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楊冪攜魏大勛又雙叒叕上了微博熱搜!
報道稱,一大清早,楊冪從橫店某個單元樓的停車場現身,在楊冪離開不久,魏大勛就從同一個單元樓里出來。
兩個人身穿情侶款裝扮,感情看起來很穩定,似乎已經到了同居的程度。
對於這一對,吃瓜群眾真的是日理萬機,一有點什麼風吹草動都要研究一番。各種情侶裝、情侶鞋、情侶帽,都會被火眼金睛的八卦網友扒出來,“實錘” 兩人的戀情。
有網友也很理性:這是人家的私事,我們少關注就好。
不過,也有很多網友表示,這次都被曝光同居了,還不出來官宣,應該也是好事臨近啦~~~
英文知識點來啦
今天我們就來看看 “同居” 的英文表達。千萬不要翻譯成 Live Together 哦!
在生活中,我們會填到各種各樣的表格,特別是出國簽證的時候,會用英文填寫,其中有一個必填項是”婚姻狀態“,因為是 Marital Status。
一個人的婚姻狀態有很多種情況,這位讀者截了圖,我們看看都有哪些情況:
我相信後面幾條大家理解起來沒啥難度:
1. common law
2. divorced
3. separated
4. married
5. single
6. unknown
7. widow/ widower
divorced 表示“離異”;separated表示“分居”;married 表示“已婚”;single 表示“單身”;unknown 表示“不清楚”;widow表示“喪夫”,widower 表“喪妻”,合在一起就是“喪偶”。
那麼第一個 common law(字面意思是“普通法”),這是什麼鬼?
這個 common law 的說完整應該是 common law partner,屬於西方的一個法律術語,指與同居關係同居的人,如此同居至少一年。
“同居關係”用英語表達就是 common-law relationship,這種關係里的個體被稱為 common-law partner(同居伴侶),這是一種“事實婚姻”,英文叫 de facto marriage。(*de facto 是法語,意為“事實上的”)。
另一點需要注意,“同居伴侶”不一定是異性,國外有很多同性戀人選擇一起生活,但不結婚,所以 common-law relationship 也經常用來委婉描述同性戀者的同居關係。
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宣布同性戀婚姻合法(目前一共27個)。在這些國家和地區,同性戀人無論是拿結婚證,還是 common-law relationship,都受到法律保護,享受和異性婚姻同等權利。
參與同性戀遊行的加拿大總理特魯多
看來對待婚姻這件事,西方國家的理念確實比較超前。
婚姻的本質是兩個人彼此的承諾,咱們傳統中國人認為“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西方人則更進了一步,認為“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性別種族、又豈在一紙證明?”
你如何看待“同居關係”(common-law relationship)?你覺得這種關係是否應該得到法律的承認呢?評論區可以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