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年伊始,魯網記者走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青島市推進落實“31條措施”“26條措施”,打造多元化服務體系,協調化解涉台糾紛情況,其中這個“特邀調解員”制度,成為台商讚不絕口的亮點。
“我跟父親1992年來到山東投資,1994年開始常駐山東。那時,由於對大陸的法律不了解,造成過很多損失。所以,當2014年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台商做特邀調解員時,心裡感到有些不可思議。”在接受採訪時,青島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銳宗集團總裁張新政這樣告訴記者。2020新年伊始,魯網記者走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青島市推進落實“31條措施”“26條措施”,打造多元化服務體系,協調化解涉台糾紛情況,其中這個“特邀調解員”制度,成為台商讚不絕口的亮點。
據了解,為增進台商對大陸訴訟程序的了解和對司法公平、公正的認識,推動涉台民商事訴訟糾紛的有效化解,青島市台港澳辦聯合有關部門積極建立“特邀調解員”制度,聘請台胞擔任特邀調解員、仲裁員參與涉台民商事糾紛案件調解工作。
這一項制度很快就得到各方認可,同時也頗見成效,據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煥亭介紹,近年來,青島中院受理的涉台案件呈下降趨勢。2018年—2019年上半年青島中院審結的涉台案件數為18件,結案方式中判決10件,調解4件,撤訴3件,裁駁1件,調撤率達到39%,高於同期涉外案件30%的調撤率。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煥亭在接受記者採訪
“其實特邀調解員是個很好的制度,它幫助了許多初來大陸但又不了解大陸法律從而犯錯的台商,解決了很多實際問題,也減少了時間和資金上的浪費。”張新政說道。2017年,他就曾參與調解過一起涉台糾紛案件。談起這個案件,青島中院民四庭庭長王曉瓊介紹道:“這個案件我們在訴前就已經請我們的特邀調解員介入了,雖然在訴前沒有調解成功,但在執行階段得到了順利的和解。 這個案件的台胞一開始對我們的司法機關是抱着排斥和抗拒的態度的,因為他對我們的大陸的法律並不了解,但正因為我們特邀調解員的介入,他的抗拒慢慢減輕了,後期非常配合法院的審理,最終在執行階段與被告方順利和解。”
在青島市,這樣的特邀調解員目前有7個。他們全部來自青島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都是在青島享有較高知名度的台商,由他們擔任涉台民商事糾紛特邀調解員,參與訴前、訴中及執行過程中的調解工作,已成為青島市化解涉台重大糾紛多元化服務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我們在參與調解工作時,是站在中立的角度。我們利用台商的身份,讓台籍當事人從心理上能接受我們的建議,當我們的建議與律師的建議相符時,就讓當事人心裡的問號不見了。我們就像'面引子',成為案件糾紛中的潤滑點。” 張新政說道。
據了解, 2018年2月,在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有關部門出台31條措施”後,青島隨即響應,由青島市太港澳辦、青島市發改委牽頭,出台配套執行的“64條措施”及實施細則。顯然,青島各方的努力都在很大程度上帶來了良好的反響,2019年1-10月,台灣在青投資企業61個,同比增長48.8%;合同投資3.97億美元,同比增長429%;實際使用4542萬美元,同比增長57.5%。優質的涉台營商環境,吸引了像鴻海、台玻、國泰、東元、長榮、統一、六和、遠雄、鄉林、芯思國際等一批台灣百大企業財團和上市公司,青島市正在成為大陸北方台商聚集的重要城市。
(作者:魯網記者 黃鈺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