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增貴
紅軍第5軍團何時改稱第5軍,對此,多年來眾說紛紜,直至今日在報刊網絡中仍然說法不一,有1935年7月、11月和1936年1月之說。
經查,《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史》記載:1935年7月21日,中革軍委決定,“中央紅軍第1、第3、第5、第9軍團,依次改為第1、第3、第5、第32軍。”第1軍,林彪任軍長;第3軍,彭德懷任軍長;第5軍,董振堂任軍長;第32軍,羅炳輝任軍長。“紅四方面軍第4、第9、第30、第31、第33軍的番號不變。”
《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軍戰史》也有相同的記載:“7月21日,中革軍委發布了《關於一、四方面軍組織番號及幹部任免的決定》”,“決定取消紅一方面軍各軍團番號,統一改成軍;紅四方面軍各軍番號不變。”
由此來說,第5軍團於1935年7月改稱第5軍已是不容置疑。當時,紅一、四方面軍懋功會師後,紅一方面軍下轄4個軍團,而紅四方面軍卻下轄5個軍,兩個方面軍的直轄戰鬥部隊一個是“軍團”,一個是“軍”,番號級別不等,不利於統一指揮作戰。因此,統一番號級別,也在必然之中。中革軍委發布命令之後,紅軍總部首長在電令中,無一不稱“第5軍”,再不使用“第5軍團”番號。
“1935年11月”和“1936年1月”之說,經常用“1935年11月(或1936年1月),第5軍團和第33軍合編,改稱第5軍,董振堂任軍長”這樣的文字來表述,這又緣何而起呢?
經查,1935年11月,陳昌浩、徐向前有電令稱:“軍委令:為充實軍力,交換經驗,統一指揮,節約幹部起見,決將5、33軍兩軍合編為5軍。董任軍長……請即進行政治動員和準備。待黃超到後進行合編。”(見紅四方面軍《戰史資料選編》)由此可見,“1935年11月”,是陳昌浩、徐向前下達第5軍(而非第5軍團)與第33軍合編命令的時間,而且只是讓“進行政治動員和準備”。1935年9月,張國燾的“阿壩會議”之後,黃超於10月任第5軍政治委員,陳、徐發此電令時,黃超還未到任,所以要“待黃超到後進行合編”。
◆董振堂
再查,1936年1月11日,董振堂等聯名向陳昌浩、徐向前報告第5軍與第33軍合編的情況,電稱:“(一)軍直屬隊已於本月10日合編完畢。軍直屬隊現編成的部隊如下:1、軍司令部;2、軍政治部;3、保衛局;4、教導隊……”“(三)番號的規定:以原33軍改為15師,以295團改為43團,以297團改為45團;13師之兩個團番號照舊不變。”“(六)合編後的人員、武器統計待後報上。”(見紅四方面軍《戰史資料選編》)從電文不難看出,“1936年1月”,是第5軍和第33軍合編完畢的時間,並非第5軍團改稱第5軍的時間。
那麼,既然第5軍團已於1935年7月改稱第5軍,為什麼後兩種說法均稱“第5軍團與第33軍合編,改稱第5軍”呢?這一說法最初來自建國後許多老紅軍的回憶口述或回憶文章。老紅軍是當年的親歷者,他們之所以這樣回憶,可能原因有二:一是改為第5軍後,許多指戰員不習慣,仍然沿襲舊稱,即“第5軍團”;二是表明隨紅四方面軍行動的董振堂所部,原屬紅一方面軍建制,是紅一方面軍的部隊,即“第5軍團”。
陳昌浩、徐向前的電令使用“合編”二字也頗耐人尋味。一般來講,兩個不同番號的部隊“合編”後,應該授予一個新的番號,而這次合編卻沒有,仍為“第5軍”。既然如此,為什麼不使用“編入”或“併入”二字,在電令中稱作“第33軍編入(併入)第5軍”呢?況且早在1934年12月就已有紅8軍團“編入”紅5軍團的先例。從當時紅一、四方面軍會師後的諸多方面的複雜情況分析,如果使用“編入”“併入”二字,會有第33軍被“吞併”、被“火併”之嫌,不利於兩個方面軍的團結。筆者認為,時至今日,再表述這次“合編”事件,使用“1936年1月,第33軍編入第5軍”,更符合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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