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7月,在宋教仁被刺殺後四個月,孫中山、黃興等人發起“二次革命”倒袁,但是沒想到當時國內外輿論和民間普遍不支持國民黨起兵的行為,袁世凱甚至在記者招待會上公開說道:“孫文今天搗亂,明天搗亂,就是亂黨。”
過去很長時間,人們普遍把袁世凱作為宋案的幕後指使者,但現在卻有越來越多的歷史學者認為,袁世凱根本沒有必要去殺宋教仁。因為按照《臨時約法》,國民黨勝選後,宋教仁只是組成責任內閣,並不是要競選大總統,並不會實際上威脅到袁世凱的地位。再者,前兩屆的大總統由袁世凱擔任,是孫中山、國民黨及當時國內各個政治派別的共識,袁世凱毫無必要授人以柄。
1905年成立的同盟會的一個目標就是建立民國,就是要推翻帝制,建立一個民主共和國。但是建立一個什麼樣的民主共和國?怎麼去實現民主共和,很多人沒有考慮過。
同盟會改組成國民黨前後,孫中山和宋教仁都做了一些思考,孫中山的想法是在革命以後有一個漸進程序,在這個階段里革命黨獨攬政權,經過了若干一段時間以後,再開放政權。這套思想後來被歸納為“軍政、訓政、憲政”的“三步走”。
但宋教仁持不同觀點,他認為革命黨人如果是完全獨攬政權,就有可能成為新的獨裁者,妨礙民主,妨礙憲政實施。所以宋教仁主張在革命之後馬上實行民主憲政。但不實行總統制,而是實行內閣制,這樣總統推行獨裁專制的可能性就比較小。
最後的發展方向是朝着宋教仁設想的路線在走,國民黨在首屆國會大選中獲勝,獲得組閣權,而宋教仁將出任內閣總理,組織政府,就是這時候發生了宋案。
宋案一出來,當時社會上的很多人都主張司法解決,不主張鬧到武裝起義。很多地方的官員、商會及其團體都發出了反對動武的電文,主張走司法途徑,畢竟民國已經建立了,解決問題要按照民國的方式進行,堅決不能再走暴力的老路。包括多年來一直追着袁世凱罵的章太炎,也主張不要再動兵,走司法程序。
但南北雙方最終兵戎相見,一次責任內閣的憲政實驗就這樣流產了。
現在我們都把國民黨的這次起兵稱作“二次革命”,從主觀和法律上為這次軍事行動預設了正義性。但在當時,這個軍事行動是不得人心的。當時的報紙怎麼說“二次革命”呢?都是說“孫黃叛亂”。
老同盟會員梁漱溟在一次公開演講中說:“現在很清楚擺在外面的,就是武人勢力的局面。”梁漱溟指責這些革命前輩,無論如何不應用“二次革命”的手段。
國民黨內部,也有很多人對使用武力表示異議,後來在護國戰爭中沖在前面的雲南都督蔡鍔,當時公開聲明:“宋案應以法律為制裁,故審判之結果如何,自有法律判判。”
西南四省都督聯名通電,堅決反對用兵,主張組織特別法庭,由法律來解決,尤其“嚴禁軍人干政”。
《民立報》發表文章稱,即使袁世凱被證明是惡人,那麼法律與國會也將會對其做出制裁,現在連司法程序都不走,“無俟謀亂,以擾蒼生”,國民黨此舉是“自絕於國,罪在不赦”。
至少在1913年7月之前,袁世凱並沒有違反憲政之舉,是國民黨自己首先破壞了憲政。因為死了他們的一個人就把國家再次拖入戰亂,這是非常錯誤的,所以當時主流輿論幾乎都不支持國民黨,已經足以證明“二次革命”有多麼不得人心。
無論是當時的主流輿論,還是以今天的眼光來看,既然決定走民主政體,就要有最基本的憲政精神,而這種憲政精神恰恰是絕大多數國民黨人所不具備的。
國民黨剛剛從革命黨轉型而來,滿腦子還是暗殺、暴力等舊社會會黨傳統那一套,不喜歡也不習慣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所以才選擇使用暴力方式。
當時,國民黨如果堅持法律解決,在政治博弈中加分是可能的,有利於國民黨自身的政治宣傳。哪怕司法途徑沒有取得滿意的結果,老百姓也會有一個看法,知識精英還會發言的,因為當時的報紙是完全放開的,什麼聲音都可以發出,公道自在人心,輿論上的沸沸揚揚會讓袁世凱焦頭爛額,宋教仁也不會白死。
在民國建立後,反對武力解決問題是國內的普遍輿論,社會的動蕩使得人們期待一個強有力的領袖和中央政府出現。所以在事實上,國民黨激烈分子所發起的這場革命,非但沒有給自己加分,反而給了袁世凱一個樹立權威的好機會。
孫中山等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們的行動竟然遭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反感,知識精英都覺得國民黨只是“造反派”,只會鬧事,不會建設。有人甚至罵他們用革命的名義綁架全國人民,所謂的“二次革命”根本不配叫“革命”。
原本南北方就雙方兵力懸殊,加上國民黨內人心不齊,“二次革命”開局後,很快就兵敗如山倒。戰後,袁世凱以“叛亂”的名義下令解散國民黨,宋教仁千辛萬苦幫助國民黨贏下多數選票的國會被解散。
暴力革命的失敗,終結了剛剛具有公開合法性的政黨政治,所以梁漱溟說,“二次革命”實在是以武力為政爭的開端。
從更廣闊的世界歷史背景來看,各個國家推翻傳統的政治制度之後,到建立現代政治制度之前,都要經過一段動蕩混亂的歲月。
民國初年的中國不是一個法治社會,幾乎所有的人,包括孫中山,包括袁世凱,都缺乏法治觀念,他們尊崇的是實力而不是法律。民初的大佬們一直把政治看成是你死我活的鬥爭,但他們所追求的西方現代政治和《臨時約法》所折射出的憲政目標,則是基於法律基礎之上的妥協的藝術。
國民黨表面獲得了選舉勝利,但真正擁護民主、憲政法治、責任內閣、政黨輪替觀念的其實很少,這是國民黨“二次革命”失敗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