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承重牆與房屋穩定性和安全性息息相關
不能被隨意改造
而近日
哈爾濱市松北區多名小區業主報料稱
有人拆穿了承重牆
造成小區整棟居民樓的住戶被疏散
消息一經披露
迅速引發公眾關注和熱議
“施工隊在3樓把承重牆拆了,已經出現牆體開裂了,鬧得業主都人心惶惶。”“普通鎬子打不動,這傢伙直接上專業的拆遷鉤機。”“從建築學的角度來講,這樓廢了。應力已經重新分配了,結構體系轉變了,補回去沒用了……這是危害公共安全!”
記者了解到,事發地的居民樓,是松北區裕民街道利民學苑b棟2單元。4月28日凌晨一點多,居民樓里240多戶業主被緊急疏散。目前,業主們被臨時安置到附近的酒店賓館,當地住建部門和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裂縫已延伸至21層
涉事租戶已被警方控制
1日,哈爾濱新區發布消息,松北區城管執法局就事件進行了通報:4月28日,接到群眾關於利民學苑小區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牆的舉報。我局立即到達現場,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對拆改的牆體進行安全支護,組織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制定拆改牆體恢復方案,並切實做好群眾服務保障工作。下一步將依法依規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記者注意到,涉事的居民樓下,周圍有賓館、網吧、火鍋店等多家商鋪。當地人士稱,“那天經過這裡,還覺得奇怪,幾種大型機器齊上陣,最後把居民樓搞廢了。”“有人租了居民樓的三樓,準備開健身房,裝修時把承重牆砸穿了。事發當天,租戶就被警方控制了。”
小區的業主表示,該居民樓共有31層,當天晚上就開裂到15樓了,相關部門連夜疏散業主。到了第二天下午,牆體已經裂到了21層。
還有業主曬出自家的開裂情況:牆皮脫落,醒目的縫隙分布在圍牆上。
物業是否涉嫌“嚴重瀆職”?
一段視頻顯示,在該小區的物業門口,業主們圍着有關部門負責人士在交涉,負責人士說,“召開業主大會,大家研究決定:這個物業是繼續留用,還是要罷免?如果大多數同意罷免,那就研究下一步的事情。”
有業主質疑說,“我們每一家業主裝修,他(物業)都一家家看着我們。為什麼他們(健身房)裝修,都一鏟車干到樓上去了,是拆樓么?他在犯罪!我們要維權要個說法。”
小區業主告訴記者,事發後,公安民警用警戒線把樓體周圍圈了起來。“昨天下午,住建局正在做檢測,看看是不是因為拆了承重牆才開裂的。檢測到了八層, 後面就不清楚了。聽說要用膠,看看是否能阻止居民樓繼續開裂。”
有居民表示,“目前的消息是希望定價賠償,所涉的240多戶業主,總計損失大約一億六千八百多萬。”就業主們的說法,記者聯繫了轄區的街道辦核實,工作人員回復稱,建議諮詢宣傳部門,街道辦無權答覆。
有網友心疼小區業主:
“房子還怎麼住?”
“直接變危樓!”
有網友疑惑
砸牆的時候沒有發現是承重牆嗎?
挖掘機怎麼上的3樓?
還有網友認為
必須要追責
裝修時私拆承重牆
導致整棟樓多個樓層牆體開裂
這對居民們來說,簡直是飛來橫禍
原本好端端的房子突然就不安全了
不僅有家不能回
還要操心後續的處置
律師說法
或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類似事件,杭州也發生過。2021年,“杭州蕭山瓜瀝一小區業主打掉承重牆”的消息衝上微博熱搜。杭州蕭山瓜瀝鎮的一幢樓房,因為一樓業主野蠻裝修,敲掉了承重牆,導致整棟樓房成了危房。
因涉嫌過失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該戶業主、包工頭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此,浙江西湖律師事務所的李定勝律師認為,承重牆是房屋建築安全的生命牆,法律禁止裝修時破壞主體及承重結構。
業主私自拆除承重牆可能導致房屋裂縫甚至坍塌,嚴重影響建築結構,危及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責任重大。業主私拆承重牆不僅要承擔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還要承擔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罰款的行政責任。
在刑事方面,業主私自拆除承重牆,造成樓房變危樓,危害公共安全,可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從目前披露的消息來看,該居民樓的承重牆被砸,已造成樓房牆體開裂,共有200多戶居民受到影響,並有居民已被安置在賓館。該行為實質已造成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關於類似行為的法律責任,浙江本地曾出台規定,比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節及數額標準的意見》。其中第2條刑法第115條第二款規定: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公安機關可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控制肇事業主。
若承重牆被砸存在裝修人員,施工人員作為擁有專業知識的人員,明知或應當知道承重牆不能拆除,卻配合業主拆除承重牆,同樣應承擔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責任。
至於物業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需看物業公司在業主裝修前,裝修中有無履行提示、巡查、制止和報告等監管責任。若物業公司未盡到提示和制止義務,應當對違法裝修人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同樣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這樣不負責任的行為既讓人憤怒與後怕
又令人費解
承重牆是“生命牆”
這難道不是常識嗎?
當務之急是要做好
安全評估、安全處置、居民安置
責任釐清、追責索賠等工作
決不能出現安全事故
還要給受影響的居民一個交代
話匣子綜合自每日經濟新聞、都市快報、央廣網、南國今報等
編輯:潘越文
責任編輯:李書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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