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不少企業都感受到了美國政府對外國投資的審查之手越來越緊,甚至泛化國家安全概念、無理打壓別國特定領域和企業,破壞國際經貿秩序。
富而德律師事務所(Freshfields)15日發布年度《外國投資監測報告》(下稱“報告”),由於併購活動的增加和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審查力度加大,該機構今年審查案件數量急劇增加。據估計,CFIUS今年審議的案件數量將比去年多出約40%~50%。同時,報告認為,未來CFIUS有可能獲得審查更廣泛的涉及敏感技術的非控制性投資方面的權力。
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政府規則部門主管、特朗普政府時期法律顧問麥克加恩(Donald F. McGahn II)在一篇文章中寫道,傳統上不被認為是敏感性的“國家安全”性行業,如藥品和醫療器械、個人金融、教育、娛樂和社交媒體,現在都在CFIUS的視線範圍內。
在15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表示,中方一貫反對美方泛化國家安全概念、無理打壓中國企業的行徑。同時,他說,將一如既往堅決捍衛中國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

審查範圍越來越寬
本月13日,美國韓概股企業美格納半導體(Magnachip)發布公告稱,由於未能通過CFIUS的安全審查,終止智路資本對其的收購交易,這筆市場驅動的企業收購合作就此被CFIUS攪黃。
美國Morrison & Foerster 律師事務所國家安全和危機管理聯席主管范格萊克(Brandon L. Van Grack )評論稱,美格納業務的實質要素,如管理、銷售活動、生產和研發都在美國境外,沒有位於美國的有形資產或信息技術系統。美國政府無視CFIUS的歷史和過去關於管轄權的聲明。“美國政府似乎對自己的管轄權採取了更具侵略性的理解,以達到預期的結果。”范格萊克說。
富而德反壟斷業務合伙人米爾(Aimen Mir)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國家安全這個概念,在過去幾年涵蓋的範圍越來越廣。過去在美國,有許多涉及國家利益、國家經濟利益、國家安全這幾個概念的區別的討論。但是,過去這兩屆美國政府一直在強調,經濟安全就是國家安全。當然,這也是因為在過去十年,整個經濟的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米爾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過去,CFIUS的觀點是,關於國家安全這個問題的評估應該基於每一個交易的具體情況,並不是只關注某一個具體的行業。他也坦誠,過去這些年,涉及關鍵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敏感個人數據等領域的外資確實遭到了強有力的審查,而現在關注度可能只增不減。而且,關於這些領域的具體措施和方法已經寫到了法律當中。
他稱,美國現在審查的不僅僅是技術領域的案件,甚至也在關注疫情所致的供應鏈問題的相關交易類別。尤其是一些領域能否實現自我控制和自給自足也引起了美國政府的關切。
麥克加恩也說,新冠疫情凸顯了供應鏈問題。因此可以預計,CFIUS在評估和審查外國投資交易時,對一些美國產業供應鏈相關交易的審查會更加嚴格。
CFIUS審查權限增加
米爾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大家看到的CFIUS資源增加的現象源於2018年。從2019到2021年,過去這三年CFIUS所掌握的資源的確越來越多,這個趨勢一直在持續,也延續到了本屆拜登政府。”
2018年,美國《2018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落地,對一些具體領域的外國投資做出更嚴格和具體的限制。
國際律師事務所Vedder Price股東合伙人康納(Brent Connor)評論說:“由於法規複雜且不斷變化,各方往往不知道他們的交易應該向CFIUS報告。 2018年的法案極大地擴展了CFIUS審查交易的權力,甚至包括某些非控制性交易和外國投資。”
報告指出,2018年底新法規生效後不久,CFIUS獲得的資源就開始增加,且帶來了一系列變化,其中許多變化可能比2018年立法上的發展有更大的長期影響。不過,儘管人員增加,但2018年後兩年中CFIUS的工作量比許多人的預期要少得多。可審查文件數量僅僅從2018年的250份上升到2020年的313份。報告介紹,CFIUS在這段時間建立了新的加速申報程序等。
“2021年,CFIUS審查案件的總數量和前一年相比可能要增加50%。”米爾解釋稱,“這一方面是因為進入美國做併購的案件數量有所增加。另一方面,CFIUS掌握的資源也越來越多,尤其是CFIUS人員配置有了大幅增加。”
根據到2020年的統計數據,在過去幾年中,CFIUS發出通知的總體比例(12%~14%)沒有變化,但CFIUS大大降低了採取行動的門檻,遠低於大多數非美國司法管轄區,其他地區很少有實質性的“緩解”或“禁止”措施。
米爾對第一財經記者稱,未來CFIUS的權限,或者它的審查過程應該不會有更大的變化。但報告也指出,監管變革可能隨着國際經濟環境的變化而動,美國國會已經提出了一些修改CFIUS權限的建議,包括授予該機構審查綠地投資的權力,並要求其審查涉及敏感個人數據的交易,以及關注食品和農業投資的風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