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更應明白,靠忽悠人牟取利益終究難以持久,唯有誠信經營、保障每一位業主的合法權益,才能贏得市場認可。”
近日,有多位業主稱,新房交付在即,卻發現期待中的綠地洋房竟成了“墳景房”。相關話題登上熱搜,引發關注。
墓地和居民樓相距30米
“遷墳公告”誤導業主
近日,有媒體報道,北京市通州區金地北京壹街區部分業主遭遇“墳景房”難題。該小區3棟樓超30戶居民開窗就能看到南側墓地,其他樓棟住戶也受影響。花費數百萬購置洋房,卻成“墳景房”,業主心裡很不是滋味。
業主王先生帶記者來到小區外的墓地,幾百座墓碑高低錯落,墳墓之間很緊湊,一些墓前還擺放着祭品。根據碑文,這些墓碑中較新的立於2024年。墓地北側一路之隔就是金地壹街區6號地塊的住宅區,墓地與居民樓相距僅約30米。
多位業主對記者表示,對於小區南側的墓地並不知情,且購房時銷售人員從未提及此事。有業主說:“簽合同的時候,銷售人員一直說合同是有關部門審核過的制式合同,沒有問題,也無法更改,而且簽合同的時間很短,厚厚的一百多頁合同要簽名的地方特別多,關於墓地的內容就幾句話,在很靠後的位置,也沒有加粗或突出標記,都沒注意到就被催着簽完了。”
也有部分業主說,自己在購房時就已經獲知小區南側有一處墓地,所以特意進行了諮詢。“但銷售人員信誓旦旦地承諾墓地一定會遷走,我才決定繳納購房款的。”此外,開發商銷售人員還誤導業主,出示“遷墳公告”,承諾交房前墓地會遷走,實則公告只是將小區內散墳遷至現集中埋葬點。
開發商建15米高牆
業主村民都不認可
事已至此,問題怎麼解決?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對業主解釋稱,自開發建設後一直在努力同相關部門協商,也願意通過投入資金或其他方式推動解決此事,但受到各種因素影響,目前仍然未能達成。對於此前銷售人員承諾入住前遷墳一事,該負責人辯稱公司沒有故意誤導業主,“口口相傳,有人這麼說了,銷售人員可能就覺得是這麼回事兒吧。”
對此,業主諮詢了通州區民政局、規自委通州分局、通州區園林綠化局等單位,均表示此處集中埋葬點是未經審批佔用的林地。同時,宋庄鎮民生保障辦公室及村委會工作人員也表示,這裡是大興庄村唯一一處集中埋葬點,目前村內已無處可遷墳。考慮到村裡的現實需要,只能暫時在這裡進行安置。小區業主告訴記者,對此大家表示理解,但是無法接受開發商買房時的虛假承諾。
小區開發商經與大興庄村村委會協商,決定在該集中埋葬點四周建設高牆,在一定程度上阻隔小區住戶視線。記者在現場看到,墓地靠近小區的一側正在建圍牆,一座84米長、15米高的高牆已經壘起。然而,這一做法並未得到小區業主及村民的認可。業主認為,開發商建牆治標不治本,而村民也認為如今這處埋葬點空間狹小。大家都希望能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樓外正在建設高牆
推開窗戶,映入眼帘的不是優美的綠地,而是密密麻麻幾百座墓碑。這樣的場景,任誰見了都會產生心理不適。從民法角度來說,房地產商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告知義務。而將關鍵信息深藏於百頁合同的角落,甚至以“遷墳公告”誤導業主,承諾交房前遷墳,這些做法顯然逾越了道德底線,甚至涉嫌欺詐。而所謂的“墓地圍牆”解決方案,不過是掩耳盜鈴之舉,無法彌補對業主造成的心理傷害和資產貶值。
類似情況時有發生
《看丹觀察》梳理髮現,類似“開窗見墳”情況時有發生。
【廣東一女子買到“墓景房”要求退款】
據2022年12月報道,廣東的金女士稱,她新購買的房子開窗即見一大片墓地,而在買房前,售樓部沒有告知她該房附近有墓地一事,並拒絕讓她進房查看周邊環境。她希望該公館予以退房退款或一定額度的退款賠償,但該公館總部以《告知書》已明確說明存在墓地、雙方已簽署該協議為由拒絕賠償。
【安徽有業主稱“每次到陽台看到公墓心情很差”】
據2020年8月報道,陝西西安一小區多位業主在即將收房時發現,小區一牆之隔是一片約100平方米的墓地。在買房時,開發商只提及了周圍的鐵路,卻未告知拐角處有墓地。還有安徽合肥高新區一小區業主稱,該小區的南部有一座公墓,距離小區僅50米。業主表示“每次到陽台看到對面公墓心情很差”。
開發商是否違約?
洋房變“墳景房”,開發商是否違約?業主們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央廣網記者發現在多起“墳景房”的相關訴訟中,如果買房者以房屋附近存在墓地為由,提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返還購房款及利息”等訴訟請求,各地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對此,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李澤瑞律師介紹,早期《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標準》曾對墓地與住宅的距離作出規定,後因特殊原因該條款被刪除。自此,開發商及二手房主在售房時,常未對房屋毗鄰墓地的情況進行特別說明。由於缺乏法律規定與相關標準,在司法判例中,購房者以墓地距離過近為由主張違約責任,很難得到法院支持。
從屋內向外看,墓碑密密麻麻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並未對小區與“墓地”之間必須保持的距離明確加以限定。這一法律空白,使得開發商有了更多的“操作空間”,也為“墳景房”問題的出現埋下了隱患。一旦出現糾紛,“墳景房”的尷尬局面只能由無辜的業主來買單。
不過李澤瑞強調,此案例中開發商雖未刻意隱瞞小區旁有墓地的事實,卻在沒有主動告知的情況下,將墓地信息藏在100多頁合同靠後位置,不少消費者並不知情,且出示所謂“遷墳公告”有誤導之嫌,有違誠實信用原則。“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從民法角度來說,房地產商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其不僅應當將房屋建設標準與規劃信息告知消費者,還應當將其他會影響房屋價格以及消費者決策的重要信息明確告知消費者。售房方未履行告知義務,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依據民法典有關規定,這類行為可能被認為涉嫌欺詐,消費者可以主張撤銷購房合同。”
住宅區距離墓地僅約30米
為避免“墳景房”糾紛,李澤瑞建議,消費者在購房前,務必對現場進行仔細勘驗;售房方則應全程披露房屋周邊存在墓地等相關信息。此外,有關部門可考慮對現行標準進行調整,強制要求售房方在格式條款中披露這類信息。若售房方未履行披露義務,消費者不僅可以選擇退房,還能向開發商主張相應賠償。
“第一次見墳景房……”
有網友表示,“想想都鬧心”“第一次見墳景房”。
也有網友說,“建高牆也嚇人”“這是欺詐吧”。
此事件也提醒我們,在購房時務必保持謹慎態度,仔細核查周邊環境,不輕信口頭承諾。開發商更應明白,靠忽悠人牟取利益終究難以持久,唯有誠信經營、保障每一位業主的合法權益,才能贏得市場認可。
來源:央廣網綜合北京日報、法治日報、法治網、網友評論等
記者:費權
本期編輯:劉尚 關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