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狼入室:晚清戊戌史事新探》,雷家聖著,中西書局2019年10月出版,330頁,55.00元
本人撰寫的《引狼入室:晚清戊戌史事新探》(以下簡稱“本書”),認為戊戌變法時期,康有為受到英國牧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與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的影響,向光緒皇帝奏請推行“借才”(重用伊藤博文)、“合邦”(中美英日四國合邦,交出軍事外交財政之權)的計劃,慈禧太后發現後當機立斷髮動政變,阻止了這些計劃,挽救了國家的危機。這一結論完全顛覆了我們傳統對戊戌變法的認識,因此本書的結論是否成立,也應該接受學術界的批評。張榮華教授《評〈晚清戊戌史事新探〉——“引狼入室”還是古典新繹?》即對本書的觀點,提出了相當多的質疑,究竟本書的觀點是否合理?張教授的批評是否成立?則應由學術界與讀者大眾自行評判。本文僅就張文提出質疑之處,略作回應。
一、張文指出:“朝鮮亡國史及甲午戰爭作為變法運動的背景,已是今人研究的常談,晚清志士對日本兼并朝鮮也早有警覺和譴責;在‘戊戌史事新探’名下重述朝鮮最後半個世紀史事,不僅無謂,更屬文不對題。”“甲申之變與戊戌政變有許多相似之處的意見,則必須落實於正文,這是學術論著的基本規範,但後面兩章中未曾提及,未作片言隻語的史實印證。”
筆者認為,如果從學術論文的角度來看,朝鮮亡國史與甲午戰爭的描述確實顯得多餘,但就一本面對一般讀者的歷史著作來看,這些敘述仍有必要。朝鮮亡國史與甲午戰爭的過程雖然今人研究已多,但一般讀者對朝鮮/韓國近代史的認識仍然有限。尤其本書將朝鮮甲申之變以來日本在朝鮮發動的歷次事件與戊戌政變作比較,因此有必要將相關事件交代清楚,讓讀者一目了然。
至於甲申之變與戊戌政變相似之處,則本書第四章有“甲申之變、乙未事變與康有為、譚嗣同之密謀比較表”(245-246頁),本書又提到戊戌政變之後,兵部給事中高燮曾上奏:“從前朝鮮被倭人戕妃逼王,其明證也。”御史黃桂鋆也上奏:“此輩謀為不軌,將效開化黨亂高麗之故智。”(220-221頁)都是將甲申之變與戊戌政變作比較,絕非未曾提及。本書第四章第三節第一小節“韓國的合邦經驗”(233-239頁),更將康有為“借才”“合邦”的計劃,與韓國史上的第一次韓日協約、伊藤博文擔任朝鮮統監、第二次韓日協約作比較,並說明其相似之處。
二、張教授指出:“第四章中有著者代袁世凱思索的話:‘袁世凱只要稍加思索,便可以明白,這些變法派官員,即是中國的開化黨,譚嗣同即是中國的金玉均與朴泳孝。如果……則慈禧太后就要成為閔妃。’(198頁)這顯然已不是在述史了。”
張教授引用的這一段,是本書在分析袁世凱向榮祿告密的動機。關於歷史人物作某一事件的動機,難有史料作為佐證,即使有回憶錄等文字,也可能是當事人自我回護之詞,不可盡信。因此分析歷史人物作某一事件的動機,經常必須依賴推論。但推論也不是憑空想象,任由寫作者自行編造,而是應該根據當事人經歷的經驗,進行合理的推論。本書第二章詳述甲申之變的過程,敘述袁世凱在甲申之變中的經驗,一部分原因也是為了分析袁世凱此時會有何想法。如果認為歷史研究不能有任何“推論”,則許多歷史將無法討論,適當而嚴謹的推論似乎是有必要的。
三、關於本書第三章,張教授指出:“著者自陳‘盡量運用前人的研究成果,來呈現戊戌變法的經過’。撰寫新書,無論如何沒理由整節挪用既有成果,‘運用’二字也不通。”
本書第三章談戊戌變法,曾將湯志鈞《戊戌變法史論叢》的長篇表格,略加刪減後放在正文之中(145-153頁),對戊戌變法的各種政治、軍事、教育、經濟的改革措施,本人並無太多研究,也非本書討論的重點,但為求全書的完整性也不能完全不談,所以只能“盡量運用前人的研究成果”。
張教授又批評本書“慈禧太后與光緒皇帝,是兩種不同的性格,產生了兩種不同的決策方式”也是病句,認為本書所說“戊戌政變,可以說是由這兩種不同的性格所導致的權力衝突”(135頁)尤其不通,“政變是性格不合所致還是權力衝突的結果,兩說不能並存”。
本書描述的慈禧太后,確實“果決能斷”(但沒說慈禧“明辨是非”);本書描寫的光緒皇帝,確實是“輕躁衝動、感情用事”,兩人性格確實不同。慈禧在朝廷上擁有巨大的影響力,光緒則為實際的掌政者,當光緒推動改革出現重大問題時,慈禧是甘守恬退、放手讓光緒去做,還是發現問題立刻出手干預(與光緒發生權力衝突),當然與慈禧的性格有關,也會導致不同的政治後果。

慈禧太后
四、關於翁同龢被黜事件,張教授指出:“《梁啟超年譜長編》附翁致友人信雲‘弟之舉康、梁也,衷心無一毫不能告人處’。此函真偽雖尚存疑,但翁薦康之事仍有跡可索。李盛鐸從保國會倡議人之一到依附後黨,成為榮祿心腹,是學界研究的共識。著者臆斷李氏‘非榮祿私人’,只為證明罷免翁‘非出於慈禧之意’,完全無視康梁之外,葉昌熾、金梁等局內人直言慈禧、榮祿、剛毅輩擠走翁同龢的記載。”
本書根據康有為在《自訂年譜》中的記載,光緒發布更新國是詔之後,康有為“為御史李盛鐸草譯書、遊歷及明賞罰、辨新舊折,李上之”(143頁),而不久翁同龢即因李盛鐸的奏章而遭到罷黜。除非康有為的記載不可信,否則如何說明“榮祿心腹”“榮祿私人”李盛鐸與康有為的關係?至於葉昌熾、金梁等人當時雖在北京官場之中,他們對翁同龢被罷的記載仍應屬於傳聞證據,其史料價值應該不如當事者康有為的記載更重要、更可信。
五、關於梁啟超另兩條慈禧阻撓變法的依據“二品以上官員赴太后處謝恩”“親信榮祿擔任直隸總督”, 本書認為“未必出自慈禧之意,也可能是光緒討好慈禧之舉”(165頁),張教授“納悶著者何以這般愛偏袒太后”。
本書的確懷疑兩條材料是否可以作為慈禧阻撓變法的根據。光緒下令“二品以上官員赴太后處謝恩”之後,是否有二品以上大員被光緒任命後卻被慈禧打回票?慈禧是否利用這一權力干政?榮祿在擔任直隸總督之前是擔任軍機大臣,慈禧若要干預變法,讓榮祿擔任軍機大臣還是直隸總督,哪種做法更好?這都是值得商榷的。
六、張教授指出:“著者‘合邦這一名詞源自日本’(170頁)‘在中國無此一詞,此一詞彙系由日本傳來’(211頁)之說並不準確,其源在《尚書·堯典》‘協和萬邦’、《史記·五帝本紀》‘合和萬國’。”
實際上,“憲法”“文化”“政治”“歷史”等詞彙在中國古籍中都可找到淵源,但現代意義都是來自日本詞彙迻譯而來。賦予“合邦”以“國家合併”的意義者,確為近代日本。張教授指出本書按康有為《我史》(《自訂年譜》)的記載:“與日本矢野文雄約兩國合邦大會議,……而俄人知之,矢野君未敢”(本書177頁),批評著者:“認定此合邦就是‘談中日兩國合併’,依據何在?為何不是談聯盟?”
本書附錄三已指出:“兩國合邦大會議究竟要討論何事?是不是主張國家的合併?還是康有為誤用‘合邦’一詞?在以上引文中並無法看出。不過,合邦大會議的推動者,除了康有為之外,還有日本駐華公使矢野文雄,矢野文雄應該知道合邦的意義即是國家合併,除非矢野刻意欺騙康有為,否則康有為不會不知道‘合邦’的真正意義。此外,康有為的學生梁啟超,將《大東合邦論》在中國翻刻出版,並更名《大東合邦新義》,因此康有為、梁啟超也不會完全不了解合邦的意義。因此,認為康有為完全不了解‘合邦’意義的說法是難以成立的。”(314-315頁)

《大東合邦新義》
張教授又指出:“如果康意在併合,豈非正中日本人下懷,作為政客的矢野豈有不敢之理?”這一點康有為自己已說:“而俄人知之,矢野君未敢。”張教授引用時似乎遺漏了“而俄人知之”數語,因而有此疑問。本書附錄三也提到:“矢野君擔心俄國反對,因此未敢實行。”(313頁)。畢竟俄國是世界大國,當時佔有旅順、大連,日本不敢輕舉妄動。
至於張教授指出:“康對日本以合邦之名兼并朝鮮的行徑多有譴責,甲午後上書條陳‘發日本之陰謀,指朝鮮之蓄患’,政變後重申日本併合朝鮮的教訓:‘當乙未之夏,煌煌然誇詡自立,以為脫中國之軛矣,不及十年,並於日本,乃始悔誤聽之詭謀。’”前一段是甲午戰後康有為譴責日本之語,本書第二章第三節已指出,康有為在乙未之後受到日本人遊說,開始由仇日轉向親日(87-98頁)。後一段出於二十世紀以後日本控制朝鮮時,當時梁啟超也寫了《朝鮮亡國史略》痛罵日本侵略朝鮮。康梁為何自己在戊戌年曾幫助日本推動“合邦”,當日本在朝鮮推動“合邦”時又對日本加以批評?筆者只能說,政客言論前後不一,難道罕見嗎?
七、張教授批評筆者“不去切實爬梳伊藤、矢野等日方當事人的文獻檔案”。在《伊藤博文關係文書》中,伊藤博文與矢野文雄書信往來密切,唯獨1898年6月戊戌變法開始後到戊戌政變這段期間沒有書信資料。試想伊藤博文正要出發到中國遊歷,對在中國擔任公使的老朋友矢野會沒有任何書信嗎?筆者曾委託日本友人查閱日本國立公文書館的相關資料,卻無所得;茅海建教授《日本政府對戊戌變法的觀察與反應》(收於《戊戌變法史事考》)一文也說日本使館對戊戌變法時期各種新政,都向外務省做了詳細的呈報,但是日本政府反應冷淡,沒有具體的指示。此外,筆者為了撰寫日本兼并朝鮮的過程,又查閱了國立公文書館《韓國併合ニ關スル書類》,閱讀之後的感想:“韓國是自願與日本合併的。”如果完全按照“被整理過”的檔案史料說話,不作任何分析,得到這樣的結果,張教授能接受嗎?張教授認為:“著者嚴斥伊藤、矢野等在戊戌年即着手實施一舉吞併的合邦計劃,這一判斷非同尋常,卻未能提供任何文獻證據,只是辨解說‘我們不能因為日本的檔案之中沒有合邦的內容,就認為當時不存在合邦的計劃’‘我們無法確知日本在合邦計劃中所扮演的角色,不過,這不代表合邦這一陰謀不存在’(260頁),同一段落之上,著者曾宣稱‘檢驗事實要依靠證據,但證據只應問有沒有,不應問多與少’(259頁)”,因此認為本書“自相矛盾”。
這兩段文字皆出於本書結論,“檢驗事實要依靠證據,但證據只應問有沒有,不應問多與少”是指康有為的合邦計劃,有《自訂年譜》、楊深秀奏摺、宋伯魯奏摺等證據,已足以證明其事;這種宮廷密事,無法像社會史研究一般,列出數十、數百條證據作為佐證。“我們不能因為日本的檔案之中沒有合邦的內容,就認為當時不存在合邦的計劃”等語,則在說明雖然日本資料有限,尚不足以完全證明日本政府參與“合邦”計劃,但康有為接受李提摩太的建議,讓楊深秀、宋伯魯向光緒提出“合邦”計劃,則是完全可以確定其存在的。
張教授又指出《台灣日日新報》所載《游清紀語》內容與《我史》所記“見伊藤博文而不請救援,但請其說太后而已”相符合,筆者未能從中發現預期的內容,失望之餘遂無端致疑:“《游清紀語》的內容,可信度令人質疑。”“康有為與伊藤博文見面,對話內容僅僅如此而已嗎?”(208頁)筆者確實對《游清紀語》的內容提出懷疑,當時變法派官員不斷上書主張重用伊藤博文,康有為與伊藤談話完全不談到這些事嗎?這應該是合理的懷疑吧。
八、關於楊深秀、宋伯魯的奏摺,張教授指出:“兩折皆康有為草擬,楊《時局艱危拼瓦合以救瓦裂折》,將合邦涵義限定於折文徵引的洪汝沖‘聯結與國’、李提摩太‘聯合英、美、日本’、伊藤博文‘聯結吾華’諸說中,等同於聯合結盟,因而表示‘勿嫌合邦之名不美’。著者認定其義非結盟,‘楊深秀所主張之合邦,實際上是與英、美、日本三國合併’(212頁)。莫非忘了自己說過合邦是中性化名詞、兼有結合之義嗎?”
實際上,本書認為“合邦”為一較中性的名詞(176頁),是指與“兼并”“并吞”相比,“合邦”可以包含兩國自願合併,故為一較中性的名詞,但“合邦”的意義就是國家合併,絕非“聯盟”。本書已提到洪汝沖主張“聯結與國”的奏摺中,主張中國與日本“合為一國,亦不為怪”, 洪汝沖並引用瑞典挪威聯邦、奧匈帝國、意大利、德國的例子,講的就是國家合併(180-181頁)。楊深秀奏摺中提到李提摩太“聯合英、美、日本”、伊藤博文“聯結吾華”等事,日本學者宮古文尋已指出楊深秀將“聯合”“聯結”“合邦”不加區別地使用。本書也指出,單單只根據楊深秀的奏摺,無法完全判斷楊深秀是否誤用了“合邦”一詞,也很難看出李提摩太的“合邦”策,究竟是軍事結盟還是國家合併(317頁)。
九、關於宋伯魯的奏摺,張教授指出:“宋《請速簡重臣結連與國折》,交待前一日李提摩太向康有為出示分割圖,並轉述其‘擬聯合中國、日本、美國及英國為合邦’云云,但上疏的關切點在摘由所示‘結連與國以安社稷’。同時《國聞報》‘要聞’欄報道李提摩太進京將‘瓜分中國圖’遞交總署,主張‘為今之計,須與英、美、日三國定一確實聯邦之約’。”張教授批評本書對宋伯魯奏摺的解釋:“不僅認定宋伯魯支持李提摩太的合邦建議,更引申作‘可見當時變法派官員所謂的合邦,的確並非只是外交上的結盟而已,而是交出國家大權的合併’(214-215頁)。能這樣率意在結連、聯邦和合併之間劃等號嗎?”
本書之所以認定宋伯魯奏摺中所謂的“合邦”是交出國家大權的合併,原因在於宋伯魯奏摺中說道:“渠(李提摩太)之來也,擬聯合中國、日本、美國及英國為合邦,共選通達時務、曉暢各國掌故者百人,專理四國兵政稅則及一切外交等事。”(214頁)四國要選出一百人,專門掌管四國的兵政(軍事)、稅則(財政)及一切外交等事,等於國家將軍事、財政、外交權力全都交出去,給四國共選的一百人來掌管。這已經比現在的歐洲聯盟更“先進”,要走向國家的合併了。故宋伯魯的奏摺內容,完全證實了“合邦”不是聯盟或合作,而是交出國家大權的合併。張教授強調“拿證據來!”宋伯魯奏摺的這段文字就是最好的證據。這一合邦計劃在當時是完全不可能的事,然而作為傳教士、著作等身的高級知識分子李提摩太,卻提出這種完全不可能實行的建議,故本書認為這是外交的騙局。孔祥吉教授《康有為變法奏議研究》一書中也說:“合邦計劃的始作俑者原來不是別人,正是李提摩太。……拆穿了李提摩太的西洋鏡,原來是一個赤裸裸的并吞中國的陰謀,康有為在變法事業面臨危機的關鍵時刻,請了這樣一個充滿野心的傳教士作自己的顧問,這一舉動實在是不明智的,也是愚蠢而又危險的。”(本書253頁)康有為接受了李提摩太的建議,派楊深秀、宋伯魯向光緒奏請“合邦”,難道不該批評?一定要等到國家大權被掠奪,國已不國,才能醒悟發生了什麼事嗎?
十、張教授指出:“政變後清廷宣布康梁及六君子罪狀,卻無片言涉及所謂合邦,著者為彌縫此闕,在本章末尾分析慈禧為何避談此事,對發動政變的真正原因諱莫如深,主要是顧忌‘變法派在民間的勢力,一時之間難以完全根除’。這是不講理的瞎猜,若真有變法派引狼入室的‘驚天的國際陰謀’,必列為頭等罪狀詔告天下,藉以消弭變法派的社會影響力,怎會藏着掖着?”
對此,本書已有清楚說明:“政變之後,慈禧太后為何不宣布英、日的陰謀,並譴責變法派官員的賣國行為呢?筆者以為,這可能一方面是為了維持與英、日的邦交,慈禧自知中國當時沒有力量與英、日兩國為敵。英國與日本的軍事活動,始終為清朝方面所顧忌。……英日俄開戰的謠言,到十一日才完全澄清。慈禧太后貿然於政變時就宣布英、日兩國的陰謀,與英、日兩國對立,不啻表明了在英日與俄國的戰爭中,中國是站在俄國這一邊,這種表態對中國顯然沒有好處。”(221-223頁)至於“變法派在民間的勢力,一時之間難以完全根除”(223頁),只是次要的因素。
張教授又指出:“著者筆下,慈禧彷佛成了講原則的馬列主義老太太。然而揚言‘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的不正是老佛爺嗎?”
本書已提到:本書無意把慈禧太后描繪為“偉人”“民族英雄”,慈禧太后在掌權的四十多年當中,也有許多值得批評之處,但是在戊戌政變這一個單一事件上,慈禧太后阻止了“借才”“合邦”計劃,對清朝有“力挽狂瀾”之功,使中國免於瓜分兼并之禍,還是應該給予正面的評價(258頁)。本書又指出,戊戌政變之後,慈禧不敢重用主張改革者,大量重用保守派官員,造成了日後八國聯軍之禍(242-243頁)。慈禧在八國聯軍後說“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難道她是歡天喜地地說這句話嗎?這應是戰敗之後不得已的無奈之語。退一步說,即使我們對慈禧的評價是“壞人”,難道她就是一輩子做壞事?她就不會偶爾做對一件事?研究歷史不應該先把研究對象貼上“好人” “壞人”的標籤,而是要盡量客觀地進行研究。
以上是筆者對張榮華教授的回應。非常感謝張教授在疫情紛擾之中,耐心把本書看完,並提出了非常寶貴的意見。尤其是張教授在書評後半部分所展示的“古典新繹”的解讀,也讓筆者深感佩服,筆者也在其中學到了不少,並深感洞悉政治人物心態與細繹政治事件的始末實屬不易,而歷史的詭譎與魅力亦同樣在此。作為中國人筆者也希望中國多一些正面典範人物、少一些“引狼入室”之人,但筆者閱讀史料後的認知是如此,就應該忠於所見,將自己的看法完整地寫出來。本書既已出版,內容觀點是否正確,非常歡迎學者專家與一般讀者批評指正。最後再次感謝對中國近代史有精深研究的張教授的指正,以及《上海書評》的實名刊登。
2020年4月13日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