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清末時期因為清政府的軟弱無能,使得眾多的列強都將當時的中國視為一塊任人宰割的肥肉。
鴉片戰爭開始後,列強便對中華大地展開了漫長的侵略,雖然中華兒女自覺地站了出來反抗侵略,但在軟弱無能的清政府領導下,一場場反侵略戰爭都是以慘敗而告終。
隨着列強侵略的深入,我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社會傾向也變得愈發嚴重,在這半封建半殖民地化的社會環境中,產生了許多屬於這個特定時代的產物,租界便是最讓人耳熟能詳的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細心的人或許發現了這樣的一個現象,租界的有效期一般會被設定為了99年,距離百年只有1年的差距,這是為什麼呢?
或許有人很好奇,為什麼清政府只肯簽訂99年的租借合同,而不肯簽100年呢?今天咱們就來聊一聊這個話題。
喪權辱國的租界
租界的產生與列強在華劃分勢力範圍有着直接的關聯,自從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國門便被西方侵略者以堅船利炮強行打開,我國也被迫性的捲入了資本主義的世界市場之中。
雖然我國的國門已經被打開,西方的目的似乎已經達成,但他們很快有發現一個問題,即使我國國門已經被打開,仍然無法將我國當做原料產地以及商品傾銷地。
原因其實很簡單,作為小農經濟的中國社會對於外來的商品輸出有着很強的抵抗性,自給自足的生活使得西方列強廉價的工藝品,在中國大地上並沒有市場。
這個道理在旁觀者的眼中如此清楚,但俗話說得好“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西方的列強則不這麼認為,他們以為是當時中國的國門沒有被徹底打開。
於是,列強抱着進一步擴大侵略利益,想要將大清朝也拖入資本主義世界市場,一場場的戰爭最終爆發了。面對列強的侵略,腐朽的清政府的抵抗沒有任何的作用。
幾次反抗都以慘敗告終,無奈之下清政府被迫簽訂了更多喪權辱國的條約,例如《北京條約》、《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等,這些條約中都有“租界”。
條約簽訂之後,列強便紛紛來到了大清朝劃定屬於他們自己的勢力範圍,逼迫清政府將他們看上的領地割讓給他們,可這卻迎來了有識之士的抵抗。
從本質上來說,列強很希望能夠強佔當時清朝的領土,但在侵略的過程中卻畏懼漢人的抵抗,如此諸多列強的“強佔”計劃便改變為了“租借”,這就是所謂的租界的產生。
在當時來看租借與強佔相比差了不少,因為在租界的範圍內列強都可以形成自己的主權,好比古代的“國中之國”,但從本質上來說又有一定的區別。
如果只是租借,租界的主權仍然會保留在清政府的手中,也就是說土地依然屬於大清朝。當然這樣做對於列強也是好處多多,首先租借領土比強佔領土更容易。
其次租借領土也不容易激起中國人民反抗列強侵略的情緒,最後列強之所以會選擇租借領土,其實也是暗藏着禍心的。那麼,他們究暗藏了什麼樣的禍心呢?
列強的禍心與清廷的應對
我們回過頭來看,清政府與列強簽訂租借條約的時候一直都有一個準則,那就是清廷堅持只簽訂99年的租借時間,一年的時間都不會多。
不論是在與英國簽訂的《香港新界租借條約》,還是與法國簽訂租借廣州時所訂立的《廣州灣租界條約》,亦或是在與德國簽訂租借膠州灣的《膠澳租界條約》,清政府都只肯簽訂99年的租借時間。
99年與100年僅僅相差一年,為什麼清廷就是只肯簽訂99年的租借條約呢?租借99年這一舉措的背後全是陰謀與智慧,亦或者說是清廷應對列強租借領土時暗藏禍心的智慧。
列強不是沒提過能租借我國領土100年這件事,早在中英雙方簽訂租借香港新界條約的時候,英國方面就提出過希望能夠租借香港新界100年。
當時,大清朝的代表對於英國的這一要求也沒有細想,差點就按照英國的意思就這麼簽訂下來。但是作為清廷核心的李鴻章,以及以李鴻章等人為首的一批官員卻對英國的舉動產生懷疑。
對於列強們來說,他們所提出的每一條條款都是在最大化地攫取利益,100年這一個界限必然也是如此。於是,清廷中的幾個重臣開始滿世界打聽,為什麼英國執意要簽訂100年的租借條約。
在他們的打聽下,很快這條國際間不成文的強盜慣例就這樣被清廷的重臣們知悉,事實就如同清廷所預料的一般,英國一口咬定100年租借期的背後,的確存在着一場陰謀。
100年與99年的區別
根據當時國際上的慣例,如果土地租借如果在第99年沒有將領土收回的話,那麼租借的領土主權也會發生改變,大致意思就會變成租借方的領土。
英國此舉背後暗藏的野心昭然若揭,他們的此舉是希望能夠抓住清廷不熟悉國際規則的空檔,趁機強佔我國的領土。
知悉英國人背後的禍心之後,原本要按照英國人意思簽訂的租借條約被叫停,清廷拒絕簽訂100年的租借條約。
與此同時,清政府還向英國方面表示要想簽訂租借條約,99年就是清廷最後的底線。
眼見清廷態度如此,英國方面也知道自己的陰謀已經被清廷識破,或許英國可以撕破臉面繼續開戰,但一旦這麼做定然達不到利益最大化。
當時的大清朝雖然落後,但沒有哪個列強能徹底吞併一個有着4億人口的民族。考慮到這點,最終英國方面接受了清廷的要求,按照99年的最大期限簽訂了《香港新界租界條約》。
不得不說清廷在此時總算是做了一回明白人,他們雖然不清楚其中的緣由,但卻知道英國之所以會如此開價,背後肯定有着不一樣的計劃。
此事之後清廷便定下了規矩,但凡需要簽訂租界的條約最大期限就是99年,絕對不能超過99年,多一年清廷都不會做出讓步,也為後來我們能夠收回領土無形中奠定了基礎。
曾經德國也企圖效仿英國如法炮製陰謀,清廷果斷拒絕了德國方面要求籤訂100年租借膠州灣的要求,並迫使德國也按照99年最大期限簽訂了《膠澳租界條約》。
不得不說,意識到了主權的清廷雖然腐敗落後,因為國力的原因無法避免列強在華的強租,但還是為後來的香港等地回歸省去了許多麻煩。
至於這個“99年”是如何形成的,在國際上有一個比較有趣的小故事,歐洲曾經有兩個國家之間發生過戰鬥,其中輸的一方不得不向勝利者卑躬屈膝。
雙方因此還產生了類似於“租借”的問題,時間大概就是100年,結果在100年之後很多人都忘記了這一塊地方是“租借的”,結果這塊土地就成為了敵國的領土。
在此基礎上,歐洲各國在簽訂類似租借等條約的時候,也就會改為99年,一方面“99”這個數字相對於“100”更具有提醒意義,其二就是讓人知道這塊土地的原本的歸屬權。
簡單來說,雖然僅僅是一年之差,但習慣性思想卻讓人從中能夠知曉本質,這個“99年”並不是什麼特殊的數字,而是在提醒與警示當地人租借的這件事情,由此才有這樣一種說法。
這樣一種潛意識的規則雖然發生在歐洲並不適用於大清朝,但自從兩次工業革命後,歐美等國引領着世界的發展,很多規則都是他們制定的,無形中會成為了一種限制。
大清朝雖然落後,但在19世紀末也開始接觸世界,並且還進行了洋務運動等革新運動,多少對世界上的一些事情有所了解,尤其是大臣李鴻章。
在這樣的情況下,大清朝的官員才會堅決抵制100年的租借期,而選擇所謂的99年,意思也是在提醒雙方未來我們是要收回來的,這便是兩個數字的區別。
對於此事,你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呢?