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麗志
日前,韓國首爾地方法院就法國奢侈品巨頭愛馬仕(Hermès)對首爾一家工作室 Franc Atelier
提起的訴訟作出判決,該工作室主要提供教授客戶仿製愛馬仕鉑金包等奢侈品牌標誌性手袋的手工課程。
法院裁定,Franc Atelier 的這類教學行為違反了韓國的《不正當競爭預防和商業秘密保護法(Unfair Competition Prevention and Trade Secret Protection Act)》(以下簡稱 UCPA ),責令該工作室立即永久停止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向愛馬仕支付賠償金。
近年來,韓國興起的這類奢侈品手袋仿製課程教學讓奢侈品牌主們感到擔憂。在沒有品牌授權的情況下,很多小作坊或工作室就提供已經剪裁好的、易於組裝的材料,然後教授客戶用簡單的縫紉技術將其拼裝好,讓客戶能以遠低於正品的價格獲得自己夢寐以求的“奢侈品手袋”。
本案中的 Franc Atelier 工作室之所以被愛馬仕起訴,正是因為提供講授如何仿製愛馬仕標誌性手袋(鉑金包和凱莉包)的課程,並向學生客戶先行出售了 DIY 材料包。

首爾地方法院裁定,該教學行為“可被視為等同於直接使用了愛馬仕的源標識符”,即愛馬仕商標(愛馬仕在全球範圍內對其鉑金包和凱莉包外觀保有商標權,因為這兩款手袋本身的裝飾元素就能像品牌名或標識一樣表明來源),違反了UCPA禁止使用與他人商品名稱、商標或包裝相同或相似的標識,造成彼此間混淆的規定。儘管UCPA 條款中並未明確提到“教學”是一項被禁止的行為,但法院強調該工作室已經不是單純地教授學生一般手藝,還向學生提供了形狀與愛馬仕標誌手袋相同的材料,並特別指導學生如何使用提供的材料製作手袋。
此外,法院還認定,在教授學生如何製作仿冒手袋的過程中,Franc Atelier 本質上是參與了非法製造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UCPA 同樣也禁止這類行為。
首爾地方法院還就本案中提及的“教學”行為給出了寬泛界定,包括:仿製手袋課程的廣告營銷、回應學生的提問、學生對專題課程的選擇、在課堂上出售仿製 DIY 材料包、向學生教授課程、讓學生在課堂上仿製手袋。
愛馬仕這一突破性的勝訴大幅拓寬了在韓國可能被視為不正當競爭的行為範圍,也為所有奢侈品公司保護商標不被此類工作室課程濫用提供了先例。
此前7月,愛馬仕剛剛在韓國打贏了一起長達5年的手袋設計維權官司。韓國最高法院裁定韓國潮流手袋品牌 Playnomore 確實違反了《不正當競爭預防和商業秘密保護法》,禁止該品牌再生產模仿愛馬仕鉑金包和凱莉包的手袋款式。

(上圖:Playnomore 模仿愛馬仕鉑金包和凱莉包的手袋)
6月,巴黎檢方還破獲了一起愛馬仕前員工造假售假團伙案,該團伙從意大利供應商處獲得鱷魚皮原料,從愛馬仕的工廠走私拉鏈和其他零部件,並由4名熟練的皮革工人進行手工縫製,最終以每件2.35萬至3.2萬歐元的價格出售假包,每年可獲利約200萬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