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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地方社會自中古早期以來形成了城市與郡兩大權力實體並存共處的局面,但其中僅有少數重要城市如約克、布里斯托爾、埃克塞特等享有政治特權大多的城鎮仍處於地方貴族與教會的控制之下,作為附庸而處處受限。
都鐸王朝伊始,亨利七世勵精圖治,着意打擊貴族,培植新勢力。
至16世紀40年代,變革叢生,修道院和宗教團體的解散大大削弱了教會力量;中央政府出於加強地方統治的需求,向地方城市大量頒發自治特許狀,建立起相對和諧的政治關係。
壓在頭上的兩座大山既除,城鎮以特許狀中明示的秩序為依託,捍衛自身政治經濟特權,以此獲得了廣泛的自治權力。
工商業在城鎮集聚,抓住這一契機,城市迅速成為經濟發展的弄湖兒。
羅伯特·蒂特勒指出,1540標誌着一個大約的時間點,即中世紀後期盛行的經濟結構開始轉向新的形式,英格蘭所有的城市和市鎮在全國範圍內逐漸成為一個整體,鄉村人口開始大幅流入城市。
在城市內部,貴族階級經歷玫瑰戰爭的浩劫幾乎消耗殆盡,革故鼎新的重擔下移。
城市精英們在城市機構中擔任着掌控權力、散播影響力的職位,他們傾向於通過嚴格控制其在城市和城鎮的權威職務,例如議會席位或市議會法院成員等,形成保護賽頭政治,確保貿易繁榮,延續家族榮譽。
強大、有效而忠誠的市政府統治建立起來,市長和贊助者的肖像首次出現在市政廳中,代替了公眾意識中過去許多栩栩如生的聖徒畫像陳列在教會中的場景,市長和市政官的制服取代傳統牧師的法衣成為具有權威性質的服裝。
市民們在此時具有更多的公民精神,他們正努力凝聚他們所生活的共同體,爭取應得的利益。
城市共同體有着不同的經濟目的,有不同的運行規則。
和傳統社會部分有序的三部分概念即農民,牧師和土地階級相比,市鎮和城市,以及他們的居民,代表了社會等級制度中一個與眾不同的、侵入的要素。
通過物質財富取得的社會進步威脅到了仍然以地位、血統而非財富為重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傳統的社會地位的概念來自於一個人與土地之間的關係城市有罪、腐敗、無序、不安定的名聲,市民的貪婪與掠奪,與誠實的莊稼漢、有序的土地階級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商人和鄉紳的道德對比,隱喻之間的戰鬥,成為伊麗莎白時代一處常見的戲劇。
在這樣的情況下,城市迫切需要改變自身形象,商人迫切需要為自己正名。
更為重要的是,城市發展需要有與之相適配的文字來標榜宜揚,以彰顯其地位,按線性時間記錄城市要事記留予後人的城市編年史毋庸置疑是完成這些任務的上佳選擇。
同時,生活在16世紀中期的英國人充分意識到,他們自己的國家和更廣闊的世界都擁有過去,開始對歷史感興趣,但是可以翻閱的書很少,主要都是古代與都鋒王朝的編年史此外還有口述傳統、民謠與流行神話提供一些信息。
籍此,大量適應出版需求的編年史的問世,儘管FJ.列維聲稱“直到伊麗莎白定居在王位之後,歷史文獻才開始盛行”,但實際上在愛德華和瑪麗的統治期間,城市編年史乃至國家編年史的大市場已經形成。
伊麗莎白時期,羅伯特·費邊、愛德華·霍爾、理查德·格拉夫頓、約翰·斯托、拉爾夫·霍林希德等編年史作者俱聲名在外。
編史在1550至1579之間達到了印刷的高峰價格低廉由此,這一題材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廣泛。
矛盾的是,編年史的易接近也間接導致其易消亡。
毫無疑問,這些編年史在英國社會的不同層次上有廣泛的讀者群,為滿足不同階層的需求,新版本的史書不斷推進,精裝厚重的書籍可供收藏,簡略版的文本也應時而生。
但這些同質性的編年史書寫很快便被時代潮流拋卻,內外兩重要素導致了這一結局。
首先,編年史這一體裁作為保留史料的形式依舊有效,但作為組織框架老舊的原始歷史敘述形式,作者僅僅是機械的編排材料,對史實則不置一詞,缺乏思考與張力,實在是有其缺陷之處。
而當編年史出版如日中天之時,這一不足無疑愈加放大。
而在嚴苛的政治審查下,編年史的內容更為受限,可以說,十六世紀中葉的英國編年史很少沒有偏見16世紀50年代以來,英格蘭政治和宗教的迅速變化給編年史家帶來了特殊的問題一一這些流行的歷史內容幾平每年都要大幅度地改變,才能讓作者避免招致來自官方的不滿。
新一代的新教史學家,如威廉·哈里森,盡其所能使英國歷史符合“新教視野”。
而1553年至1568統治和的化使是官方不滿的編年史者也受到重壓,歷史研究開始成為一項危險的任務。
如著名的編年史家、《倫敦城志》一書的作者約翰·斯托就因收集瑪麗統治時期的天主教作品而陷入與伊麗莎白時代宗教當局的糾紛,所幸並未受牽連。
但也正是出於躲避審查的緣故,促使斯托後來轉向城市志的書寫,不得不說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了。
而同一時期,以“人文主義”為靈感的新類型書寫興起,政治歷史的書寫與古物學家的論文很快吸引了讀者的目光。
新歷史書寫以其生動的角色描繪,針對塔西佗風格和馬基雅維利的政治事件分析,進一步確保了編年史作為一種可行的形式的垮台。
此外,印刷出版對編年史的衰落也負有一定責任。
商業利益的追求意味着金錢在確定編年史的形狀和大小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除了偶爾出現的像林希德這樣大體量的史書,或者是由贊助人支付費用的項目之外,一般的書籍都是朝着更小,更短,更便宜,更輕便發展。
一切以更快速的生產和銷售為要。
編年史體量過於龐大,雖有節略版本充當暢銷書,但終究不美。
而印刷的興盛使得信息的傳播更為快速,大量新的出版類型由此創造。
厚重廣博、體例固定、可讀性欠佳、不易攜帶的編年史日漸退出流行閱讀的舞台,轉向收藏界待價而沽。
頹勢雖不可挽回,但尚有餘光,直到1569年,編史對於英國作家來說仍然是過去敘事表徵的最合適的,也是唯一可用的載體。
此後,其以一系列歷史形式享受了被廢棄之前的興旺晚期,並演化出多個新類型的變種,如歷史劇(由編年史、大陸和古典歷史、聖托馬斯·貝克特的中世紀戲劇,以及民謠和口頭傳統共同衍生而來)、歷史詩歌、人文主義者的政治歷史、新聞書等。
這些新的歷史形式從編年史中吸取了很多實質內容,憑藉新穎的題材很快滿足了公眾對歷史的興趣,結果編年史本身很快就變得多餘了。
由此,隨着關注和強調多話題與時代的古典模型的書寫影響力日益增長之前,強調嚴格時間順序的編年史陷入衰退,作為一種流派,它在17世紀早期幾乎全部死亡。
新的各式書寫類型逐步承擔起編年史的多種功能,各自發揮作用。
在城市中,順應這樣的時勢,隨着資料收集風尚日新,變化悄然而生。
城市編年史家們同樣不再滿足於僅僅以隻言片語敘述史實,由宗教改革帶來的資料下移使他們眼界更為廣遠,面對愈加充容的文獻,他們必須小心應對,有所作為。
安坐書齋埋首編錄已經無法滿足他們的需求,更無法滿足讀者的需求,窗外的城市正在等待他們去探索去發掘去書寫。
本着知行合一的念頭,一些學者們開始辛勤的以步丈量城市,實地走訪探查,親身觸摸感知城市的變遷,顯然,現有的文本體裁需大幅變更以適應新情狀,一則可容城市歷史的線性收錄二則博觀約取,以供全方位的進行資料整合,只有形式革新才能更好的組織起材料,表達出更為深刻的情感,同時,市民們希望能對他們生活的城市這一物理實體進行有效的視覺和概念擁有。
時勢具備,只欠一個契機了。
於應時、應需之下,地方志這一體裁越眾而出,將線性歷史記載與地形學描敘相結合容納百態,成為時人所青睞的文體。
隨着古物運動日盛與地形學調查的繁榮,從國家領域的總覽概觀到郡縣轄下的勘巡,再到城市範圍內的調查,眾多學者懷揣着熱愛,筆耕不輟地方志的概念植根於古典古代,淵源已久,其提供了一個連貫的、可行的和有價值的方法來評估景觀、古迹和地區的長期重要性,跨越傳統的規律分歧,連接過去和現在。
早在古典時代,與歷史相結合的描述性地理學即是熱點,從荷馬、希羅多德、普林尼等人的作品中即可發現方誌的編纂思想,公元前350年至前200年間,按年代敘述、強調神話與宗教儀式起源的阿提卡地方史學(Atthides))興起,西西里學派的提邁鳥斯即是傑出代表。
此後,斯特拉則以17本的《地理學》(Geography)一詳展了羅期“人類居住的世界”,展現出古老的方誌傳統。
他自豪的說,“從亞美尼亞向西,我旅行到遠至撒丁島對面的第勒尼亞地區,從攸克塞因海向南,我到達了埃塞俄比亞邊界地區”,在當時的地理學家中,沒有人比他旅行得更遠,也沒有人比他載錄的更為詳細。
斯特拉波一手援引埃拉托色尼、阿爾特米多魯斯和波塞冬尼烏斯等地理學家的記錄,一手批判使用修昔底德波利比烏斯、埃弗魯斯等古典史家的文獻,並輔以傳記、詩歌、戲劇、哲學作品所載,再加之實地考察所抄錄的銘文予以印證,憑藉歷史信息與地理視野的合體演繹了羅馬帝國的時間與空間,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