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徹底終結了左某的“雙面人生”——
白天,他是泰國某知名大學的留學生;夜晚,他卻是電音節上的“搖頭丸批發商”,專門向中國遊客和留學生兜售毒品。
圖片來自徐匯法院
最終,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左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墮落軌跡:從“好奇”到“以販養吸”
2019年,20歲的左某懷揣留學夢來到泰國。然而,一次電音節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
“同學給了我一顆‘糖’(搖頭丸),說‘試試沒事’……”法庭上,左某回憶道。出於好奇,他吞下了那顆“糖”,從此深陷毒海。
很快,k粉、可卡因、笑氣……他染上了5種毒品,學業荒廢,精神崩潰,最終輟學。
更可怕的是,為了維持吸毒的高額開銷,他走上了“以販養吸”的不歸路——
- 鎖定目標:專挑中國留學生和遊客,利用他們“獵奇”“追求刺激”的心理推銷毒品。
- 無接觸配送:通過微信聯繫買家,用外賣跑腿送貨,毒品藏在生活用品里躲避檢查。
- 規模擴張:從“笑氣”到“k粉”“搖頭丸”,他的“生意”越做越大,甚至成了留學圈“小有名氣”的毒販。
圖片來自徐匯法院
法律焦點:為何判五年半?
(1)罪名認定
根據《刑法》第347條,販賣毒品罪的刑期從3年以下到死刑不等。左某被認定:
- 多次販賣:向10餘人售毒20次。
- 毒品種類多:涉及搖頭丸、k粉、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等。
- 跨境犯罪:利用泰國免簽政策,向中國公民販毒,社會危害性大。
(2)為何不是更重?
- 認罪認罰:左某到案後如實供述,退繳毒資,法院從寬處理。
- 無實物證據:部分交易無毒品實物,但資金流、聊天記錄等形成完整證據鏈。
圖片來自徐匯法院
庭審震撼一幕:年輕媽媽竟成買家之一
令人震驚的是,左某的客戶中,竟有一位年輕媽媽卓某。她和朋友去泰國旅遊時,向左某購買了k粉、笑氣和搖頭丸。
“我以為在泰國吸毒沒事……”卓某被抓獲後懊悔不已。但根據我國法律,境外吸毒仍可能被追究責任,她最終被行政處罰。
法律冷知識:在泰國吸毒,回國還會被抓嗎?
會! 根據我國《禁毒法》:
- 吸毒行為:入境後若尿檢或毛髮檢測呈陽性,可被行政處罰(拘留、社區戒毒等)。
- 販毒行為:無論國內外,只要是中國公民,均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結語:毒品沒有“試一次”的機會
左某的故事,是一個典型的“好奇-成癮-犯罪”悲劇。
他曾是父母的驕傲,卻因一顆“糖”毀掉一生;他本可擁有光明未來,最終只能在鐵窗中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