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我省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宣傳,解決當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虛假、誇大廣告宣傳等問題,凈化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發展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和高校合法權益。11月15日記者獲悉,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網信辦、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廳等五部門就我省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聯合發出通知,明確我省五部門將聯合深入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專項整治行動。
通知明確,我省將進一步規範廣告發布行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須遵守國家廣告監管和教育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未經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不得發布或以教育諮詢、學歷提升服務等名義變相發布涉及具體高校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活動廣告。有關書面授權或審查備案信息應主動向社會公開。未經用戶同意,不得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宣傳和諮詢服務。
高校應嚴格履行辦學主體責任,完善廣告宣傳統一歸口管理制度,做好內容審核。校內二級學院和高校設置的函授站、校外學習中心(含公共服務體系學習中心)不得自行開展或授權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開展廣告宣傳。對於發現涉及本校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違法違規廣告,高校應主動交涉、澄清、處理並消除影響。
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內容特別是有關入學條件、最低學習年限、學費標準及收取方式、報名途徑、高校招生網站地址、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獲取條件等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出現“無需學習”“無需上課”等虛假違規內容,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模糊自學考試助學活動與主考學校學歷教育的關係區別;不得混淆技師學院,專修學院、研修學院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與開展學歷教育高校的性質區別。
我省要求,各地市有關部門應督促各大門戶網站、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台、新媒體平台、自媒體平台、APP(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加強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主體、內容的審核,對涉及虛假誇大違規信息進行有效過濾,不得發布無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的相應廣告及其他違法違規信息。
我省明確,要按照五部門聯合制定的陝西省關於深入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在我省屬地高校、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函授站、校外學習中心、社會助學機構等範圍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為2021年10月—2022年2月,分3個階段實施。
記者獲悉,專項工作組各單位按業務分工,設立問題線索徵集電話及郵箱,接受問題線索。
省教育廳:劉天宇 029-88668916;[email protected]。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張靖 029-86138606;[email protected]
省網信辦:劉世澤 029-63907157;[email protected]
省通信管理局:蔡惠民 029-88338523;[email protected]
省公安廳:魏遠超 029-86165591;[email protected]。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