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婚”,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糟粕,最早可追溯於3000年前的周朝。
《周禮·地官》中有所記載:“禁遷葬者與嫁殤者。”
也就是說,從周朝開始,“陰婚”就已在民間盛行,以至於統治者不得不通過法律來約束。
到如今,“陰婚”更是成為人人談之色變的忌諱事,同時國家也大力打擊這種封建糟粕。
在相關條文中,就有明確規定。
“因買賣死屍涉嫌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也就是說,無論是否通過當事人和家屬的同意,屍體都是禁止買賣配“陰婚”的。
但即使如此,“陰婚”在一些偏遠地區依舊非常盛行,屢禁不止。
僅在2012年到2019年之間,針對買賣遺體的訴訟就有133起,其中78起涉及刑事案件。
案件多發生於山西、陝西、河南、河北和山東等地。
這還是被舉報的,事實上,絕大多數人在遇到此類問題時,都會因忌諱選擇私下解決。
也正是因為犯罪成本低,導致“陰婚”在國內依舊泛濫。甚至因此催生出一整條黑色產業鏈。
醫院競價、挖墳偷屍、行兇賣屍……
很難想象,一個人為了錢,會做出怎樣喪心病狂的事情。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陰婚”背後的黑色產業鏈。
為什麼“陰婚”會在多個省份盛行?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迷信。
“陰婚”的誕生依附於“陰間”。
古人相信,人在去世後,會前往另一個世界生活。
這個世界是“陽間”的復刻,是翻版,人生前需要娶妻生子,去世後同樣需要。
如果生前還沒來得及結婚,便英年早逝,逝者親屬便會選擇給其配一個。
民間有種說法,如果孩子去世後,還沒成家,屬於“孤墳”。
“孤墳”會給整個家族帶來厄運,配“陰婚”,還有給家族消除厄運的說法。
除此之外,孩子英年早逝,對父母來說是沉痛打擊,因此,他們更願意相信有死後的世界。
給孩子配“陰婚”,讓他在“陰間”不再孤單,也算是了卻了父母的一樁心事。
當然,配“陰婚”的不都是男士,女士往往也有配“陰婚”的需求。
因為民間有習俗,未婚配的女生去世,是不能進自家祖墳的。
因此,父母會選擇給女兒配“陰婚”,讓女兒能葬進男方的祖墳里,不至於成為“孤墳”。
除了未婚男女外,有時候,已婚男女在去世後,同樣可以配“陰婚”。
例如妻子去世,家屬會將女孩遺體賠給隔壁村去世的“老王”。
這樣,女孩家屬就可以再收一次彩禮,賺雙份錢。
例如山東女孩方洋洋,她在2019年,被自己的丈夫虐待致死。
遺體火化前,家屬就提前給她配好了“陰婚”。
在拿到幾千元錢後,對方直接在火葬場將方洋洋的骨灰抱走,和自己兒子葬在了一起。
這是妻子去世,如果丈夫去世,妻子要改嫁,同樣可以給丈夫配“陰婚”。
妻子會從“鬼媒人”手中買具女孩的遺體,葬在丈夫身邊,意思是。
“我要改嫁了,特意又給你找了個媳婦,未來你可不要來找我!”
從上述幾條配“陰婚”的原因就能看出,全部都是封建迷信,沒有一條靠譜的。
在這些人眼中,並沒有“死者為大,尊重死者”的概念。
死者往往就只是一個賺錢工具,左手倒右手,便能賺到豐厚的利潤。
面對巨大利益誘惑,很多人開始鋌而走險,做出許多喪心病狂的事情。
經歷了3000年時間的演變,“陰婚”已經發展出非常成熟的產業鏈。
“陰婚”的產業鏈分為兩條,一條比較常見,另一條則相對稀少。
一般配“陰婚”的客戶,會先找當地的“鬼媒人”,然後由“鬼媒人”牽線搭橋,找到逝者家屬。
只要家屬默許,客戶交上錢,這樁生意就算成了。
“鬼媒人”,顧名思義,就是給鬼牽線搭橋的人,自宋朝時期就已經出現。
他們通過各種方式隱藏身份,暗中四處打探遺體的下落,有合適的,便會給雙方牽線搭橋。
例如山東的楊大媽,就是“鬼媒人”中的其中一個。
她為人熱情,是當地媒婆,經常給活人說媒,有時候遇到配“陰婚”,她也會幫着找賣家。
楊大媽表示,這並不是難以啟齒的事情,而是“積陰德”
在楊大媽手中,有一個筆記本,上面記錄著各種各樣的人脈。
其中有運城、臨汾多家醫院太平間、殯儀館負責人的聯繫電話。
除此之外,打墓者、喪葬樂隊、靈棚等設施的出租運營者、喪葬店老闆、太平間管理員等,都是她的眼線。
這些人一旦發現合適的買家,便會通知楊大媽,楊大媽便會在其中牽線撮合,幫忙找賣家。
用她的話來說就是“相互合作、互利共贏。”
當然,也有“近水樓台先得月”者,在醫院附近工作的宋大媽,也是一位“鬼媒人”。
她經營着一家家政公司,招募保姆和護士,每個月都能賺到幾萬元的收益。
除了當老闆外,宋大媽還兼職“金牌女屍經紀人”,經常給人介紹太平間中“新鮮”的女屍。
她經常出入醫院,在醫院中有很多熟人。
因此,有剛剛去世的年輕女性被送到太平間,她都可以立刻掌握女性屍源的基本信息。
在女方家屬同意之後,宋大媽便開始暗中運作,為女屍尋找買家。
通常是發在自己的家政群中,或嵌在朋友圈的醫藥廣告里,也會發給其他村的“鬼媒人”。
一旦找到買家,宋大媽也能獲得2000元的報酬。
從業五年,宋大媽甚至還摸到了不少規律。
比如在下雨天,女屍的消息最密集,因為事故多,容易出車禍,很多都因搶救無效身亡。
另外,宋大媽常年接觸本地屍源,但她更期待外地買家。
因為本地的她只能賺點介紹費,如果是外地的,她則能從其中賺取差價,掙更多的錢。
由此可見,什麼“積陰德”,都是借口,無非惦記口袋中的那點“money”罷了。
當然,這是做“正規”買賣的“鬼媒人”,為配“陰婚”,偷屍殺人的也不在少數。
這就是第二條產業鏈,犯人偷屍、殺人,然後直接找買家,將屍體賣出去。
2017年9月,山東村民孫明喜發現,自己下葬7個月的母親,遺體不翼而飛了。
事實上,早在孫明喜母親下葬當天,就被隔壁縣的劉長林盜走了。
劉長林經營着一家殯葬公司,包攬了附近三四個縣的殯葬生意,閑暇時間,也管配“陰婚”。
從事殯葬行業,劉長林想找到合適的屍源非常容易。
接到客戶需求後,她便會尋找合適的墓葬,之後趁着月黑風高,將墓葬挖開,將遺體盜走。
然後賣給買家,賺取高額的利潤。
這在部分農村非常常見,甚至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
因此,一旦家中有年輕女孩去世,家屬就會格外關注,生怕女孩的遺體被人盜走。
而防盜的手段也是多種多樣,拉防盜網、設監控、造水泥棺材等等。
只要能保住女孩遺體,家屬會嘗試各種辦法,這也從側面說明,盜屍體在民間有多麼猖獗。
除了盜取之外,還有膽大者,甚至會為了配“陰婚”,鋌而走險殺人。
2011年,一個三人團伙在大街上溜達,他們本打算去偷摩托車。
過程中,一個人提議,乾脆殺人賣屍,能賺更多的錢。
打定主意,三個人開車在街上尋找合適的目標,最終發現一個獨自打車的孕婦。
他們將孕婦騙上車,之後鎖死車門,將孕婦活活掐死,屍體賣到了隔壁縣,獲利2.2萬元。
這種人,更傾向於對那些精神有問題的女孩下手。
即使女孩失蹤了,也不會引起家屬懷疑,只以為是精神病發作,走丟了。
很多無辜少女,就這樣稀里糊塗地,獻出了自己的生命,被埋到一個毫不相干的人身邊。
這種殺人賣屍的人,真的是喪心病狂,百死難辭其咎。
當然,這種人,最終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因此遭受無期,甚至死刑的也大有人在。
很多人可能會好奇,風險這麼高的行業,為什麼還會有人選擇鋌而走險呢?
歸根結底,還是一個錢字鬧的。
馬克思的《資本論》中,曾經引用過這麼一段話。
“當利潤達到10%的時候,他們將會蠢蠢欲動。”
“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他們將會鋌而走險。”
“當利潤達到100%的時候,他們敢於踐踏人間的一切法律。”
“當利潤達到300%的時候,他們敢於冒絞刑的危險。”
300%的利潤尚且如此,更不用說偷屍體,是無本萬利的買賣。
中原、華東地區,為配“陰婚”高發地帶。
該地段封建氛圍相對濃厚,多重男輕女,因此導致當地男多女少,誕生了很多“光棍”。
再加上該地區多煤礦,每年都會發生礦難,男性死亡比例高於女性很多。
因此,導致當地“陰婚”市場供不應求。
往往一位女生被送進醫院,立刻有一大群“鬼媒人”圍上來詢價,希望爭得頭彩。
經常那邊價格都定好了,這邊女孩還沒去世呢,如此現象,可謂極其荒唐。
正所謂“物以稀為貴”,正是因為稀缺,才導致屍體的價格一路走高。
一位從業30年的“陰婚”工作者表示。
“上世紀90年代,價格還是5000塊,進入2000年後,價格可謂是持續上漲。”
“2000年,價格漲到5萬,2010年,價格漲到10萬,到2016年的時候,價格已經漲到15萬。”
就算買家出得起價格,也未必能等到貨源。
而屍體的價格,還有很多影響因素。
比如年齡、“新鮮”程度、完整程度、相貌、家庭背景等等。
往往越完整的屍體,出售價格越高,例如病故、自然死亡等等。
如果是車禍、意外導致的死亡,屍體不完整,價格都會大打折扣。
除此之外,買家也不一定要買“新鮮”屍體,有時候找不到貨源,也會退而求其次。
例如一位女生,去世時25歲,去世10年後也就是25歲,年齡並不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增長。
不知道大家看完這些,會不會有心裡發毛的感覺?
在這些人眼中,仿若他們售賣的不是屍體,而是剛宰殺的豬肉一樣。
買賣已逝之人的屍體,不知道這世界上,還有比這更喪良心的工作嗎?真是讓人談之色變。
有時候,一些人為了錢,真的是什麼都能做得出來。
那麼問題來了,如此惡劣的行業,為什麼還沒有被取締呢?
很簡單,因為有市場、有需求,而且能賺錢。
所以,即使買賣屍體違法,依舊有人願意為此鋌而走險。
想要改變這一現狀,只有一種方法,就是提升大眾教育水平。
讓大眾認識到,配“陰婚”是一種非常愚昧且惡劣的封建行為。
隨着我國教育水平的不斷提高,“陰婚”這種現象逐年減少,開始消失在大眾視野中,。
可以看到,配“陰婚”的買家,絕大多數都是農村人,且是沒受過多少教育的中老年人。
因為受教育程度低,所以他們才對“陰婚”、“陽間”如此深信不疑。
隨着時間的流逝,等到這些人去世,現代年輕人步入中年、老年。
配“陰婚”的人會越來越少,沒有市場,自然也就不會有人再鋌而走險。
在未來,“陰婚”這種現象,會徹底退出歷史舞台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