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塵埃——史無前例的大批判運動

胤禛製造文字獄的手段,並非一味地殺殺殺,而是不斷變換花樣。

工部主事陸楠生,因胤禛召見他時,覺得他態度不恭,後來又在奏摺中有“五經四書中如‘惠迪吉’、‘從逆凶’,何以異於佛老”等言,胤禛疑為諷刺他老人家,遂將陸楠生革職,遣往新疆阿爾泰軍前效力。陸楠生是文人,到阿爾泰後仍不忘著述,寫下《通鑒論》17篇,結果被駐守阿爾泰的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奏劾,稱其文中“抗抗不平之語甚多,其論封建之利,言辭更屬狂悖,顯系排議時政。”《通鑒論》也隨奏本繳上。胤禛看罷此書,竟不辭辛苦,親自寫下一篇雄文,對陸楠生的“狂悖”論點逐一進行批駁,曉諭內閣。胤禛身為一朝天子,居然如此小題大做,撰文批判一個充軍戴罪之人,心胸之狹隘,由此可見一斑。胤禛覺得已將陸楠生批倒批臭之後,遂下令將“罪大惡極,情無可逭”的陸楠生就地正法。

另一位充軍阿爾泰的謝濟世,著有《古本大學注》一書,也被錫保奏劾。此書中“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一語,令胤禛切齒憤恨,又嚴厲批判道:“試問謝濟世,數年以來伊為國家敷陳者何事?為朕躬進諫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諫?所飾者何非?除處分謝濟世黨同伐異、誣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朝臣看了皇帝老爺這番殺氣騰騰、言辭咄咄的逼問,都以為謝濟世必死無疑,哪知胤禛又玩了個把戲,密令錫保在處死陸楠生時,將謝濟世綁赴刑場陪斬,讓他飽受驚嚇之後,宣布免其一死。

在處置陸楠生、謝濟世案的同一年,胤禛處置了呂留良曾靜一案。由於方式空前奇特,胤禛十分得意地自稱其為“出奇料理”。

呂留良是浙江崇德(今浙江省桐鄉縣西南)人,清初學者,早年曾參加過抗清鬥爭,後拋棄科舉,拒不出仕,隱居著述。他深受程朱理學的影響,在著作中宣揚“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義”,認為元滅宋、清滅明,是華夏歷史上的大災難。仇恨滿清的情緒在他的著作中時有表露,“清風雖細難吹我,明月何嘗不照人”是他仇滿思明的名句。他的著述廣為流傳,對江南士子影響很大,時稱“東海夫子”。呂留良死於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死後家鄉人為他立祠祭祀。湖南永興人曾靜,是呂留良的信徒,受其思想影響,進行反清復明活動。雍正六年(1728年),曾靜聽人傳說川陝總督岳鍾琪曾上書指責胤禛,認為他對皇帝不滿,便物色他為策反對象。他給岳鍾琪寫了一封策反信,信中列舉胤禛謀害其父、逼母殉死、弒兄殺弟、誅忠用奸、耽酒好色等十大罪。又稱岳鍾琪是岳飛後代,鼓動他仿岳飛抗金事迹,起兵反清,派徒弟張熙西安投書,結果案發。

胤禛看了張熙的“逆書”大為震驚,命岳鍾琪嚴查此案。案情很快查清,胤禛傳諭浙江總督李衛逮捕呂留良的親族、門生,又遣使到湖南會同地方官逮捕曾靜和他的同謀以及各家親屬。呂留良與曾靜等人著作一併搜繳。兩地共逮捕數十名要犯,並查獲呂留良及其弟子與曾靜等人的所有著作,包括日記、講義、語錄、詩文集等。曾靜的《知幾錄》、《知新錄》等被視為“大逆之書”。翌年,兩地在押人犯解到京師,胤禛向寵臣透露了他處理此案的計劃:“遇此種怪物,不得不有一番出奇料理,傾耳以聽可也。”隨後,一系列奇招相繼出台。

胤禛首先宣布將投書策反清廷重臣岳鍾琪的曾靜、張熙免罪釋放,並宣稱:以後對他們的子孫也不得加誅。胤禛留他們一條活命的目的,是利用他們到各地現身說法,做反面教員。隨後,胤禛下令彙編他兩年中對此案的批諭,附以曾靜的口供及其悔罪頌聖的《歸仁錄》,合編成《大義覺迷錄》一書,作為大批判教材刊發全國學校,命各地教官督促學人士子認真閱讀,敷衍者治罪,展開了一場全國性的批判反滿復明思想的運動。又令朝臣分別帶着曾靜、張熙到各地宣講此書,為官方頌發的大批判教材增強說服力,同時又顯示自己光明正大,事事英明正確,不怕反對派的誹謗。

對於已經死去的呂留良,胤禛的處置卻十分嚴酷。曾靜被捕後,胤禛曾派刑部侍郎杭奕祿到長沙對曾靜等人進行審訊,並展開攻心戰,向其宣講大清前朝皇帝的“深仁厚澤”,以及胤禛的“天地之量,堯舜之仁”。曾靜終於在威逼恫嚇和攻心戰術的雙重壓力下低頭認罪,並奉命寫下《歸仁錄》,痛悔己罪,頌揚胤禛龍椅得來之正和勤政愛民的豐功偉績。

曾靜的供詞有一萬多字,其中引古證今,對自己的謀反之舉多方回護和掩飾,但歸結原因,乃是“誤讀呂書所致”。這又使大批判運動的開山老祖靈感大動,奇招之後又出奇招。他把呂留良戴上“教唆犯”的帽子,親自連篇累牘地撰寫大批判文章,對呂留良及其門徒嚴鴻逵等人的思想言論進行嚴厲批判,斥其為“喪心病狂,肆無忌憚”、“悍戾凶頑,好亂樂禍”。批呂留良,斥其“自作胸臆,造作妖妄”、“罪大惡極”,是“名教中之罪魁禍首”。這些詞彙,為後世批判思想犯罪提供了運用的範例。他認為已將呂留良等人的反動思想批深批透之後,下令將“教唆犯”、“罪魁禍首”呂留良處以極刑。

清朝對死人處以極刑,就是按“大逆律”開棺戮屍並梟首示眾。呂留良定罪後,胤禛並不急着下令執行,而是再出奇招,詔示全國“令各省學臣編行詢問各學生監等,將應照大逆治罪之處,取具該生結狀具奏,其有獨抒己見者,令自行具呈,學臣為之轉奏,不得阻撓。”並在上諭中強調指出:“朕思呂留良之罪,從前論旨甚明,在天理國法,萬無可寬。然天下至廣,讀書之人至多,或者千萬人中,尚有其人,謂呂留良之罪不至於極典者。朕慎重刑罰,誅奸鋤叛,必合乎人心之大公,以昭與眾棄之之至義。”(《康雍乾間文字之獄》)

胤禛這一招,可謂一舉數得,一是做出聽取天下公論的姿態,可以不花本錢地賺取至公至義,順乎民心的美名;二是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再次進行恐嚇宣傳,製造凡反對滿清者“國人皆曰可殺”的恐怖氣氛,以震懾知識界,震懾全國臣民,讓他們永遠服服帖帖地受其統治;三是搞一次引蛇出洞的“陽謀”,將同情呂留良等人且懷有反滿思想的人一網打盡。對於徵求公意的結果,他成竹在胸,對於手握生殺大權的皇帝的旨意,想保住腦袋的人都會表示堅決擁護。

這次公示,基本收到了胤禛預想的效果,只是引蛇出洞的“陽謀”收效不大,全國只有福建人諸葛際盛與浙江人齊周華“獨抒己見”,為呂留良鳴不平。這兩位獨抒己見者的下場是,一個被殺,一個被逮入監獄。從這兩個人的命運可以推斷,即使有成百上千的人為呂留良說話,其下場仍然是被殺或被關。

既然全國的讀書人一致“擁護”將呂留良按“大逆律”治罪,也即“國人皆曰可殺”, 胤禛便名正言順地做出裁決:

呂留良與其已故之子呂葆中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呂留良之子呂毅中斬立決;呂留良諸孫遣往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呂氏家產抄沒,折銀充本省工程費用。呂留良已故門生嚴鴻逵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其孫遣往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門生沈在寬斬立決。刊印、收藏呂留良著作及其信徒20餘人,或判監斬候,或流放、杖責。對於呂留良的著作,胤禛不同意朝臣禁毀的提議,而是將有朱軾等文臣逐條批駁的呂留良的《四書講議》和《語錄》等書,刊發全國學校,作為批判呂留良的輔助教材。

胤禛對呂留良、曾靜案的“出奇料理”到此結束。憑藉至高無上的威權任意強姦民意,殺人之前為自己找一個名正言順的借口,是歷代皇帝老爺慣用的流氓伎倆,而胤禛重懲思想犯、發起全國性的大批判運動、廣泛印發批判材料、搞公眾表決等等奇招,卻為他的兒子弘曆以及後世的皇帝、准皇帝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以上所述,只是幾起有影響的大案,雍正一朝,因文字獲罪者遠不止此。另有一些朝臣官吏、文人學子,因一句詩、一段文字甚至一個詞被視為“悖逆”而被殺或是下獄、貶官流放。道士賈士芳入宮為胤禛驅邪治病,因咒語中有“天地聽我主持,鬼神歸我驅使”一語,被砍了頭;福建上杭縣童生范時傑、太常寺卿鄒汝魯,因上表歌功頌德,表中有不當詞句(當然都是皇帝老爺牽強附會)而被治罪。此處不再一一詳述。

胤禛屢興文字獄,並別出心裁地搞全國性大批判運動,把臣民整成了寒蟬仗馬,文人學子的士氣被摧斫殆盡。雍正十一年(1733年),胤禛想振興衰頹已極的文風,重開博學鴻詞科,誰知文人士子都被他胡亂砍殺的屠刀嚇怕了,沒幾個人敢於應試,此事只得告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