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追完了大結局,心情難以平靜,想不通陽華堅持離婚的舉動,既然深愛,為什麼要和她離婚?

認真看了一遍最後8集,發現,“離婚”或許是陽華蓄謀已久的決定。
有這樣一個細節可以證明,在拿出婚前協議決定離婚之前,他微笑着看了一眼購房合同。
——他和蔡亮說買房子是為了向秦施求婚。

恍然大悟!
他們的婚姻開始的並不美好,那個時候兩個人之間沒有愛情,有的只是如何用“婚姻”這個美麗的謊言,讓自己省去很多麻煩。

比如,秦施可以免於被老闆娘懷疑,可以毫無後顧之憂的升職加薪;
比如,陽華可以不再被媽媽逼着相親,逼着找工作。
但,現在的問題是,陽華愛上了秦施,他可以為了對方重新走向社會,可以為了對方鼓足勇氣去面對讓他有了心理障礙的邱建祥、王傑森等人。

就一定會有離婚的想法。
畢竟,因為愛情走進的婚姻才是最完美的,陽華想給秦施補上這份完美。
這種感覺在陶俊輝突然開始再次追求秦施之後,更加強烈了。

陽華知道秦施恐懼婚姻的源頭不僅僅複雜的原生家庭關係,還有初戀帶給她的痛苦記憶。
他想讓她從那份恐懼中走出來,想讓她對和另外一個人生活在一起有信心。
所以,陽華選擇了結束協議婚姻,用七個月的時間讓秦施看透自己的內心。

七個月後,陽華買了秦施隔壁的房子,再次走進秦施的生活,兩個人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陶俊輝和吳菲沒有be
始終認為陶俊輝不太光明磊落。

蘭總介紹他和吳菲認識,讓他一下子有了少奮鬥了30年的可能,他卻在蘭總遇到難題的時候,不僅沒有出手相助,反而落井下石的做法,多少有點忘恩負義。
但,他真正為人詬病的,還是對待戀愛的態度上。

當初和秦施戀愛七年,卻因為媽媽不喜歡複雜家庭出來的孩子,而不敢把女朋友家裡的情況說明白,導致了媽媽對秦施的白眼和看不起,更導致了他和秦施的分手。
問題是,陶俊輝非但不認為分手是自己的責任,反而覺得本來說好的結婚,秦施怎麼能突然毫無徵兆的反悔呢?

他還因此恨上了秦施。
這就很奇怪了,難道分手的原因不是他沒有好好平衡媽媽和女朋友的關係,以及沒有在媽媽面前為女朋友據理力爭嗎?
後來,他終於按照媽媽的喜好找了年輕、家世好的 吳菲。

在雙方感情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吳菲家裡甚至連婚房都買好了,他們母子又在那矯情能不能接受老丈人家裡送婚房這件事。
更可笑的是,陶俊輝一邊準備着和吳菲結婚,一邊又覺得他還是想和秦施在一起。

甚至在沒有明確表示要和吳菲分手的情況下,向秦施求婚了。
然而,比所有事情都不可思議的是,從秦施那裡得到他們再也不可能了的答案後,陶俊輝竟然再次接受了吳菲——出發去西北分部的時候,遇到了想和他一起去的吳菲,他欣然接受了。

所謂好馬不吃回頭草,像陶俊輝這樣意志不堅定,一下子吃了兩次回頭草的人,還值得嫁嗎?
李黛成最大贏家
李黛是二八定律中最大的意外。

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一開始,以為和秦施明爭暗鬥的她,是妥妥的反派。
可是,她不計報酬、冒着被開除的風險也要幫助被眾人落井下石的蘭總打官司,改變了所有觀眾對她的看法。

特別是在離開律所之後,她和秦施的互動,無一不在說明李黛是一個有擔當,有正義感的律師。
唯一的缺點就是嘴太毒了,明明是關心的話,從她嘴裡說出來就變成了冷嘲熱諷。
這樣的人就該有一個好的結局,不是嗎?

事實也果真如此,李黛和秦施接了姚遙那幫小姐妹的性騷擾官司,用了將近七個月的時間,終於把伸向女孩們的魔爪斬斷的同時,也讓她們兩個名聲大噪,被媒體爭相報道的她們因為這場官司成了浦江最有名氣的律師。
好人果然有好報!

事實上,大結局的爽點不是李黛、秦施的一戰成名、不是陶俊輝被秦施拒絕,也不是秦施和陽華的重新開始,而是秦施拒絕唐伊慧的邀請,拒絕成為誠與慧的合伙人。
秦施終於看清白了李黛早就看清楚的事實: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這樣的結局很圓滿,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