斷的原因之一。
圖-吉林將軍
大清對中原地區與邊疆地區的治理,與緬甸的“邦省並立”有相似之處,清朝在中原漢地分省治理,設置總督與巡撫;在邊疆則以各種“大臣”和“將軍”代為管轄,比如西藏設置“駐藏大臣”,新疆設置“伊犁將軍”,蒙古設置“烏里雅蘇台將軍”和“庫倫辦事大臣”,東北設置“盛京將軍”、“吉林將軍”和“黑龍江將軍”。
緬甸在清朝時期為貢榜王朝,由於西側的印度已經被英國殖民,所以緬甸與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經濟與軍事交流甚是頻繁。藉助英國的新式武器,貢榜王朝一度稱霸中南半島,甚至在清緬戰爭中也絲毫不落下風,迫使清軍鎩羽而歸。儘管清軍未能達成既定目標,緬甸國力也大損,暹羅(今泰國)也趁機擺脫貢榜王朝而取得獨立。
隨着緬甸逐漸走向衰落,一旁虎視眈眈的英國獲得良機,在接下來連續三次的英緬戰爭中,緬軍一敗塗地,英國順勢控制緬甸全境。對於一個慣於使用“均勢外交”的民族來說,英國人的手段不會只限於歐洲大陸,面對緬甸境內山頭林立的紛繁勢力,東印度公司扶植少數民族對抗主體緬族,這也成為緬甸動蕩的歷史原因。
日軍侵入東南亞之後,英國勢力遭到短暫驅逐,緬甸獨立運動領袖昂山(即昂山素季的父親)着手建立緬甸軍隊。在日本投降之後,昂山與各邦武裝坐下來商談建立一個統一的國家,但各大軍頭已成尾大不掉之勢,昂山不得已做出巨大讓步,允許各邦擁有極高的自治權,這才使得緬甸勉強組成一個聯邦。
時至今日,緬甸官方與地方之間依舊涇渭分明,各方只是名義上處在一個國家框架之下,事實上的統一還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