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近日,在山東省日照嵐山區
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導致兩車嚴重受損,
民警到達事故現場後發現
肇事者竟然是無證醉駕!
真是令人氣憤又後怕。
6月12日23時35分,王某駕駛魯L7Y***號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日照市嵐山區巨峰鎮茶鄉大道路段時,與停放在路邊的一輛轎車相撞,致兩車嚴重受損。

汽車嚴重受損
日照交警支隊嵐山大隊巨峰中隊民警到達現場後,對王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數值為141mg/100ml。
因涉嫌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王某被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目前,該起事故正在進一步處理中,等待王某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酒駕醉駕事故明明如此危險,
卻總是有人以身犯險,
若是酒駕被查處過一次,
按理說應該汲取教訓
避免再次犯錯,
可偏偏有人心存僥倖又酒駕,
理由竟是
一高興就喝了點。
6月4日14時許,臨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執勤民警在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時,發現一輛小轎車突然掉轉車頭,於是立即上前查看情況。
該車駕駛人由於緊張,在調頭的過程中操作不當導致車輛突然熄火,民警示意駕駛人下車接受檢查。剛一打開車窗,民警就聞到駕駛人身上有濃郁的酒味。經檢測,駕駛人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車。看到檢測結果,宋某緊張地直搓手,連連說道:“中午和朋友一起一高興就喝了點,我沒喝多少,能不能別罰了......”

駕駛人下車接受檢查
經進一步檢查,原來這不是宋某第一次酒駕被查了。曾在2020年6月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臨沭交警查處,如今好了傷疤忘了疼,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面對這樣的結果,宋某感到後悔不已:“早知道被查,喝了酒就不開車了!”
酒駕醉駕害人更害己,
讓我們來看看關於酒駕的成本清單,
一次酒駕要付出多少代價,
大家都需要了解清楚。(圖/文 山東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