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前夕定國名,一清華教授建議去掉2個字,毛主席: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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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國名的重要性和神聖性可謂是不言而喻。

它是國家的象徵與靈魂,體現着國家的身份地位、獨立性以及特殊性。

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在天安門城樓上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

就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被確定為新中國的國號,正式開始啟用。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此前國名的確定過程還歷經了一定波折,參與政者協商會議的與會人員曾對國名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那麼,我國的國名究竟是怎樣被確定下來的呢?

一、初步確定的國名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開幕。

毛主席在新政協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進行發言,在發言結尾高呼“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這個稱號可以看作是最初選定的國名。

早在1948年8月,毛主席在給各黨派人士的複電中,就已經提出要“建立獨立、自由、富強和統一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這一說法。

“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這個稱號在當時得到了黨中央的贊同。

此後在黨內的會議發言和文件中,大家一直都在沿用這個稱號。

“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中的“中華”二字,是用於彰顯我國的民族和地域特色。

從地理層面來看,“中”字意為中央之國,從文化角度來看,“中”代表着不偏中正的美好寓意,象徵著我國獨有的中庸之道

而“華”意為華夏,既代表着我國古代悠久文化的發祥地,又象徵著我國是多民族集合而成的團結體。

將“中華”二字加入我國的國名稱號,這就剔除了之前“蘇維埃人民共和國”這一稱號的蘇聯色彩,無疑彰顯了我國的特有的文化與民族特色。

因此,“中華”二字受到了所有與會代表的一致贊同。

“中華”二字之後的“人民民主共和國”也不難理解。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就把“人民”二字銘刻在心,堅持人民利益高於一切,在烈火如歌的革命歲月,也是在為人民根本利益而鬥爭。

一直以來,中國共產黨都在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而奮鬥,在籌備新中國的時候,自然也是要將一切權力歸於人民。

故而“人民”二字,也是要列在國名稱號中的重要內容。

1940年,毛主席在《新民主主義論》中這樣說:

“現在所要建立的中華民主共和國,只能是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們聯合專政的民主共和國,這就是新民主主義的共和國。”

由此可見,“民主”與“共和”是成為中國共產黨一直以來的重要價值取向。

“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這個稱號,顯然在當時已經是一個較為成熟的國名選擇。

然而國名一事茲事體大,毛主席在新政協籌備會上將這件事提了出來,要徵求與會代表的意見。

會議期間,各黨派人士紛紛就自己的看法發表了意見,甚至還在商議國名一事上發生了較為激烈的爭論。

各位代表對於國名到底有怎樣的不同意見呢,最終商定的結果又是怎樣呢?

二、精簡國名

各位代表對國名存在爭論,最主要的原因是覺得目前這個國名太長,不夠精簡。

民主人士黃炎培、張志讓二人專門有關國名事宜寫了一則條陳。

在條陳中他們二人提出,可將原擬“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改為“中華人民民主國”,簡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主國”。

在條陳中,黃炎培等人特意說明了要這樣進行修改的理由,其中最為主要的一條理由是,他們認為“民主”“共和”這兩個詞語並沒有兼列的必要。

這兩個詞語都是從外語中翻譯過來的詞語,其本質意思與我國真正從革命經歷中淬鍊出來的意思已然有所不同。

此外,在羅馬尼亞捷克斯洛伐克、蘇聯等國家的國名中,“民主”和“共和”這兩個詞語的意思並非不能進行互譯。

換句話說,“民主”和“共和”這兩個詞有意思已然重疊,因此沒有必要兼列在國名中。

除此之外,刪去“共和”兩個字也可以使得國名變得更為言簡意賅,讀起來也更為朗朗上口,更容易深入民心。

黃炎培發言

籌備會常務委員會對黃炎培、張志讓二人寫的這則條陳很是重視。

秘書長李維漢在看到這份條陳之後,立馬做出“抄送主任、副主任委員與各組長”的批示,同時讓所有參與新政協籌備會的代表對他們的意見作出討論。

這則條陳很快在代表們之間引起熱烈反響,不少代表認為黃炎培和張志讓的條陳很是合理,經過精簡後的國名,不管是看起來還是讀起來都順口得多。

同時也有人有不同的意見,認為國名進行精簡是有必要的,但是最終到底該刪去哪些內容,還是有待斟酌的事情。

就在這時,作為代表一員的清華大學教授張奚若站了起來。

他對於國名有着另外一種看法。

張奚若是陝西大荔縣朝邑鎮人,少年時期就加入同盟會,隨後還參與過辛亥革命

這位早期革命家在24歲的時候選擇奔赴美國留學,立志憑靠增強學識為彼時處於水深火熱的祖國,做出自己的一份貢獻。

他在哥倫比亞大學主修政治學,與胡適陶行知等人是同窗好友。

30歲的時候,張奚若獲得了政治學碩士學位,隨後在1925年回國任職,出任過教育部國際出版物交換局局長、高等教育處處長,中央大學教授職位。

之後的他一直教書育人,並一直對中國的革命進程投以關注,他於1929年成為清華任法學院政治學系教授,在抗日戰爭之後又隨校西遷,出任西南聯大政治學系主任。

身為民主人士的張奚若,在彼時的教育界是舉足輕重的人物。

當下他要在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上提出看法,與會代表也很是重視。

那麼,張奚若提出的想法又是什麼呢?

張奚若

三、國名去掉兩個字

會議現場,只聽張奚若不緊不慢地說道:

“有幾位老先生稱國名名字太長,我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比叫中華人民民主國好。”

有些與會代表在聽到這話後剛想反駁,哪能刪去“民主”二字,這不是拋棄了新中國里“新”這個字的關鍵所在嗎?

誰料張奚若擺手示意大家讓他說完,他之所以這樣說,自然是有道理依據的,隨後他緊接著說道:

“有人民二字就可不要民主二字。焉有人民而不民主哉?何況民主一詞來自希臘字,與人民同意。”

在聽到張奚若這樣說後,會場代表都陷入了安靜的思考之中。

張奚若所說的“焉有人民而不民主”着實有着深刻的道理,人民當家作主本身就是最好的民主。

既然國名中已經有了“人民”二字,其實就已然涵蓋了“民主”所有的意味。

張奚若這個想法看似刪去“民主”,實則是在強調民主,弘揚民主。

此外,刪除“民主”一詞還有着其他原因。

“民主”一詞貫穿了我黨的整個革命戰爭歲月,這個於西方誕生的詞彙,早就在我國獨立自主的革命歲月中拓展出了更深更廣的含義。

西方國家雖然整日叫囂着“民主”,但其“民主”始終代表的是資產階級利益,對於其他階級仍舊存在剝削和壓迫,已然違拗了“民主”本身的意義。

中國的國情與西方國家有着本質的不同,國家發展的起步不在於商品傾銷,而在於土地,農業的發展才是國之根本。

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進行土地改革,農民重新掌握土地,這也代表着人民真正地翻身做主人,成為了國家的決策者。

從根本上論,我國的“民主”和西方的“民主”就不是一回事。

同時西方國家從政治利益角度也始終不會認同我國的“民主”,即便我國的民主更貼合“民主”本身的概念。

為了避免之後和西方國家“打嘴仗”,不如直接在國名中刪去“民主”一詞。

毛主席在聽完張奚若教授的發言後,當即對這個想法表示贊同。

然而國名的確定着實是一件關乎國體的大事,儘管當場代表有不少人都對張奚若的想法表示贊同,這個意見也要接受大家的最終審判。

在這次會議結束後,負責現場記錄的同志把關於國名的意見歸納了三種名稱,分別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民主國”,並把這些意見上交給董必武。

1949年7月8日,第四小組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

在這次會議中,與會代表們就新中國的國家名稱、國家屬性、政府組織的基本原則、最高政權機關等問題進行討論,並推舉董必武等人負責起草政府組織法草案。

經過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的層層討論,國名最終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隨後周恩來同志在作報告時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名是合乎國家本質的。

但是商議國名這件事到此仍然不算結束,代表們認為還有一個問題急需討論確定。

這個問題又是什麼呢?

四、是否需要簡稱

其實在商議國名這個事項上,爭議最大的是國名簡稱的問題。

黃炎培和張志讓在前文說到的陳條中指出,我國國名可簡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主國”。

如果將來進入社會主義階段時,即可改稱“中華社會主義民主國”。

在黃炎培等人看來,中華民國雖然是箇舊名稱,但是存在的時間已經比較長了,在民眾的心裡也成為了習慣,恐怕這個名稱一時之間是不能夠廢棄。

同時其他的一些代表也提出,應該將“中華民國”這個簡稱寫入《共同綱領》。

畢竟這是個習慣稱謂,不僅可以照顧到統一戰線中的各個組織的情緒,還能夠形成更好的民主合力。

代表的意見,同樣受到了黨中央的重視。

縱然彼時已經確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名,但是在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的文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國名之後,都帶着“中華民國”的簡稱。

此時,其他一些持反對意見的代表就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雷潔瓊、張奚若等建議統一將“中華民國”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還有些代表認為,現在的新中國代表的是“新民主主義”,但是中華民國代表的是“舊民主主義”,自然不能再用其作為簡稱。

代表們在這個問題上持不同意見,因而只能再次召開相關會議進行討論。

在會議剛開始時,黃炎培率先發言,試圖中和雙方意見,做出折中讓步。

“老百姓教育很落後,已經習慣用“中華民國”。一旦改掉會引起不必要的反感,留個簡稱,三年之後再去掉並無不可。”

然而同樣在場的周善培卻堅決提出反對意見,他說道:

“群眾對‘中華民國’這個名稱毫無好感,蔣介石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20多年來將人民折騰得苦不堪言,為何還要保留這樣的簡稱?”

周善培

與此同時,司徒丙鶴也情緒激動地站起來說道:

“國名是一個極其莊嚴的東西,一改就得改好,為什麼要三年之後才改?‘中華民國’的爛招牌是要拋掉的,我堅決反對什麼簡稱,堅決主張光明正大地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司徒丙鶴的發言使得全場掌聲雷動,此時法學專家沈鈞儒也站在專業角度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有些群眾還要寫“中華民國”,那是他們的一時之便,我們也不必明令禁止。至於立國文件里加上簡稱“中華民國”的括號,這並不符合法律的觀點。”

整場會議一共邀請20多位政協代表參加,18人進行發言,而在這發言的18人中,就有16人主張不用簡稱,可見多數代表對使用簡稱持反對意見。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最終決定——

去掉國號後面“中華民國”的簡稱,只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唯一的國名。

不止是我國國名的確定,有着這樣一系列的波折。

其實我國的國旗、國徽以及國歌在其設計和最終的決定過程中,都歷經了一系列的辛苦,實屬來之不易。

這其中凝結着我國人民的智慧,也彰顯着我國民眾的團結,經得起歷史的考驗。

時至今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國名已然享譽世界各地。

國名的確定標誌着我國已然揭開了新的歷史篇章,我國的輝煌與燦爛將被繼續書寫。

全體國人就此站了起來,意氣風發地奔向嶄新的生活與光明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