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縣教育局關於公開遴選芙蓉學校領導和中層管理人員的工作方案
各鄉鎮中學,零陽鎮中心校及所屬各學校,局機關各股室站:
為加強芙蓉學校建設,根據《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中組發〔2017〕3號) ,經縣教育局黨工委研究,決定公開遴選芙蓉學校領導人員和中層管理人員推薦人選。
一、組織領導
(一)領導小組
組 長:毛上輝
副組長:莫勝暉 楊聲元
成 員:李海平 許文婷 李元鴻 滿小斌 陳正雄
(二)工作小組
組 長: 楊聲元
成 員:宋雙來 李友民 黃生平 文紹偉 向金滿
二、基本原則
(一)黨管幹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遴選職數及範圍
(一)遴選職數:校長1名,分管教務工作的副校長1名,分管政教工作的副校長1名,分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1名;教務主任推薦人選1名,政教主任推薦人選1名,總務主任推薦人選1名。
(二)遴選範圍:我縣教育局機關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編在崗人員。其中,校長遴選範圍為縣教育局機關幹部和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現任校長、副校長。
四、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忠誠黨的教育事業。
2.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素養、理論修養和政策水 平。
3.具有較豐富的教育專業知識、學校教育管理知識和較 強的組織領導能力。
4.具有現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了解和掌握教育教學 基本規律。
5.愛崗敬業,求真務實;積極進取,勇於創新;團結同 志,聯繫群眾;嚴於律己,顧全大局。
(二)資格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
2.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①校長職位年齡50歲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後出生);②其他職位年齡45歲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後出生)。
4.在我縣進編三年及以上(2017年9月1日以前進編)。
5.近三年(2017年-2019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且未受黨紀政紀處分。
五、遴選程序
(一)公布職位。在縣教育局辦公平台發布公告,公布公開遴選芙蓉學校領導人和中層管理人員崗位職數、報名條件和遴選程序等。
(二)報名初審。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填寫“公開遴選芙蓉學校領導和中層管理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同時,各學校進行資格初審,將身份證、畢業證複印件加蓋學校公章,與報名表一同由報考人員交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時間:2020年7月12日(上午 8:30-12:00 )。
(三)資格審查。初審工作由縣教育局工作小組牽頭組織, 主要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資格條件。初審後,報縣教育局黨工委審核。
(四)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競爭職位職責 所必備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釆取現場答辯的方法進行,面試時間:2020年7月22日,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考察人選。根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 低分按各崗位職數1:3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六)組織考察。參照《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 法》(中組發〔2017〕3號)和遴選職位的條件要求,主要釆取個別座談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現實表現 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對其是否適合和勝任遴選職位作出綜合評價。
(七)決定任用。
1.討論決定。根據考察情況和考察組建議,由縣教育局 黨工委集體討論對校長、副校長人選作出任用決定,對主任人選提出推薦建議。
2.任前公示。對縣教育局決定任用的幹部進行公示,公 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未發現有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
3.試用期。對遴選任用的校長、副校長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
六、工作紀律
(一)本次遴選在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監 督下組織實施,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二)報名參加遴選的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得 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查實,將取消遴選資格。
(三)相關學校要客觀、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對象的 真實情況,不得誇大、隱瞞或者歪曲事實。
(四)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幹部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 行保密制度和迴避制度,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評分情況、考 察情況、組織討論情況等。
(五)對違反幹部選拔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 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慈利縣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

【來源:慈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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