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鄧公逝世前,曾向江主席安排了四件大事,並且還特意提出一個苛刻要求,這四件事從離世的第一天起,就需要全部解決,當時許多人表示不解,而直到多年後,眾人才明白鄧公此舉高明之處!
那麼,鄧公提出了哪四件事?到底又有何高明之處呢?
1997年2月19日,這是一個讓中國人民悲痛萬分的日子,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公走完了偉大一生,溘然長逝。
隨着消息正式披露,全國頓時陷入了一片哀傷之中,大江南北、長城內外大量民眾紛紛聚集到街頭,或手捧鮮花,或手執旗幟,自發為偉人送行。
在表達哀思的同時,高層出於國事考慮,也開始思考如何恰當地處理後事,一方面,大操大辦肯定不行,這不符合偉人和組織的一貫作風。
另一方面,一切從簡自然也不行,且不說民眾答應不答應,鄧公作為我國第二代領導人,鞠躬盡瘁、勞苦功高,太過簡陋顯然不合時宜。
正當高層眾人為這件事感到十分頭疼之時,卻突然收到了一封奇怪的密信,並且寄信人在信封表面,指名道姓要江主席親自開啟。
原來,這是一封來自鄧公夫人卓琳的親筆信,在信中她說明了鄧公在逝世之前,曾單獨向她安排了四件大事,而且每件事都必須在鄧公離世後的第一天解決。
現在既然鄧公已經因病離世,她為了完成丈夫最後的心愿,只能含淚寫下這四件大事,交給江主席,因為只有他才能順利完成。
在乍一聽到這個苛刻的條件後,其實部分高層覺得很不理解,鄧公向來講究干實事,從來不會隨便要求別人,又怎麼會要求他們在其逝世後第一天就完成?
然而,在聽完江主席說完信里的全部內容後,一眾高層頓時沉默了,不是因為這四件大事太難,而是因為這些事太簡單,而且全部是在為國家和人民考慮!
首先鄧公第一個遺願,就是不要搞遺體告別儀式。
不得不說,偉人不愧是偉人,就連身後事都能安排得十分恰當,這個遺願的公布可以說是及時雨,解決了眾高層難以抉擇的葬禮大辦還是簡辦的問題。
而鄧公之所以為提出這個遺願,主要有兩方面考慮,一方面自然是因為大辦葬禮勞民傷財,民眾前來弔唁不僅花費時間和精力,國家舉辦儀式、維持秩序也要花不少錢。
不僅如此,為了徹底不讓高層大操大辦,緊跟在這條遺願之後,鄧公還額外加了一條要求,即不要設立靈堂,以免有民眾千里迢迢趕來祭奠。
另一方面,鄧公要求不搞遺體告別儀式,也是因為想要將影響降到最低,最好的情況是他逝世後,民眾依然能夠絲毫不受影響地正常生活。
只有這樣才是他樂意見到的,畢竟作為一生為中國人民做奉獻的偉人,他經常下到基層進行實地考察,明白民眾最需要的是什麼,最不需要的是什麼。
而鄧公離世後的要求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不搞遺體告別儀式,不設立靈堂祭奠,一方面是出於節約民力考慮,另一方面則是降低影響。
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已經八十多歲高齡的鄧公就看出了高齡幹部的危害,於是力壓多方既得利益集團,廢除了幹部終身制。
當時有功勞的老人不僅把持着大量高位,他們退休後還享受着極其優厚的待遇,這讓國家財政捉襟見肘的同時,也不利於有幹勁的年輕人上任。
為了表示改革的決心,鄧公以身作則,甚至辭去了重要職務,默默退居幕後,並逐漸將權力下放給了江主席這樣有能力的年輕派。
結果在之後的十年里,鄧公漸漸淡出了公眾的視野,基本不再過問政事,而鄧公逝世前提出的這一條遺願,正是為了繼續降低自己的影響,把機會交給下一代人。
毫不誇張地說,光是這種敢為人先的魄力和洒脫,就不是一般人能具備的,而鄧公之所以在離世後有大量民眾自發弔唁,與此有莫大關係。
其次鄧公逝世前提出的第二個遺願,則是將骨灰撒向大海。
1976年1月8日,我們敬愛的周總理因病逝世,高層遵照總理遺願,將其火化後的骨灰撒向祖國各地,寓意死後不浪費土地,反哺生養他的山河。
而他深愛着這片土地和人民的鄧公提出這個遺願,自然也包含着這層含義,不過讓人感到奇怪的是,他作為內陸生長的四川人,為什麼會要求將骨灰撒向大海呢?
原來,鄧公生前和毛主席一樣,酷愛游泳,但是與主席在江河游泳不同的是,他最喜歡在大海里游泳,喜歡和強大的浪潮搏鬥。
就這樣,鄧公不僅沒想着大操大辦身後事,還託人將骨灰撒向了大海,在反哺祖國和人民的同時,也日復一日鎮守着祖國海疆。
然後鄧公第三個遺願,是捐獻眼角膜。
與第二個遺願一樣,捐獻眼角膜也是為了回饋人民,要知道,當時相關技術在我國尚處於初級階段,很多民眾聽都沒聽過眼角膜捐獻。
然而,鄧公就是敢為天下先,在世人都不知道這項技術的情況下,以身作則,率先將眼角膜捐獻了出去,拯救了一位失明患者。
同時也正是在他的帶領下,我國人民才徹底了解了這項新興公益行動,此後越來越多的愛心人士老年時立下遺囑,表示要捐獻眼角膜。
可以說,如果沒有鄧公起的帶頭作用,眼角膜捐獻這項公益行動想要蓬勃發展到如今的局面,恐怕還需要幾十年的時間。
屆時必將有大量失明人士得不到拯救,這無論是對我國的經濟、社會還是醫學發展,都會產生不利的影響,而鄧公憑藉一己之力,極大程度削弱了這一不利影響。
而鄧公的第四個遺願,則是捐獻遺體,供科研人員研究。
不僅僅是之前的捐獻眼角膜、火化後將骨灰撒向大海兩個遺願,鄧公還建議在自己離世後,先解剖研究一番遺體,再處理後事。
我們都知道,中國人最講究入土為安,而且還必須是全須全身安葬,否則就不吉利,那麼鄧公又為什麼會提出這個遺願呢?
首先同樣是出於回饋人民的考慮,鄧公生養於祖國和人民,一生鞠躬盡瘁,因此在其死後也不願意佔用國家和人民的土地,更是獻出遺體供人研究。
在晚年時期,鄧公飽受帕金森病的折磨,每天都要忍受巨大的神經痛苦,然而他卻以極為堅韌的毅力,硬生生撐到了最後。
病情最嚴重的時候,他看到電視里播放的同名紀錄片,甚至痛到感官模糊,認不出裡面的主人公是誰,最後還是在醫生的提示下才認出來。
就連一生不服輸的鄧公都尚且如此,更何況普通人呢?當常人患上帕金森時,必定會遭受巨大痛苦,生不如死,這是鄧公不願意看到的。
因此,在少有的意識清醒時刻,鄧公立下了這條遺囑,決定將遺體提供給科研人員解剖研究,期望他們能早日治療帕金森病,推動人類醫學進步。
不僅如此,鄧公還提出一項附加遺囑,如果科研人員覺得只是解剖還不夠的話,他還可以捐獻出部分遺體,供他們繼續研究。
不過出於尊重偉人的考慮,科研人員最終沒有繼續研究他的遺體,而是將其火化,按照另一條遺囑將骨灰全部撒向了大海里,反哺祖國山河。
而除此以外,其次鄧公之所以提出捐獻遺體,則是為了破除國人迷信,推動社會進步。
正如之前所說,中國人講究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和入土為安,向來不喜歡火化,更不用說捐獻遺體供人研究了,這在國人看來無疑是對自己的褻瀆。
然而,不僅土葬浪費人力物力、佔用大量耕地,而且如果沒人捐獻遺體的話,那麼我國醫學進步必將受到重大影響,對我國乃至世界都有害無益。
因此鄧公以身作則,在當時遺體捐獻尚不被國人認可的時候,主動提出讓科研人員解剖遺體,一方面有力破除了國人的迷信觀念,另一方面推動了醫學進步。
最後鄧公之所以提出捐獻遺體,是為了推行火葬。
早在1956年,包括鄧公在內的我國高層就簽訂了火葬倡議書,表示在離世後都要以自己為表率,實施火化,帶動民眾風俗一起改變。
而在一眾高層之中,向來主張簡樸的鄧公無疑是最積極的那位,因此在臨終之前,他才立下了捐獻遺體的遺囑,主要能夠幫助推行火化和社會進步。
不難看出,鄧公臨終前提出的這四條遺囑,無一不是惠國惠民的好事,而他之所以要求江主席第一天起全部解決,是以免出現變故,可謂是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